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水量,水压.水质3,1。水。量3.1,1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系统的最大设计日用水量应为消防水池补水量与井下洒水日用水量之和,3.1。2、煤矿井下消防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下同一时间的火灾次数应为一次,一次火灾消防用水量应按下式计算,式中。Qx,井下一次火灾消防用水量、m3,3、6.从L.s换算到m3,h的常数,qi.消防用水项的流量指标,L.s,ti 用水项的火灾延续时间 h 2 设计规模小于0,3Mt。a的矿井、井下消火栓总流量应按5 0L、s计算,设计规模大于或等于0,3Mt.a的矿井。井下消火栓总流量应按7。5L,s计算,每个消火栓的计算流量应按2.5L.s计算 火灾延续时间应按6h计,3,固定灭火装置用水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设计为成套购置定型产品时,其用水量应采用该设备生产厂提供的用水量参数,2、固定灭火装置为非标产品时,用水量应根据保护范围的面积,设计喷嘴数量和喷水强度计算。设计参数应根据试验资料选取,3,水喷雾隔火装置的灭火延续时间应按6h计,其余装置可按2h计算。4,最小消防储备水量应按一次火灾消防用水总量计入.5.消防储备水池补充水的流量应按补充时间不超过48h计算,3 1、3 井下洒水日用水量应按下式计算、式中.Qd.井下洒水日用水量 m3.d.K.富余系数。取1.25.1.35,qi,某用水项的流量指标,L,min、ti.某用水项一天中的使用时间 h.3,1。4,采用煤层注水的矿井.其煤层注水的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静压注水应根据工作面产量按吨煤注水量计算.吨煤注水量应采用试验结果。无试验数据时可根据煤层特性在20L、35L范围内取值、2.动压注水应按本条第1款计算的用水量确定注水泵的型号,并应以设计选定的注水泵的额定流量纳入总用水量计算.3、注水时间应采用试验结果 无试验数据时,在注水与采煤平行作业的情况下可按每天16h或18h计.在注水与采煤交错作业的情况下可按每天8h计.4,注水孔施工用水量应按湿式煤电钻用水量计入,每台用水量应根据技术资料取值、无资料时可取5L。min 工作时间可按与注水同步计算、3.1.5 采。掘工作面的洒水用水量应根据不同采 掘方法按下列规定确定 1、普采 综采.综放工作面的洒水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煤机的内、外喷雾及冷却水总流量应按设备的设计流量计算,缺乏资料时可按本规范附录A取值 在配备喷雾泵的情况下应按喷雾泵的额定流量计算 2,支架喷雾,放顶煤喷雾,装煤机喷雾、溜煤眼喷雾等项的流量,宜按喷嘴的数量和单个喷嘴的流量计算,单个水喷雾喷嘴的用水量应根据设计确定的喷嘴型号及特性计算.3 无资料时各项用水的每日工作时间可按表3。1。5选取,表3 1。5,采煤工作面各项用水的每日工作时间,2、综掘工作面的洒水除尘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掘进机喷雾及冷却用水量宜按机组或喷雾泵额定流量取值.但不得低于80L,min,在缺乏资料时可取80L,min。日工作时间可按10h计,2、装岩机除尘用水量应按本条第3款第3项普掘工作面的规定计算,3.炮采及普掘工作面的洒水除尘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湿式煤电钻或凿岩机,每台用水量应根据技术资料取值,无资料时可取5L min.每日工作时间可按8h计、2 放炮喷雾的单位时间用水量宜按喷雾设备的额定流量取值,缺乏资料时可取20L,min.每日工作时间可按2h计算,3、装煤机 装岩机喷雾用水量宜按喷嘴流量及数量计算.每日工作时间可按10h计算、3,1、6,净化风流水幕及转载点.煤仓 溜煤眼等处的喷雾降尘用水量,宜根据设计中喷雾喷嘴的选型和布置按喷嘴用水量累计计算.运输大巷中的喷雾设施每日工作时间可按18h。24h计算,采区内的其他设施每日工作时间可按16h计算 3、1、7 井下混凝土施工用水量应按混凝土搅拌机的数量计算 每台用水量可取25L,min 每日工作时间可按10h计,3,1,8、冲洗巷道用水量应按巷道所在部位同一时间使用的给水栓数量计算 同一时间使用的给水栓数量,可按表3。1。8的规定取值,每个给水栓用水量可按20L,min计算 冲洗巷道每日工作时间可按3h计,表3.1,8 井下各部位同一时间使用的给水栓数量3,1.9、当日用水量超过3m3的其他井下设备从井下消防,洒水系统取水时.其用水量应根据设备的额定用水流量及每天工作时间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