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Architectural。and technical,code.for。laboratory.animal。facilitvGB.50447.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6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47 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11、4 3。18.6,1 3 7、3。3、7。3,7 7 3,8 8。0 6、8,0、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8月13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5 84号,的要求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科研,设计,施工 检测和管理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多年来实验动物设施建设的实践经验,积极采纳科研成果。参照有关国际和国内的技术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包括10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规定了实验动物设施分类和技术指标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和结构的技术要求 对作为规范核心内容的空调 通风和空气净化部分、则详尽地规定了气流组织,系统构成及系统部件和材料的选择方案、构造和设计要求,还规定了实验动物设施的给水排水.电气。自控和消防设施配置的原则。最后对施工 检测和验收的原则。方法做了必要的规定.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 请各单位和个人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 100013,电话,84278378.传真84283555。8427307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研究所,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浙江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暨南大学医学院实验动物中心.军事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中心。北京森宁工程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王清勤,赵力,秦川,李根平,张益昭,许钟麟。萨晓婴.李引擎、曾宇。王荣 田克恭 田小虎。傅江南,孙岩松,裴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