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Architectural,and,technical.code。for、laboratory。animal facilitvGB.50447、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6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47。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11,4 3,18,6,1、3,7,3。3 7,3、7.7,3。8。8 0、6.8,0、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8月13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 2005,8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科研。设计.施工。检测和管理单位共同编制而成。在编制过程中 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多年来实验动物设施建设的实践经验、积极采纳科研成果、参照有关国际和国内的技术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 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包括10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规定了实验动物设施分类和技术指标,实验动物设施建筑和结构的技术要求,对作为规范核心内容的空调 通风和空气净化部分 则详尽地规定了气流组织,系统构成及系统部件和材料的选择方案 构造和设计要求。还规定了实验动物设施的给水排水、电气.自控和消防设施配置的原则.最后对施工、检测和验收的原则、方法做了必要的规定,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和个人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 100013、电话 84278378 传真84283555。8427307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研究所、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浙江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暨南大学医学院实验动物中心.军事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中心。北京森宁工程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 王清勤.赵力,秦川。李根平。张益昭.许钟麟。萨晓婴.李引擎。曾宇 王荣。田克恭 田小虎 傅江南,孙岩松.裴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