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乡规划公示管理实施细则、一 为便于社会公众对我市城乡建设工程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透明度.依据.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和。六安市规划管理公示暂行制度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六安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六安市市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公示公告工作,六安市规划建设信息中心和局相关科室。分局、承担具体有关公示公告事宜。三,应由我局负责规划方案审批前公示和审批后公告的.经批准后 由规划建设信息中心负责 公示期间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意见采集实行实名制。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联名提出的意见应确定1,2名联系人,意见要明确 具体,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为主,书面意见应打印成A4规格.意见人应向规划建设信息中心明确联系方式 公示期结束后.及时整理并反馈责任科室、分局,责任科室,分局、组织规划编制、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对公众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提出处置方案,形成公示结果,作为行政许可和上报规划审批的参考依据。四 须长期进行公告的规划内容,由市规划建设信息中心负责公告.五,对确须在规划局网站外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告的规划内容.经批准后.由市规划建设信息中心按批示要求进行公示公告,六.根据规定.须在建设工程现场进行公告的.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申请放线前 设置建设工程现场公告,须在建设工程现场进行公示的,建设单位须按照市城乡规划局的要求。及时公示.并载明监督举报电话 一.公示期限按,六安市规划管理公示暂行制度.执行、公告期限从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 届时自行拆除.二,现场公示公告牌可以独立设置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尺寸一般为0.9.1 5米,1、2,1.8米,1,5、2米。2、3米四种规格、也可结合施工围墙临街设置.公示公告内容必须清晰.规范,方便公众监督 三.公示公告牌设置应符合防风。安全。美观.夜间亮化等要求。公示公告期间如有损坏的.建设单位要及时更新,四、公示公告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总体部分 规划公示牌应载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置要求,建筑日照执行标准及日照分析,建筑退让规定、公示期限 监督电话等.规划公告内容除包括公示内容外.还应增加规划审批文件.公告期限,公示意见处置情况 公示公告牌见附件1式样 单体部分、规划公示牌应载明以下内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平面位置图、立面图。剖面图,公示期限、监督电话等。规划公告内容除包括公示内容外、还应增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公告期限,公示意见处置情况 公示公告牌见附件2式样、零星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应载明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平面图。效果图。立面图、剖面图、建筑退让规定 公示期限,监督电话等、规划公告内容除包括公示内容外,还应增加规划审批文件。公告期限、公示意见处置情况.公示公告牌见附件3式样 五,规划变更批前公示应载明原规划许可的主要内容,申请变更的理由,拟变更的主要内容,规划变更对公共利益影响分析、对利益相关人影响分析.专家论证意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初审意见,规划变更批后公告除包括公示内容外 还应增加规划审批文件。公示意见处置情况.包括利益相关人听证等意见,六 监督管理、对应公示而未公示的城乡规划。市城乡规划局不予规划上报审批,对应公告而未公告的建设工程.市城乡规划局不予放线开工、并依据,安徽省城乡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或者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七、监督举报电话。0564,3310829 3370930。市规划建设信息中心。12319,城管服务热线 3377913,市城管局规划监督科。七,本细则由六安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八。本细则自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