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乡规划公示管理实施细则,一、为便于社会公众对我市城乡建设工程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透明度.依据,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和,六安市规划管理公示暂行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二。六安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六安市市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公示公告工作、六安市规划建设信息中心和局相关科室 分局。承担具体有关公示公告事宜,三,应由我局负责规划方案审批前公示和审批后公告的.经批准后,由规划建设信息中心负责、公示期间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意见采集实行实名制、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联名提出的意见应确定1、2名联系人,意见要明确.具体,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为主.书面意见应打印成A4规格,意见人应向规划建设信息中心明确联系方式.公示期结束后.及时整理并反馈责任科室,分局,责任科室、分局,组织规划编制,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对公众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提出处置方案、形成公示结果,作为行政许可和上报规划审批的参考依据、四,须长期进行公告的规划内容、由市规划建设信息中心负责公告,五.对确须在规划局网站外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告的规划内容。经批准后,由市规划建设信息中心按批示要求进行公示公告、六,根据规定、须在建设工程现场进行公告的,建设单位在取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申请放线前 设置建设工程现场公告。须在建设工程现场进行公示的、建设单位须按照市城乡规划局的要求,及时公示,并载明监督举报电话.一 公示期限按,六安市规划管理公示暂行制度、执行 公告期限从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届时自行拆除 二。现场公示公告牌可以独立设置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尺寸一般为0 9、1 5米.1,2.1。8米。1.5。2米、2,3米四种规格、也可结合施工围墙临街设置、公示公告内容必须清晰,规范、方便公众监督,三、公示公告牌设置应符合防风,安全,美观,夜间亮化等要求.公示公告期间如有损坏的,建设单位要及时更新。四,公示公告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总体部分、规划公示牌应载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置要求,建筑日照执行标准及日照分析.建筑退让规定 公示期限、监督电话等、规划公告内容除包括公示内容外、还应增加规划审批文件.公告期限.公示意见处置情况、公示公告牌见附件1式样.单体部分.规划公示牌应载明以下内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平面位置图.立面图、剖面图,公示期限 监督电话等 规划公告内容除包括公示内容外 还应增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公告期限.公示意见处置情况、公示公告牌见附件2式样。零星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应载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平面图,效果图,立面图.剖面图.建筑退让规定、公示期限,监督电话等。规划公告内容除包括公示内容外。还应增加规划审批文件,公告期限 公示意见处置情况。公示公告牌见附件3式样,五。规划变更批前公示应载明原规划许可的主要内容,申请变更的理由、拟变更的主要内容.规划变更对公共利益影响分析、对利益相关人影响分析 专家论证意见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初审意见,规划变更批后公告除包括公示内容外、还应增加规划审批文件,公示意见处置情况,包括利益相关人听证等意见、六、监督管理 对应公示而未公示的城乡规划 市城乡规划局不予规划上报审批,对应公告而未公告的建设工程,市城乡规划局不予放线开工。并依据,安徽省城乡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或者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七,监督举报电话。0564,3310829、3370930,市规划建设信息中心,12319。城管服务热线、3377913,市城管局规划监督科、七 本细则由六安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八、本细则自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