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1,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工作应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工作应与项目各阶段同步进行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建议书,中水土保持章节内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有关规定,水土保持方案内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有关规定.水土保持措施初步设计专篇。章,内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有关规定 3、1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1 项目全过程应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系的扰动和损毁.保护原地表植被,表土及结皮层.沙壳与地衣等.减少占用水。土资源,提高利用效率。2.开挖,填筑。排弃的场地应采取拦挡 护坡,截,排 水等防治措施。3 弃土、石,渣 应综合利用 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放在专门的存放地。4,土建施工过程应有临时防护措施 5,施工迹地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恢复其利用功能。3。1.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应达到下列基本目标。1 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新增水土流失应得到有效控制.原有水土流失得到治理,2。水土保持设施应安全有效,3.水土资源。林草植被应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与恢复.4,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 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六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