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地基与基础5 1.一般规定5,1 1、地基基础设计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勘察的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有关规定。基础型式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建、构,筑物的功能要求和结构型式 现场施工条件综合确定、5,1、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应按表5。1,2选用.表5.1。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注,1、厂房局部突出时 其最高部分虽已超过40m但突出部分长度不超过长向的1、3 包括1 3。时可不按甲级计算,2,高度超过30m的栈桥支架可按乙级计算,5,1、3,地基基础设计采用的荷载效应组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5.1.4.建 构 筑物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 构.筑物基础应进行承载力计算,2,按本规范表5、1 2所列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构。筑物,应作变形验算,丙级建,构。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形验算,1。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2,软弱地基或湿陷性黄土等复杂地墓条件 3,基础下分布有软弱下卧层时,4,相邻建。构,筑物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5,地下水位近期内变化较大时、3.位于斜坡或边坡附近的建 构,筑物应验算其稳定性,4。地下水位埋藏较浅、地下建,构.筑物存在上浮可能时 应进行抗浮验算.5,1 5,地基基础设计应考虑相邻建,构,筑物的影响,新建建。构,筑物基础埋深不宜大于原有建,构.筑物基础。当基础埋深大于原有建,构.筑物基础埋深时.两基础间应保持一定净距.距离应根据原有建。构.筑物荷载大小,基础形式和土质情况确定,5,1.6 基础的埋置深度应结合建。构.筑物功能.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满足地基承载力,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的前提下.基础宜浅埋、除岩石地基外.深度不宜小于0。5m、2。基础宜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上 当必须埋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地基土在施正时不受扰动的措施 3,基础宜埋置在冻胀土以下。4、在冻胀土中的建筑构件,应采取防冻害措施.5,当基础埋置在易风化的岩层上,施工时应在基坑开挖后立即铺筑垫层。5,1 7 同一建,构。筑物不宜埋置在不同的土层上。同一建.构.筑物不宜采用两种以上基础形式 5,1、8,建、构。筑物宜避开采空区布置。无法避开时.应由专业部门对整个场地作出采空区稳定性及建筑适宜性评价,5、1 9.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选煤厂建。构、筑物在施工期间应进行沉降观测。1.复杂的软弱地基条件下的建筑 2.按规定需进行地基变形计算的建筑,3 经过地基处理的建筑.5.1,10、对沉降有严格要求的建。构,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应继续进行沉降观测 5、1 11。地下水及土对混凝土有侵蚀性时,应根据侵蚀等级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