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游艇边防治安管理规定,大连市游艇边防治安管理规定、业经2014年10日10日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肖盛峰.2015年3月1日,大连市游艇边防治安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游艇边防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走私,贩毒.越境,偷渡 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边防治安秩序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游艇,是指仅限于游艇所有人自身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的具备机械推动力装置的船舶 第三条,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游艇边防治安管理.适用本规定,第四条。市公安边防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游艇边防治安管理。第五条 游艇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本游艇边防治安责任人。公安边防部门应当与游艇边防治安责任人签订边防治安责任书,共同做好游艇边防治安工作.第六条,供游艇停泊的码头 可以单独建设,设置,也可以在公共码头划出一定的区域专供游艇停泊,新建,改建.扩建或者设置专供游艇停泊的码头.区域,其经营管理人应当在码头、区域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码头或者区域方位图 平面图及游艇泊位数量等材料到公安边防部门备案,专供游艇停泊的码头或者区域具备封闭条件的,应当进行封闭管理.公安边防部门应当派出执法人员实施现场边防治安管理,提供相应的便民服务.第七条,游艇安装的电子定位设备应当与公安边防部门联网、第八条,除依照规定向主管部门领取有关证件外,游艇所有人还应当在取得游艇国籍证后15日内持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及游艇所有人,管理人,随艇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到公安边防部门备案、游艇改造。买卖,租借、报废,灭失以及管理人。随艇工作人员变更的,其所有人应当到公安边防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或者注销备案。第九条。公安边防部门备案时发现游艇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随艇工作人员中有国家规定禁止出海人员的,应当书面告知游艇所有人。第十条.公安边防部门应当对出海。返港游艇进行检查、发现有国家规定禁止出海人员等情形的。应当告知游艇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并依法处理.游艇所有人.管理人及出海,返港人员应当配合公安边防部门的检查.第十一条,驾驶游艇出海,不得无故中途上 下人员,不得拦截 追逐、强行靠登他人船舶、除避险和不可抗力情形外.不得搭靠外国籍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船舶,第十二条。驾驶和搭乘游艇出海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 擅自进入 停靠或者协助他人进入,停靠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入的海域 岛屿,越境 偷渡,二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以及爆炸 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三,走私。赌博以及贩卖运输武器弹药或者毒品、四。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十三条、公安边防部门应当建立游艇边防治安管理与服务网络平台,游艇档案和信用记录,对发生过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有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的,可以采取逐航次检查和不间断地实施远程电子监控等管理措施.第十四条。公安边防部门应当通过码头现场检查。网络信息核实、远程电子监控.海上巡逻等方式实施监督管理,发现违反边防治安管理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处理、发现有不属于公安边防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八条规定,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变更备案或者注销备案的、由公安边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罚款、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其他行为,由公安边防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公安边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本规定规定的职责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主管机关,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