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制度为做好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安全监管,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整合执法资源 建立统一协调,联动协作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涉及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的联合监管工作.二。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各个环节的管理.组织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实现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动及闭环管理 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保护水体环境,三、由市交通局 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等部门组成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小组 负责开展各项日常工作、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运输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的资质管理、督促运输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加快污染物防治设施建设 联合环保。农业部门对运输船舶污染物产生、接收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运输船舶防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负责调查处理运输船舶污染事故。二,环保部门负责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全过程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三,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渔业船舶污染物接收经营单位的资质管理.督促渔业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加快污染物防治设施建设.联合环保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渔业船舶污染物产生。接收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开展渔业船舶防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负责调查处理渔业船舶污染事故,各乡.镇 政府。街道对农自用,村民。城市居民、非运输非渔业船舶进行监管、四,交通运输部门应收集相关监管信息、对船舶污染物产生、接收 转运、处置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对遵纪守法、信用优良的单位给予表彰.推介.鼓励和政策扶持。对失信单位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对于违法次数多.性质严重的单位实行重点监控。并向社会公示、五。环保部门应定期组织对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开展联合执法、各职能部门应根据执法要求。选派熟悉业务。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行动,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各司其职.六,交通运输 环保.农业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研究解决联合监管中的突出问题.七、联合执法实行,联合执法 分类处理、原则。各职能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八,相关监管单位应按照发布的。景德镇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的规定,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 处置各环节监管有效衔接。通过闭环监管措施。实现无缝监管、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