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游艇边防治安管理规定.大连市游艇边防治安管理规定、业经2014年10日10日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市长.肖盛峰,2015年3月1日 大连市游艇边防治安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游艇边防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走私.贩毒.越境,偷渡。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边防治安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游艇,是指仅限于游艇所有人自身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的具备机械推动力装置的船舶.第三条,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游艇边防治安管理、适用本规定。第四条。市公安边防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游艇边防治安管理 第五条,游艇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本游艇边防治安责任人 公安边防部门应当与游艇边防治安责任人签订边防治安责任书。共同做好游艇边防治安工作。第六条 供游艇停泊的码头、可以单独建设,设置、也可以在公共码头划出一定的区域专供游艇停泊.新建、改建,扩建或者设置专供游艇停泊的码头。区域、其经营管理人应当在码头 区域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码头或者区域方位图、平面图及游艇泊位数量等材料到公安边防部门备案、专供游艇停泊的码头或者区域具备封闭条件的.应当进行封闭管理。公安边防部门应当派出执法人员实施现场边防治安管理.提供相应的便民服务 第七条.游艇安装的电子定位设备应当与公安边防部门联网,第八条。除依照规定向主管部门领取有关证件外。游艇所有人还应当在取得游艇国籍证后15日内持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及游艇所有人,管理人,随艇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到公安边防部门备案.游艇改造,买卖.租借,报废,灭失以及管理人 随艇工作人员变更的,其所有人应当到公安边防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或者注销备案,第九条 公安边防部门备案时发现游艇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随艇工作人员中有国家规定禁止出海人员的、应当书面告知游艇所有人.第十条。公安边防部门应当对出海.返港游艇进行检查,发现有国家规定禁止出海人员等情形的 应当告知游艇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并依法处理。游艇所有人、管理人及出海、返港人员应当配合公安边防部门的检查.第十一条。驾驶游艇出海、不得无故中途上.下人员,不得拦截 追逐、强行靠登他人船舶 除避险和不可抗力情形外.不得搭靠外国籍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船舶,第十二条 驾驶和搭乘游艇出海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擅自进入 停靠或者协助他人进入,停靠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入的海域,岛屿,越境.偷渡。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以及爆炸。剧毒 放射性等物品,三 走私、赌博以及贩卖运输武器弹药或者毒品,四,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三条.公安边防部门应当建立游艇边防治安管理与服务网络平台.游艇档案和信用记录.对发生过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有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的、可以采取逐航次检查和不间断地实施远程电子监控等管理措施、第十四条,公安边防部门应当通过码头现场检查,网络信息核实,远程电子监控。海上巡逻等方式实施监督管理 发现违反边防治安管理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处理、发现有不属于公安边防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八条规定、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变更备案或者注销备案的,由公安边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罚款.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其他行为 由公安边防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公安边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本规定规定的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主管机关。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