8,3,管道敷设8 3、1 立井井筒内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井井筒中的井下消防.洒水管道.宜靠近井壁并保持检修操作所需的距离,其位置应与井筒内的其他设施相互协调,2。立井中的管道应每隔100m。150m设一个承受管道荷载的立管托座 3、井筒中消防。洒水管道的全部重量及水动力荷载。应通过立管托座传递到固定于井壁的承重梁上.4、两个管托座之间的管道上应设一个伸缩器、伸缩器的强度应能承受管道的最大水压,其伸缩量应大于管道在温度及荷载变化下可能发生的长度变化量的2倍、且不应小于20mm。5,立井井筒管道应设立管支架。并应用管卡将立管固定在支架上,支架位置应与罐道梁等构件的位置协调,两个立管支架的间距可按表8。3,1确定、立管支架可固定在由井壁支承的梁上。也可采用锚杆直接固定在井壁上、表8,3。1,立管支架间距8、3,2.水平巷道中钢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巷道内敷设的管道应采用牢固的构件固定 管道及固定件的位置不应妨碍人员和运输设备的通行。沿巷道底板敷设的管道距道碴面的净高不应小于0.3m,布置在人行道上方的管道距道碴面的净高不应小于1、8m 2.巷道的直线管段应设支承管道重量的滑动支架.并应用管卡固定管道、两支架的间距可按表8、3。2确定。表8。3.2、钢管水平管支架间距.3、需要时.可采用吊架代替滑动支架.当采用锚杆在巷道顶部固定吊架时、大于DN200管道的两个吊架的间距不应超过5m 4,水平巷道的直线段宜每隔100m左右设一固定支架,并应在每两个管道拐弯点之间的直线管段上设一个固定支架、5。直线管段的每两个固定支架之间宜设一个管道伸缩器,8。3 3,斜井井筒及倾斜巷道中钢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斜井井筒及倾斜巷道内的管道敷设、除应符合本规范第8,3。2条第1款和第2款的要求外 应设承受下滑力的斜管托座。在倾斜坡度小于摩擦系数对。可用固定支架代替斜管托座 2.每两个托架之间宜设一个管道伸缩器。3.斜管托座或倾斜巷道的固定支架的强度应能承受管道的下滑力.8.3。4.矿用非金属复合管道的支架间距可按表8 3,3确定,倾斜巷道中的塑料复合管道宜采用固定支架.表8 3,3.矿用非金属复合管道支架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