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Code for。acceptance,and。inspection.of。extinguisher distribution.in,buildingsGB,50444.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44.2008.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2.1。3,1,3。3。1。5、3、2。2,4.1,1,4.2、1,4。2、2 4 2.3。4.2。4.5。3,2、5,4、1,5、4,2 5 4.3,5,4.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八月十三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关于印发 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本规范的编制.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国灭火器生产、检验,维护、管理 科研和工程应用现状及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国内有关科研。设计、制造,消防监督。使用单位等的意见.并参照了国际标准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工程实际。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共5章和3个附录.包括,总则 基本规定.安装设置.配置验收及检查与维护,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内容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管理组、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601号.邮编,200032,传真,021、54961900、以便今后修改和补充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大连市公安消防支队。杭州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胡传平。唐祝华 赵,锂,王宝伟.冯旭东、张之立,李玉强.南江林、诸容、俞颖飞,李跃伟,王卫东,曹丽英,陶玉灵、姜宁.张峰.朱磊、厉华根。冯松.程欣。陈池 衣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