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Code,for acceptance and.inspection of。extinguisher.distribution,in buildingsGB、50444、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08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44,2008,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2.1 3 1 3、3,1,5。3、2,2,4、1,1 4 2,1。4、2.2、4.2.3,4。2 4,5 3.2 5、4.1,5 4。2 5 4 3、5.4,4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八月十三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 67号。关于印发 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的要求 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本规范的编制、遵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国灭火器生产、检验。维护.管理,科研和工程应用现状及经验的基础上 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国内有关科研 设计、制造 消防监督,使用单位等的意见 并参照了国际标准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工程实际,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5章和3个附录、包括 总则 基本规定、安装设置.配置验收及检查与维护,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 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内容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管理组、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二路601号 邮编,200032,传真、021、54961900、以便今后修改和补充.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 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 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大连市公安消防支队.杭州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胡传平,唐祝华。赵。锂,王宝伟。冯旭东、张之立。李玉强.南江林。诸容.俞颖飞.李跃伟,王卫东。曹丽英。陶玉灵 姜宁,张峰 朱磊,厉华根 冯松 程欣,陈池 衣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