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乡规划公示管理实施细则。一,为便于社会公众对我市城乡建设工程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透明度 依据。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和,六安市规划管理公示暂行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二、六安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六安市市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公示公告工作,六安市规划建设信息中心和局相关科室,分局,承担具体有关公示公告事宜.三,应由我局负责规划方案审批前公示和审批后公告的,经批准后。由规划建设信息中心负责,公示期间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意见采集实行实名制、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联名提出的意见应确定1,2名联系人,意见要明确。具体.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为主 书面意见应打印成A4规格,意见人应向规划建设信息中心明确联系方式、公示期结束后.及时整理并反馈责任科室,分局 责任科室、分局,组织规划编制,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对公众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提出处置方案.形成公示结果.作为行政许可和上报规划审批的参考依据 四,须长期进行公告的规划内容、由市规划建设信息中心负责公告、五 对确须在规划局网站外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告的规划内容。经批准后、由市规划建设信息中心按批示要求进行公示公告,六,根据规定.须在建设工程现场进行公告的,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申请放线前,设置建设工程现场公告、须在建设工程现场进行公示的,建设单位须按照市城乡规划局的要求.及时公示,并载明监督举报电话.一.公示期限按、六安市规划管理公示暂行制度,执行.公告期限从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届时自行拆除、二,现场公示公告牌可以独立设置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尺寸一般为0、9.1 5米。1 2 1。8米 1.5,2米.2、3米四种规格。也可结合施工围墙临街设置,公示公告内容必须清晰.规范。方便公众监督,三,公示公告牌设置应符合防风,安全 美观 夜间亮化等要求 公示公告期间如有损坏的,建设单位要及时更新.四。公示公告内容 修建性详细规划 总体部分。规划公示牌应载明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置要求,建筑日照执行标准及日照分析 建筑退让规定,公示期限,监督电话等、规划公告内容除包括公示内容外、还应增加规划审批文件,公告期限。公示意见处置情况,公示公告牌见附件1式样,单体部分。规划公示牌应载明以下内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平面位置图。立面图。剖面图,公示期限。监督电话等 规划公告内容除包括公示内容外。还应增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公告期限。公示意见处置情况。公示公告牌见附件2式样 零星建设工程 规划公示牌应载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平面图 效果图 立面图,剖面图,建筑退让规定,公示期限 监督电话等,规划公告内容除包括公示内容外、还应增加规划审批文件,公告期限、公示意见处置情况,公示公告牌见附件3式样.五.规划变更批前公示应载明原规划许可的主要内容 申请变更的理由,拟变更的主要内容,规划变更对公共利益影响分析 对利益相关人影响分析、专家论证意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初审意见.规划变更批后公告除包括公示内容外 还应增加规划审批文件.公示意见处置情况,包括利益相关人听证等意见 六,监督管理 对应公示而未公示的城乡规划 市城乡规划局不予规划上报审批 对应公告而未公告的建设工程、市城乡规划局不予放线开工,并依据,安徽省城乡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或者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七,监督举报电话。0564 3310829、3370930,市规划建设信息中心.12319.城管服务热线 3377913、市城管局规划监督科,七。本细则由六安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八。本细则自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