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Architectural and.technical,code。for、laboratory。animal facilitvGB、50447。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6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 的公告 现批准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47 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 2 11.4.3.18。6.1,3,7 3,3,7、3,7 7,3。8.8。0.6 8,0。10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8月13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5。8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科研 设计。施工、检测和管理单位共同编制而成.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多年来实验动物设施建设的实践经验。积极采纳科研成果、参照有关国际和国内的技术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包括10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规定了实验动物设施分类和技术指标,实验动物设施建筑和结构的技术要求、对作为规范核心内容的空调,通风和空气净化部分,则详尽地规定了气流组织,系统构成及系统部件和材料的选择方案.构造和设计要求.还规定了实验动物设施的给水排水、电气、自控和消防设施配置的原则、最后对施工,检测和验收的原则,方法做了必要的规定、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和个人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 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电话。84278378,传真84283555,84273077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研究所 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浙江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暨南大学医学院实验动物中心、军事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中心.北京森宁工程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王清勤.赵力、秦川.李根平。张益昭,许钟麟。萨晓婴。李引擎。曾宇,王荣。田克恭 田小虎 傅江南,孙岩松,裴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