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Architectural。and.technical.code、for.laboratory animal、facilitvGB,50447。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6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47.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 2,11、4 3。18。6 1 3、7、3 3.7、3 7、7。3 8,8,0.6 8,0 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8月13日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5、8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科研 设计 施工.检测和管理单位共同编制而成。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多年来实验动物设施建设的实践经验,积极采纳科研成果.参照有关国际和国内的技术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包括10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规定了实验动物设施分类和技术指标,实验动物设施建筑和结构的技术要求 对作为规范核心内容的空调,通风和空气净化部分,则详尽地规定了气流组织,系统构成及系统部件和材料的选择方案 构造和设计要求、还规定了实验动物设施的给水排水,电气,自控和消防设施配置的原则 最后对施工,检测和验收的原则,方法做了必要的规定,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 请各单位和个人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 认真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电话。84278378,传真84283555.8427307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研究所,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浙江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暨南大学医学院实验动物中心、军事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中心 北京森宁工程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王清勤,赵力。秦川 李根平,张益昭,许钟麟,萨晓婴.李引擎。曾宇,王荣,田克恭.田小虎,傅江南,孙岩松。裴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