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Architectural、and,technical code。for、laboratory、animal,facilitvGB.50447。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6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47,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11.4 3,18,6。1。3,7、3,3 7,3,7、7、3.8,8.0。6.8,0。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8月13日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5。84号 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科研,设计、施工.检测和管理单位共同编制而成。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多年来实验动物设施建设的实践经验、积极采纳科研成果。参照有关国际和国内的技术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 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包括10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 规定了实验动物设施分类和技术指标,实验动物设施建筑和结构的技术要求、对作为规范核心内容的空调。通风和空气净化部分,则详尽地规定了气流组织 系统构成及系统部件和材料的选择方案。构造和设计要求,还规定了实验动物设施的给水排水、电气 自控和消防设施配置的原则 最后对施工,检测和验收的原则.方法做了必要的规定.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和个人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电话、84278378,传真84283555、8427307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研究所、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浙江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暨南大学医学院实验动物中心。军事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中心.北京森宁工程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王清勤。赵力.秦川.李根平.张益昭,许钟麟.萨晓婴。李引擎 曾宇、王荣.田克恭.田小虎.傅江南,孙岩松,裴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