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Architectural.and、technical,code,for,laboratory,animal。facilitvGB。50447,2008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6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 的公告 现批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47、2008 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2,11.4。3 18、6。1.3,7,3、3、7,3,7.7.3,8,8,0。6。8,0,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8月13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5,84号、的要求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科研。设计、施工 检测和管理单位共同编制而成.在编制过程中 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多年来实验动物设施建设的实践经验、积极采纳科研成果.参照有关国际和国内的技术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包括10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规定了实验动物设施分类和技术指标,实验动物设施建筑和结构的技术要求 对作为规范核心内容的空调,通风和空气净化部分,则详尽地规定了气流组织.系统构成及系统部件和材料的选择方案、构造和设计要求,还规定了实验动物设施的给水排水 电气 自控和消防设施配置的原则 最后对施工、检测和验收的原则 方法做了必要的规定。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和个人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 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电话、84278378。传真84283555.8427307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研究所。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浙江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暨南大学医学院实验动物中心、军事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中心 北京森宁工程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 王清勤.赵力。秦川,李根平 张益昭。许钟麟,萨晓婴 李引擎、曾宇.王荣,田克恭.田小虎。傅江南 孙岩松。裴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