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3。0。1 采出水处理工程设计应按照批准的油田地面建设总体规划和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规定的内容、范围和要求进行。工程建设规模的适应期宜为10年以上。可一次或分期建设、3.0、2,采出水处理工程设计应积极采用国内外成熟适用的新工艺 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3 0,3,聚合物驱采出水处理站的原水含油量不宜大于3000mg、L、特稠油、超稠油的采出水处理站的原水含油量不宜大于4000mg L.其他采出水处理站的原水含油量不应大于1000mg,L,3 0、4、采出水处理后用于油田注水时,水质应符合该油田制定的注水水质标准 当油田尚未制定注水水质标准时、可按现行行业标准,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的有关规定执行.3 0、5 处理工艺流程应充分利用余压。并应减少提升次数 有洗井废水回收时。洗井废水宜单独设置洗井废水回收水罐、池,进行预处理 3,0、6 采出水处理站原水水量或水质波动较大时,应设调储设施,3 0、7.采出水处理站的原水,净化水应设计量设施.各构筑物进出口应设水质监测取样口 3、0 8、调储罐 除油罐.沉降罐顶部积油厚度不应超过0,8m、3、0 9,污油罐,调储罐、除油罐 沉降罐应设阻火器,呼吸阀和液压安全阀,寒冷地区应采用防冻呼吸阀、3,0,10、采出水处理站的电气装置及厂房的防爆要求应根据防爆区域划分确定,3。0,11,采出水处理站的主要构筑物和管道因检修,清洗等原因而部分停止工作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要同类处理构筑物的数量不宜少于2座.并应能单独停产检修 2,各构筑物的进出口管道应采取检修隔断措施,3,有条件时站间原水管道宜互相连通 3 0 12,采出水处理站产生污泥沉积的构筑物应设排泥设施 排泥周期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排放的污泥应进行妥善处置、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3.0,13。采出水处理工艺应根据原水的特性,净化水质的要求.通过试验或相似工程经验,经技术经济对比后确定,采出水用于回注的处理工艺宜采用沉降。过滤处理流程,3。0.14。低产油田采出水处理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0,1条、第3。0,13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依托邻近油田的已建设施 2,应因地制宜采用先进适用的处理工艺、做到经济合理 建设周期短 能耗和生产费用低,3、应结合本油田实际简化处理工艺 采用与原油脱水及注水紧密结合的设计布局,附属设施应统一设计,建设、4,实行滚动开发的油田.开发初期可采用小型。简单的临时性橇装设备 3,0。15 沙漠油田采出水处理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0,1条、第3。0。13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出水处理工艺宜采用集中自动控制,减少现场操作人员或实现无人值守 2。露天布置的设备和仪表、应根据防尘.防沙,防晒。防水和适应环境温度变化的要求进行选择,3、采出水处理工艺宜采用组装化,模块化,橇装化设计,提高工厂预制化程度,减少现场施工量,4。控制室应设置空调设施,3,0,16,稠油油田采出水处理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0.1条,第3。0.13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净化水宜优先用于注汽锅炉给水、也可调至邻近注水开发的油田注水 2.应根据稠油物性对运行的影响选择稠油采出水处理工艺和设备、3,在稠油采出水处理工艺中.应充分利用采出水的热能、4,稠油采出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油宜单独处理 5、当净化水用于注汽锅炉给水设计时,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油田采出水用于注汽锅炉给水处理设计规范.SY、T.0097的有关规定.3,0、17 滩海陆采油田采出水处理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0,1条、第3、0。13条的规定外 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工作人员数量、所处的环境 站内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救生设备、2.选用的设备、阀门,管件 仪表及各种材料.应适应滩海环境条件,3,应依托陆上油田的已建设施.3,0 18、低渗与特低渗油田采出水处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油田采出水注入低渗与特低渗油藏精细处理设计规范,SY.T 7020的有关规定 3、0 19 强腐蚀性油田采出水处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油田含聚及强腐蚀性采出水处理设计规范,SY T 6886的有关规定,3。0,20 采出水处理后外排时、宜采用生物处理工艺、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油田采出水生物处理工程设计规范,SY,T,6852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