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轨道交通站场地区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利用轨道站场交通区位优势,积极引导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用地实现节约,集约、合理开发、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轨道服务水平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以及、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东莞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站场地区规划.是指在东莞市域范围内的城市轨道.含中运量轨道交通、和城际轨道站点周边特定范围内,含车辆基地 的规划研究。以下简称、TOD规划,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东莞市辖区范围内城际轨道交通站点周边800米半径.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500米半径范围,含车辆基地。或经市政府,或市轨道交通建设及TOD开发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TOD领导小组,批准的控制范围。以下简称.TOD范围,第二章,总体要求第四条,轨道交通站场地区TOD规划包括TOD总体策略研究,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站场综合体 以下简称,TID、概念方案及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的专项规划研究,第五条.TOD范围应落实混合用地.密路网小街区.低标准供给停车位等TOD规划理念、并积极探索城市空间结构引导.容积率奖免.审批程序优化等政策制度,第六条 站场地区土地开发的总体要求 一,站场地区功能定位.产业业态应以商业 办公。居住。交通、研发等为主,二。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 市政.景观、日照.消防。安全等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城市空间组织需要和经济可行性等要素,在TOD范围合理提高地块开发强度,三,以轨道站场为核心,鼓励规划建设居住,交通.商业、办公等功能混合的站场综合体 并优先考虑以配建形式同步建设交通配套设施。四、注重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充分利用因轨道交通建设自然形成的地下空间、集中布置商业、交通集散及休闲娱乐等综合功能、第七条,轨道交通设施合理衔接的总体要求、一、确定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公共交通.出租车,社会车辆和非机动车停车场等交通设施的规模和选址,保障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有效衔接、二、站点出入口布置应充分考虑与周边公共建筑。城市过街设施的结合或连通、并统一规划、同步实施 对尚未实施而不能同步建设的必须预留通道和接口、三 轨道交通车站综合开发应优先考虑出入口 换乘通道及配套交通设施布置 确保车站交通功能 形成快速。便捷,安全的客流集散及换乘体系 四、轨道交通站点的出入口.风亭,冷却塔 配电等设施及配套附属用房 应优先结合周边在建项目统一设置。无法结合的可结合绿地。道路进行景观美化处理.第八条.TOD综合开发规划的研究区域,应综合考虑城市特征及区域自然边界,按一定半径范围划定 其中、规划控制区为城际轨道站点周边800米.面积约3000亩.城市轨道站点周边500米 面积约1200亩,规划协调区 核心区以控制区范围为基础根据实际划定 第九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提前启动编制工作、并在TOD综合开发规划审批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以已审批通过的TOD综合开发规划为依据、完成编制、调整、工作。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通过之前 轨道站场TOD范围内除已在市规划部门办理了 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或地块总平面图方案审查手续的在建工程外,其他新建 改建 扩建工程项目一律停止审批、确需在停止审批期间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先征求市轨道交通建设及TOD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 市TOD轨道办、意见、再报市TOD领导小组或市政府审定、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条,TOD总体策略研究应与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同步开展。TOD综合开发规划应与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同步开展,并根据用地统筹情况启动TID概念方案研究、TOD总体策略研究.由市TOD轨道办会同市规划局组织编制、TOD综合开发规划。市统筹的站点由市TOD轨道办会同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市,镇联合统筹的站点由市规划局会同属地园区 镇 街,组织编制。镇统筹的站点由属地组织编制 TID概念方案研究。由市TOD轨道办会同属地园区.镇、街。TOD综合开发统筹主体单位。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组织编制.其他与轨道交通及TOD综合开发有关的专项规划研究,由市TOD轨道办会同市规划局及相关单位组织编制,第十一条,市TOD轨道办负责统筹TOD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年度编制计划.明确站点统筹类别。协调落实市职能部门负责的规划编制经费。督促在轨道交通工程 配套设施工程.综合开发建设中落实TOD规划成果.第十二条,市规划局负责组织相应TOD规划的编制及初步审查工作,并指导全市各层次法定规划编制,调整 以及在建设项目规划报批管理工作中落实TOD规划要求,第十三条.市国土局负责协助落实TOD范围内已配备建设用地规模地块的土规调整工作,协调开展土地权属调查,第十四条,园区 镇,街、应及时向市TOD轨道办提出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需求,根据市TOD轨道办下达的编制任务,组织开展镇统筹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工作.协助市TOD轨道办、市规划局开展辖区内TOD规划编制工作.根据TOD规划成果要求、落实各层次法定规划编制.调整,协助市TOD轨道办编制。落实TID概念方案,第四章,规划编制与报批第十五条,TOD总体策略研究是TOD综合开发规划的技术指导.TOD综合开发规划是TID概念方案、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 的依据。TID概念方案需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做好衔接。第十六条.TOD总体策略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测算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的资金需求 土地收储成本及开发收益.制定TOD发展策略与规划指引 提出投融资建议,土地整备计划和土地综合开发策略 第十七条.TOD综合开发规划参照,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试行。进行编制,编制深度参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般规定.主要内容包括、阐述规划依据和原则 论证规划定位和功能构成。明确协调区、控制区和核心区的范围、提出协调区的土地利用、道路交通及公共空间规划方案,提出核心区城市设计及交通详细设计,划定省市合作开发备选用地。特指城际轨道站点,市.镇储备备选用地和启动区的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提出土地开发计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建议 第十八条,TID概念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划定用地范围、明确功能布局。开展建筑设计、交通衔接设计和景观环境设计、第十九条,TOD规划的报批程序、一。TOD总体策略研究.TOD综合开发规划和TID概念方案形成送审稿前。由市TOD轨道办会同市规划局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形成正式成果后。由市TOD轨道办上报市TOD领导小组审批 城际轨道交通站点TOD综合开发规划 由市TOD轨道办报请市政府同意后 报省住建厅审批.二。依据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调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报批程序报批 征求市TOD轨道办意见后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市TOD轨道办及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