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游艇边防治安管理规定,大连市游艇边防治安管理规定 业经2014年10日10日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市长。肖盛峰、2015年3月1日,大连市游艇边防治安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游艇边防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走私、贩毒。越境.偷渡、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边防治安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游艇,是指仅限于游艇所有人自身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的具备机械推动力装置的船舶,第三条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游艇边防治安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市公安边防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游艇边防治安管理,第五条。游艇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本游艇边防治安责任人,公安边防部门应当与游艇边防治安责任人签订边防治安责任书。共同做好游艇边防治安工作.第六条 供游艇停泊的码头,可以单独建设 设置、也可以在公共码头划出一定的区域专供游艇停泊 新建,改建.扩建或者设置专供游艇停泊的码头.区域、其经营管理人应当在码头,区域投入使用后30日内 持码头或者区域方位图,平面图及游艇泊位数量等材料到公安边防部门备案,专供游艇停泊的码头或者区域具备封闭条件的,应当进行封闭管理,公安边防部门应当派出执法人员实施现场边防治安管理,提供相应的便民服务,第七条,游艇安装的电子定位设备应当与公安边防部门联网,第八条.除依照规定向主管部门领取有关证件外,游艇所有人还应当在取得游艇国籍证后15日内持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及游艇所有人,管理人.随艇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到公安边防部门备案、游艇改造,买卖.租借。报废、灭失以及管理人,随艇工作人员变更的.其所有人应当到公安边防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或者注销备案,第九条 公安边防部门备案时发现游艇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随艇工作人员中有国家规定禁止出海人员的,应当书面告知游艇所有人,第十条、公安边防部门应当对出海 返港游艇进行检查、发现有国家规定禁止出海人员等情形的。应当告知游艇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并依法处理、游艇所有人 管理人及出海,返港人员应当配合公安边防部门的检查。第十一条,驾驶游艇出海.不得无故中途上,下人员,不得拦截.追逐 强行靠登他人船舶 除避险和不可抗力情形外 不得搭靠外国籍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船舶、第十二条.驾驶和搭乘游艇出海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擅自进入。停靠或者协助他人进入,停靠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入的海域、岛屿 越境。偷渡 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以及爆炸、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三.走私 赌博以及贩卖运输武器弹药或者毒品,四.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十三条,公安边防部门应当建立游艇边防治安管理与服务网络平台。游艇档案和信用记录、对发生过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有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的。可以采取逐航次检查和不间断地实施远程电子监控等管理措施,第十四条、公安边防部门应当通过码头现场检查.网络信息核实、远程电子监控、海上巡逻等方式实施监督管理,发现违反边防治安管理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处理、发现有不属于公安边防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八条规定。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变更备案或者注销备案的、由公安边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罚款,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其他行为、由公安边防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公安边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本规定规定的职责.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由其主管机关,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