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Code、for、acceptance,and,inspection of extinguisher.distribution,in、buildingsGB 50444.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44,2008 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2 2,1、3、1,3 3,1。5 3,2,2、4,1.1,4 2,1,4,2,2。4,2 3、4,2,4,5.3、2,5,4,1。5 4、2。5 4,3.5、4,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八月十三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关于印发,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的要求,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本规范的编制,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国灭火器生产 检验 维护.管理 科研和工程应用现状及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进行调查研究 广泛征求国内有关科研.设计,制造、消防监督、使用单位等的意见,并参照了国际标准相关规定 结合我国工程实际 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5章和3个附录.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安装设置。配置验收及检查与维护.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内容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管理组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601号.邮编、200032 传真,021.54961900 以便今后修改和补充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 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 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大连市公安消防支队 杭州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胡传平 唐祝华。赵 锂.王宝伟 冯旭东,张之立,李玉强 南江林.诸容,俞颖飞。李跃伟.王卫东,曹丽英.陶玉灵 姜宁。张峰 朱磊,厉华根.冯松,程欣,陈池.衣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