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Road,traffic。signs,and.markings.Part4。Work。zoneGB.5768 4.20172017.07,31。发布2018,02,01,实施前 言 GB,5768的本部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分为八个部分,第1部分 总则,第2部分 道路交通标志。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第5部分,限制速度、第6部分 铁路道口,第7部分,非机动车和行人.第8部分.学校区域 本部分为GB。5768的第4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的道路施工安全标志部分 本部分与GB,5768.1999的道路施工安全标志部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道路作业区标志颜色改为橙色 荧光橙色、见5,1、1,施工标志,形状改为三角形 见5 1,2,改道标志、形状改为三角形,并调整了图案,见5,1。4、增加,车道数变少标志。橙色箭头标志.绕行标志.线形诱导标,注意交通引导人员标志,出口关闭标志 出口标志.行人.非机动车通道标志,见5。1。3,5 1.5,5.1.6,5。1。7 5。1,8,5,1,9,5 1。10。5。1、11、移动性施工标志.改为、移动性作业标志 并将形状改为三角形 见5 1 12 取消.道路封闭标志,车道封闭标志 车辆慢行标志。见5.1、增加关于作业区道路交通标线的规定。见5.2,增加作业区布置的规定,见第6章 第9章,增加作业区标志制作图例,见附录A,将,道路作业安全设施 调整为资料性附录,见附录B。将。锥形交通路标.改为,交通锥.施工警告灯号,改为。施工警告灯 见B.2。B,7 增加一种路栏形式,增加、交通桶、交通柱。增加塑料注水,砂、隔离栏 活动护栏,高竿旗帜。可变箭头信号、临时信号灯。防撞垫。见B 1.B、3。B 4、B,5。B、6、B.8.B。9,B 10.B.11。取消道口标柱,见附录B,细化典型作业区布置示例 见附录C.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3.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瑜,唐琤琤,何勇.高海龙,钟连德,武珂缦、姜明 侯德藻,王丹。张帆.郭艳,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5768,1986、GB。5768、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