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量平衡测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 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 准确掌握用户用水现状和用水结构。推动用户完善节水措施 建立科学用水制度,合理评价用水水平,根据国家及行业的水量平衡测试标准,结合我市实际 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水量平衡测试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实施 深圳市水务局。2016年1月27日.深圳市水量平衡测试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 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准确掌握用户用水现状和用水结构 推动用户完善节水措施。建立科学用水制度 合理评价用水水平.根据国家及行业的水量平衡测试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水量平衡测试是指对用户的用水体系进行实际测试 确定其用水参数。并根据其输入水量与输出水量之间的平衡关系 分析用水合理程度的工作、第三条,水量平衡测试实行分级管理、年计划用水量在50000立方米以上。含50000立方米.的单位用户,其水量平衡测试工作由市水务主管部门委托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年计划用水量不足50000立方米的单位用户,其水量平衡测试工作由区水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第四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用户。应当根据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或者区水务主管部门的安排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水量平衡测试、经审查的水量平衡测试结果是确定单位用户年度用水计划的重要依据,第五条.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应当分表计量、单位用户每个用水单元和用水设备应当按照水量平衡测试要求安装水计量器具。符合日常用水节水管理要求,水计量器具应当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第六条,测试单位应当在测试前一周将测试工作时间安排报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或者区水务主管部门备案 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或者区水务主管部门根据情况组织现场抽查,第七条、不同类别的单位用户水量平衡测试及验收办法按照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年计划用水量在50000立方米以上。含50000立方米,的单位用户。委托独立的水量平衡测试机构。以下简称独立测试机构.进行测试,年计划用水量不足50000立方米的单位用户,可以委托独立测试机构进行测试。也可以自行组织测试、第九条 单位用户水量平衡测试报告应当包括管网图 用水工艺流程图、各级水计量器具的配备率 用水性质构成.居民用户数.水量平衡差.合理用水水平。用水单耗、节水整改措施方案等内容、并按照规范的格式编写.第十条.单位用户按照管理权限将水量平衡测试结果报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或者区水务主管部门验收.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或者区水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应当自单位用户提交正式测试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水量平衡测试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 单位用户经水量平衡测试发现有不合理用水的,应当按照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或者区水务主管部门确认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其用水计划按照整改前实测的合理用水水平系数确定,整改完成后,其用水计划按照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或者区水务主管部门整改验收合格后的合理用水水平系数确定.第十二条 单位用户水量平衡测试验收合格后,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或者区水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量平衡测试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确定的合理用水水平系数和用水性质构成等调整用水计划、第十三条,独立测试机构应当取得国家或者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水量平衡测试资质认证资格.第十四条、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 区水务主管部门,独立测试机构及有关机构应当建立和健全保密制度、有责任对单位用户的有关资料保密.第十五条 单位用户对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或者区水务主管部门验收结果有异议的 可以申请复核,由区水务主管部门做出的验收结果、向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由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做出的验收结果。向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申请复核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验收结果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市水务主管部门或者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复核意见、复核意见变更原决定的.按照复核意见执行,第十六条、凡超过3年未做水量平衡测试或者未按照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或者区水务主管部门工作方案进行水量平衡测试的单位用户。其合理用水水平系数按照0、8确定。并由水务主管部门按照。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第四十六条进行处罚。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