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Code、for,acceptance。and inspection、of,extinguisher.distribution.in buildingsGB,50444、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44,2008。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2、1、3、1。3.3,1,5,3 2 2 4 1。1。4,2,1 4。2,2、4。2、3,4 2.4,5 3,2 5、4.1,5.4,2 5。4、3.5.4、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八月十三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 2004、67号,关于印发。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本规范的编制,遵照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国灭火器生产.检验,维护,管理.科研和工程应用现状及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国内有关科研,设计,制造。消防监督。使用单位等的意见。并参照了国际标准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工程实际,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5章和3个附录、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安装设置、配置验收及检查与维护。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内容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管理组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601号.邮编、200032,传真.021,54961900。以便今后修改和补充,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大连市公安消防支队.杭州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胡传平、唐祝华,赵、锂。王宝伟,冯旭东、张之立。李玉强,南江林,诸容、俞颖飞。李跃伟、王卫东.曹丽英.陶玉灵 姜宁,张峰、朱磊,厉华根、冯松,程欣。陈池,衣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