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地基与基础5.1,一般规定5.1.1。地基基础设计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勘察的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有关规定。基础型式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建.构,筑物的功能要求和结构型式 现场施工条件综合确定,5、1、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应按表5.1。2选用,表5、1.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注,1 厂房局部突出时 其最高部分虽已超过40m但突出部分长度不超过长向的1,3,包括1、3,时可不按甲级计算、2,高度超过30m的栈桥支架可按乙级计算。5。1,3 地基基础设计采用的荷载效应组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规定.5 1,4,建 构、筑物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 构.筑物基础应进行承载力计算,2,按本规范表5。1 2所列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乙级的建、构,筑物,应作变形验算,丙级建、构 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形验算。1,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2.软弱地基或湿陷性黄土等复杂地墓条件、3、基础下分布有软弱下卧层时,4、相邻建 构,筑物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5、地下水位近期内变化较大时.3。位于斜坡或边坡附近的建,构。筑物应验算其稳定性、4 地下水位埋藏较浅,地下建、构。筑物存在上浮可能时。应进行抗浮验算.5.1。5.地基基础设计应考虑相邻建。构、筑物的影响。新建建,构 筑物基础埋深不宜大于原有建,构、筑物基础.当基础埋深大于原有建,构。筑物基础埋深时。两基础间应保持一定净距,距离应根据原有建,构.筑物荷载大小、基础形式和土质情况确定,5、1 6,基础的埋置深度应结合建。构。筑物功能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满足地基承载力,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的前提下,基础宜浅埋,除岩石地基外,深度不宜小于0、5m,2,基础宜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上,当必须埋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地基土在施正时不受扰动的措施,3 基础宜埋置在冻胀土以下、4,在冻胀土中的建筑构件,应采取防冻害措施、5,当基础埋置在易风化的岩层上 施工时应在基坑开挖后立即铺筑垫层、5。1,7。同一建、构.筑物不宜埋置在不同的土层上,同一建 构.筑物不宜采用两种以上基础形式、5,1,8。建,构,筑物宜避开采空区布置,无法避开时,应由专业部门对整个场地作出采空区稳定性及建筑适宜性评价 5、1。9,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选煤厂建.构,筑物在施工期间应进行沉降观测。1,复杂的软弱地基条件下的建筑 2.按规定需进行地基变形计算的建筑、3、经过地基处理的建筑.5,1,10,对沉降有严格要求的建,构,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应继续进行沉降观测、5、1,11、地下水及土对混凝土有侵蚀性时,应根据侵蚀等级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