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地基与基础5,1,一般规定5。1、1、地基基础设计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勘察的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有关规定,基础型式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建.构 筑物的功能要求和结构型式,现场施工条件综合确定,5.1。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应按表5,1,2选用,表5、1,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注,1,厂房局部突出时 其最高部分虽已超过40m但突出部分长度不超过长向的1 3。包括1,3 时可不按甲级计算,2,高度超过30m的栈桥支架可按乙级计算,5,1,3,地基基础设计采用的荷载效应组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5.1.4,建.构、筑物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构。筑物基础应进行承载力计算,2。按本规范表5,1。2所列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 构 筑物、应作变形验算、丙级建 构。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作变形验算、1,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2.软弱地基或湿陷性黄土等复杂地墓条件 3、基础下分布有软弱下卧层时。4。相邻建,构、筑物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5。地下水位近期内变化较大时、3。位于斜坡或边坡附近的建,构。筑物应验算其稳定性 4 地下水位埋藏较浅,地下建,构.筑物存在上浮可能时、应进行抗浮验算、5,1、5,地基基础设计应考虑相邻建,构,筑物的影响.新建建、构,筑物基础埋深不宜大于原有建.构、筑物基础。当基础埋深大于原有建.构。筑物基础埋深时。两基础间应保持一定净距。距离应根据原有建。构.筑物荷载大小 基础形式和土质情况确定。5,1 6、基础的埋置深度应结合建,构。筑物功能.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满足地基承载力,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的前提下、基础宜浅埋.除岩石地基外、深度不宜小于0、5m、2,基础宜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上,当必须埋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地基土在施正时不受扰动的措施、3 基础宜埋置在冻胀土以下,4 在冻胀土中的建筑构件 应采取防冻害措施,5,当基础埋置在易风化的岩层上.施工时应在基坑开挖后立即铺筑垫层、5。1,7.同一建.构,筑物不宜埋置在不同的土层上。同一建,构。筑物不宜采用两种以上基础形式、5,1、8。建 构,筑物宜避开采空区布置。无法避开时、应由专业部门对整个场地作出采空区稳定性及建筑适宜性评价,5、1,9,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选煤厂建 构,筑物在施工期间应进行沉降观测、1。复杂的软弱地基条件下的建筑,2 按规定需进行地基变形计算的建筑,3、经过地基处理的建筑.5 1.10.对沉降有严格要求的建.构、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应继续进行沉降观测。5,1、11,地下水及土对混凝土有侵蚀性时,应根据侵蚀等级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