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Code。for、acceptance,and inspection、of,extinguisher distribution.in,buildingsGB,50444.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08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444。2008、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 2、1,3.1、3。3,1,5。3。2,2 4,1 1 4。2、1.4,2 2、4。2,3.4 2,4。5 3,2、5。4,1 5、4 2 5。4、3 5,4,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 八年八月十三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关于印发.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 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本规范的编制.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国灭火器生产,检验,维护,管理.科研和工程应用现状及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进行调查研究 广泛征求国内有关科研 设计.制造 消防监督,使用单位等的意见,并参照了国际标准相关规定 结合我国工程实际.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共5章和3个附录、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安装设置.配置验收及检查与维护,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内容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 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管理组.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601号。邮编.200032 传真。021,54961900.以便今后修改和补充,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 大连市公安消防支队。杭州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胡传平,唐祝华,赵.锂.王宝伟 冯旭东,张之立 李玉强,南江林,诸容。俞颖飞,李跃伟、王卫东.曹丽英.陶玉灵、姜宁.张峰、朱磊 厉华根。冯松,程欣.陈池.衣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