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结构抗震6、4 1.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高于6度地区的城镇给水排水工程,其构筑物和管道的结构必须进行抗震设计。相应的抗震设防类别及设防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确定 6,4.2 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及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6。4,3。城镇给水排水工程中构筑物和管道的结构,当遭遇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构筑物不需修理或经一般修理后应仍能继续使用。2、管道震害在管网中应控制在局部范围内。不得造成较严重次生灾害,6。4。4。抗震设计中、采用的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取值的对应关系.应为6度。0.05g 7度 0、1g 0,15g、8度、0 2g,0,3g.9度 0。4g,g为重力加速度 6 4.5 构筑物的结构抗震验算。应对结构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计算水平地震作用,结构自重惯性力、动水压力、动土压力等.并由该方向的抗侧力构件全部承担。当设防烈度为9度时.对盛水构筑物尚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效应 并与水平地震作用效应组合。6,4、6、当需要对埋地管道结构进行抗震验算时,应计算在地震作用下.剪切波行进时管道结构的位移或应变。6,4 7,结构抗震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具有明确的结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震作用传递路线,2,应避免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体系丧失承载力,3,同一结构单元应具有良好的整体性 对局部薄弱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4.对埋地管道除采用延性良好的管材外 沿线应设置柔性连接措施,6,4。8,位于地震液化地基上的构筑物和管道、应根据地基土液化的严重程度 采取适当的消除或减轻液化作用的措施。6,4 9,埋地管道傍山区边坡和江,湖,河道岸边敷设时,应对该处边坡的稳定性进行验算并采取抗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