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乡规划公示管理实施细则,一.为便于社会公众对我市城乡建设工程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透明度 依据、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 和、六安市规划管理公示暂行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二,六安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六安市市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公示公告工作,六安市规划建设信息中心和局相关科室 分局。承担具体有关公示公告事宜,三,应由我局负责规划方案审批前公示和审批后公告的,经批准后,由规划建设信息中心负责,公示期间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意见采集实行实名制、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联名提出的意见应确定1。2名联系人、意见要明确,具体.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为主 书面意见应打印成A4规格,意见人应向规划建设信息中心明确联系方式 公示期结束后 及时整理并反馈责任科室、分局 责任科室 分局、组织规划编制、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对公众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 提出处置方案,形成公示结果 作为行政许可和上报规划审批的参考依据,四、须长期进行公告的规划内容、由市规划建设信息中心负责公告.五.对确须在规划局网站外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告的规划内容,经批准后,由市规划建设信息中心按批示要求进行公示公告,六,根据规定、须在建设工程现场进行公告的、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申请放线前 设置建设工程现场公告。须在建设工程现场进行公示的。建设单位须按照市城乡规划局的要求,及时公示,并载明监督举报电话,一,公示期限按,六安市规划管理公示暂行制度 执行。公告期限从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届时自行拆除、二、现场公示公告牌可以独立设置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尺寸一般为0。9,1,5米。1,2,1。8米、1 5,2米。2。3米四种规格,也可结合施工围墙临街设置 公示公告内容必须清晰.规范。方便公众监督.三,公示公告牌设置应符合防风.安全,美观 夜间亮化等要求.公示公告期间如有损坏的.建设单位要及时更新,四,公示公告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总体部分 规划公示牌应载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置要求。建筑日照执行标准及日照分析。建筑退让规定。公示期限 监督电话等。规划公告内容除包括公示内容外.还应增加规划审批文件,公告期限 公示意见处置情况,公示公告牌见附件1式样。单体部分,规划公示牌应载明以下内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平面位置图。立面图,剖面图,公示期限,监督电话等.规划公告内容除包括公示内容外.还应增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公告期限,公示意见处置情况,公示公告牌见附件2式样。零星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应载明以下内容.项目名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总平面图,效果图 立面图。剖面图 建筑退让规定,公示期限.监督电话等,规划公告内容除包括公示内容外,还应增加规划审批文件,公告期限、公示意见处置情况、公示公告牌见附件3式样,五,规划变更批前公示应载明原规划许可的主要内容,申请变更的理由、拟变更的主要内容,规划变更对公共利益影响分析、对利益相关人影响分析。专家论证意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初审意见。规划变更批后公告除包括公示内容外。还应增加规划审批文件,公示意见处置情况,包括利益相关人听证等意见.六。监督管理 对应公示而未公示的城乡规划 市城乡规划局不予规划上报审批、对应公告而未公告的建设工程、市城乡规划局不予放线开工,并依据.安徽省城乡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或者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七,监督举报电话、0564,3310829 3370930,市规划建设信息中心、12319。城管服务热线 3377913.市城管局规划监督科.七.本细则由六安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八.本细则自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