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1、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工作应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水土保持施工 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工作应与项目各阶段同步进行,预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建议书。中水土保持章节内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有关规定 水土保持方案内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有关规定 水土保持措施初步设计专篇、章.内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有关规定.3,1。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1.项目全过程应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 水系的扰动和损毁 保护原地表植被,表土及结皮层、沙壳与地衣等,减少占用水。土资源。提高利用效率,2 开挖.填筑,排弃的场地应采取拦挡,护坡。截,排,水等防治措施,3、弃土。石,渣,应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放在专门的存放地.4、土建施工过程应有临时防护措施,5、施工迹地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恢复其利用功能。3、1.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应达到下列基本目标、1、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新增水土流失应得到有效控制,原有水土流失得到治理,2。水土保持设施应安全有效、3,水土资源,林草植被应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与恢复、4。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 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 林草覆盖率六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