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乡规划公示管理实施细则,一。为便于社会公众对我市城乡建设工程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透明度,依据,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 和.六安市规划管理公示暂行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二 六安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六安市市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公示公告工作、六安市规划建设信息中心和局相关科室。分局。承担具体有关公示公告事宜,三.应由我局负责规划方案审批前公示和审批后公告的,经批准后,由规划建设信息中心负责,公示期间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意见采集实行实名制。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联名提出的意见应确定1 2名联系人.意见要明确、具体,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为主、书面意见应打印成A4规格,意见人应向规划建设信息中心明确联系方式.公示期结束后,及时整理并反馈责任科室 分局。责任科室。分局 组织规划编制、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对公众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提出处置方案、形成公示结果,作为行政许可和上报规划审批的参考依据、四,须长期进行公告的规划内容.由市规划建设信息中心负责公告,五,对确须在规划局网站外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告的规划内容。经批准后、由市规划建设信息中心按批示要求进行公示公告。六,根据规定.须在建设工程现场进行公告的。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后、申请放线前.设置建设工程现场公告,须在建设工程现场进行公示的,建设单位须按照市城乡规划局的要求.及时公示,并载明监督举报电话、一,公示期限按 六安市规划管理公示暂行制度,执行,公告期限从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届时自行拆除、二、现场公示公告牌可以独立设置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尺寸一般为0.9,1,5米,1 2.1.8米.1,5,2米,2、3米四种规格、也可结合施工围墙临街设置,公示公告内容必须清晰 规范。方便公众监督 三。公示公告牌设置应符合防风,安全。美观.夜间亮化等要求、公示公告期间如有损坏的.建设单位要及时更新,四,公示公告内容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体部分 规划公示牌应载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置要求,建筑日照执行标准及日照分析 建筑退让规定.公示期限,监督电话等,规划公告内容除包括公示内容外 还应增加规划审批文件.公告期限,公示意见处置情况。公示公告牌见附件1式样,单体部分。规划公示牌应载明以下内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平面位置图.立面图 剖面图 公示期限 监督电话等 规划公告内容除包括公示内容外.还应增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公告期限。公示意见处置情况.公示公告牌见附件2式样。零星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应载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总平面图 效果图,立面图.剖面图。建筑退让规定,公示期限,监督电话等,规划公告内容除包括公示内容外。还应增加规划审批文件 公告期限、公示意见处置情况、公示公告牌见附件3式样,五,规划变更批前公示应载明原规划许可的主要内容.申请变更的理由 拟变更的主要内容,规划变更对公共利益影响分析.对利益相关人影响分析.专家论证意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初审意见,规划变更批后公告除包括公示内容外、还应增加规划审批文件 公示意见处置情况。包括利益相关人听证等意见 六,监督管理,对应公示而未公示的城乡规划。市城乡规划局不予规划上报审批,对应公告而未公告的建设工程 市城乡规划局不予放线开工、并依据 安徽省城乡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限期改正 并给予警告或者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七,监督举报电话.0564、3310829。3370930 市规划建设信息中心,12319,城管服务热线,3377913,市城管局规划监督科,七 本细则由六安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八、本细则自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