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Architectural,and、technical,code。for laboratory,animal。facilitvGB 50447。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6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47,2008 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 2,11、4。3,18.6 1,3.7,3.3 7、3.7。7。3,8。8 0,6,8.0、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8月13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函。2005.8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科研 设计。施工、检测和管理单位共同编制而成、在编制过程中 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多年来实验动物设施建设的实践经验、积极采纳科研成果.参照有关国际和国内的技术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 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包括10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 规定了实验动物设施分类和技术指标,实验动物设施建筑和结构的技术要求.对作为规范核心内容的空调、通风和空气净化部分,则详尽地规定了气流组织,系统构成及系统部件和材料的选择方案,构造和设计要求。还规定了实验动物设施的给水排水,电气 自控和消防设施配置的原则.最后对施工,检测和验收的原则,方法做了必要的规定。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和个人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电话、84278378,传真84283555 8427307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研究所,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浙江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暨南大学医学院实验动物中心 军事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中心。北京森宁工程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王清勤,赵力,秦川.李根平,张益昭.许钟麟.萨晓婴,李引擎。曾宇.王荣.田克恭,田小虎,傅江南、孙岩松,裴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