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乡规划公示管理实施细则,一。为便于社会公众对我市城乡建设工程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透明度,依据,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和。六安市规划管理公示暂行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二,六安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六安市市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公示公告工作,六安市规划建设信息中心和局相关科室,分局.承担具体有关公示公告事宜、三。应由我局负责规划方案审批前公示和审批后公告的.经批准后,由规划建设信息中心负责.公示期间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意见采集实行实名制,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联名提出的意见应确定1,2名联系人,意见要明确.具体、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为主,书面意见应打印成A4规格 意见人应向规划建设信息中心明确联系方式。公示期结束后。及时整理并反馈责任科室、分局,责任科室。分局、组织规划编制。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对公众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提出处置方案,形成公示结果.作为行政许可和上报规划审批的参考依据.四,须长期进行公告的规划内容、由市规划建设信息中心负责公告、五,对确须在规划局网站外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告的规划内容,经批准后 由市规划建设信息中心按批示要求进行公示公告、六 根据规定、须在建设工程现场进行公告的。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申请放线前,设置建设工程现场公告、须在建设工程现场进行公示的。建设单位须按照市城乡规划局的要求 及时公示、并载明监督举报电话 一,公示期限按,六安市规划管理公示暂行制度,执行,公告期限从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届时自行拆除。二,现场公示公告牌可以独立设置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 尺寸一般为0 9.1。5米。1,2,1,8米。1。5。2米、2,3米四种规格.也可结合施工围墙临街设置 公示公告内容必须清晰 规范,方便公众监督、三,公示公告牌设置应符合防风,安全.美观,夜间亮化等要求,公示公告期间如有损坏的.建设单位要及时更新。四、公示公告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总体部分。规划公示牌应载明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置要求 建筑日照执行标准及日照分析,建筑退让规定 公示期限。监督电话等,规划公告内容除包括公示内容外 还应增加规划审批文件.公告期限,公示意见处置情况.公示公告牌见附件1式样,单体部分,规划公示牌应载明以下内容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平面位置图,立面图,剖面图.公示期限.监督电话等,规划公告内容除包括公示内容外.还应增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公告期限,公示意见处置情况,公示公告牌见附件2式样 零星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应载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平面图 效果图 立面图。剖面图。建筑退让规定、公示期限、监督电话等.规划公告内容除包括公示内容外,还应增加规划审批文件,公告期限,公示意见处置情况.公示公告牌见附件3式样 五、规划变更批前公示应载明原规划许可的主要内容、申请变更的理由,拟变更的主要内容,规划变更对公共利益影响分析 对利益相关人影响分析,专家论证意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初审意见 规划变更批后公告除包括公示内容外,还应增加规划审批文件.公示意见处置情况,包括利益相关人听证等意见、六 监督管理 对应公示而未公示的城乡规划.市城乡规划局不予规划上报审批,对应公告而未公告的建设工程.市城乡规划局不予放线开工,并依据,安徽省城乡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或者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七,监督举报电话,0564 3310829.3370930。市规划建设信息中心.12319 城管服务热线 3377913.市城管局规划监督科 七,本细则由六安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八,本细则自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