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非法码头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潼南区非法码头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1日。重庆市潼南区非法码头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治理长江非法码头工作意见的通知.2015,9号 重庆市推动,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两带一路办发、2016、7号,重庆市推动 一带一路 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渝两带一路办发,2017,38号 潼南区政府,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砂石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潼南府,2017、86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经营行为、推进港口岸线资源有效利用和集约开发 保障生态,供水 防洪.航运安全和河势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一 整治目标按照重庆市推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非法码头整治工作要求 结合我区实际、采取严格取缔.过渡经营,规划新建等措施。督促非法码头业主做到,拆除到位 清除到位,复绿到位 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非法码头整治工作。二,整治时间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7年7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三,整治对象涪江潼南段水域非法从事货物装卸的码头,即不符合.重庆市潼南区总体规划,潼南区航道,岸线及码头发展规划,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取得港口岸线许可,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的码头,港口法。颁布实施前客观存在的小散码头。给防洪安全 供水安全,航运安全和河势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码头.四、整治原则.一,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区政府负责领导我区非法码头整治工作。区交委具体牵头。各有关镇街政府、办事处作为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内非法码头的整治工作.各相关区级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充分调动各级部门和镇街 办事处的力量.形成条块结合。上下合力,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加强源头治理、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相关部门和镇街.办事处要加强沟通衔接 加大对全区非法码头联合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严格执法管理,三,规划引导.统筹开发,突出规划的先导性。前瞻性,进一步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引导性和约束性,修订完善我区合法码头的总体规划,做好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四.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统筹考虑港口岸线有序开发和地方经济发展实际需要,实行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把非法码头与加强岸线保护.水陆生态环境保护 打击非法采砂。规范航运秩序相给合 理顺机制体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五 整治措施、一,依法取缔非法码头,依法取缔潼南境内的非法码头、一是要切实做到。拆除到位 清除到位.复绿到位 即码头机械设备拆除到位,泵船和浮吊清理到位。后方堆场和砂石清理到位、生态修复和补植复绿到位。二是拆除非法码头港区内水。电。路等,铲除死灰复燃的土壤。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三是码头前沿部分的机械设备及货物与后方堆场部分的设备.货物。建筑物一并清除,四是因地制宜 可结合岸线特点及滨江路。公园等城市发展规划情况,通过植树,码头周边是树木、种草.码头周边是丛草。等多种方式.恢复自然岸线.恢复生态。加快进行生态复绿工作 二,设置临时过渡码头,采取临时过渡措施.允许 潼南区航道,岸线及码头发展规划.范围的码头,即,米心汇通码头、玉溪潘家浩 玉溪曹家坝国瑞,桂林鹭鸶溪,别口杨家坝,上和猴子桥。在新的合法码头建成前采取临时过渡生产,即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满足砂石不落地。不影响岸线生态环境.不影响防洪安全,不影响航道通航等条件下、采取临时过渡措施 满足全区正常的砂石运输需要。取缔码头的砂石运输以就近原则在附近的临时过渡码头过渡.三、整合建设合法码头。按 潼南区航道,岸线及码头发展规划.原砂石经营业主按就近加入原则进行整合。组港务公司新建。同时。按区规划.加快推进砂石集散中心建设 六、职责分工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成立潼南区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区非法码头整治的领导工作,区交委负责库区外的非法码头整治.区水务局负责库区内的非法码头整治,各相关镇街作为非法码头的责任主体,出台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法码头整治工作,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全力开展非法码头的整治工作。潼南区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曾,荣。区委常委,区常务副区长副组长,柳成文、区政府副区长成、员、蒋.俊,区政府办副主任。郑小胜.电子政务中心副主任。黄西北,区政府法制办主任、李果元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张义强。区财政局局长,程.伟。区经济信息委主任、张红军。区交委主任。唐剑峰.区公安局副局长 向.毅。区国土房管局局长,彭绪仁,区环保局局长 刘志勇。区规划局局长。陈世权.区水务局局长。张,旭,区信访办主任,黄春辉、潼南工商分局局长,汤雪松,国网潼南供电公司 郑春林、梓潼街道办事处主任,张 琦.桂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蔡章连。双江镇镇长.蒋小江,玉溪镇镇长,李、堃。上和镇镇长、吴雪春.米心镇镇长。付元江、别口镇镇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委 由张红军 陈世权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收集上报各种信息资料。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付晓能。联系电话.13996229298。各单位职责分工如下、桂林街道.梓潼街道.米心镇.玉溪镇.双江镇.别口镇。上和镇等镇街负责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非法码头的整治,严格关闭。搬迁。取缔 负责本区域内社会稳控工作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对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 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并追责问责,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对本次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提供法律咨询,区发展改革委 负责对符合条件取得岸线审批的码头进行审批和立项,会同区交委提出潼南区航道,岸线及码头发展规划,区财政局.负责统筹资金.提供经费保障。区公安局,负责维护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防控突发事件。对以暴力 威胁等手段阻挠,妨碍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打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区国土房管局 负责常年洪水位以上和占用耕地堆料 碎石加工的违法行为的处理、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码头进行土地,房屋的调规。及审批.区环保局,负责对码头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影响供水安全的违规建设经营行为查处工作。负责对符合条件取得岸线审批的码头进行环评审批。负责对砂.碎、石场环境进行监督管理,区规划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法码头和砂、碎 石场选址进行规划审定,区水务局.根据全区打击非法采砂的相关要求。严厉打击非法采砂 负责常年洪水位以下的违法行为的处理 潼南质监局、负责对砂。碎。石加工厂的特种设备进行督查。区信访办,负责牵头协调信访稳定工作 督促相关镇街做好集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防控工作。潼南工商分局,负责对无照砂石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及非法码头关停后的执照吊销工作、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协调供电公司停止非法码头的电力供应。区交委。负责督促.指导、协调相关镇街和部门依法开展整治工作,负责全区非法码头整治情况汇总上报工作、负责依法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查许可,并进行岸线审批.国网潼南供电公司、负责协助各镇街开展对非法码头的整治工作,停止非法码头的电力供应,区港航处.负责禁止运输船舶在非法码头装卸作业、七、实施步骤、一,筹备阶段,2017年7.月1.日。2017.年.7月,31日.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召开非法码头专项整治会、明确整治工作职能职责.安排布置非法码头整治工作.二,宣传阶段,2017。年8月 1日.2017,年10。月,30日.各成员单位要周密部署.大力宣传非法码头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传达到每个非法码头以及所属公司法人,三,整治阶段,2017,年11月1日.2017.年12月25日.1.自查自纠、11月1至12月15日.各业主在限期自行拆迁.2,强制整改、12月16日至12月25日,对没有自行拆除的,采取联合执法,强制撤除整改、并依法查处非法码头违法违规行为,1.联合执法,区政府有关部门务必切实配合有关镇街做好相关整治工作,联动执法。形成合力,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关闭和取缔.并依据法定职责对非法建设经营的码头以及对河道生态安全。防洪安全 供水安全 航运安全和河势稳定等造成严重影响,必须拆除的码头。依法予以查处 2.停止电力供应,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由供电公司对严格关停的非法码头进行断电。强制停止非法码头的生产作业,非法码头停止电力供应具体时间,由各镇街函告区经济信息委 区经济信息委协调安排、3,强制进行物理隔离。由非法码头所在镇街组织,对严格关停的非法码头下河通道浇筑钢筋混凝土墩。进行强制物理隔离.区路政管理大队负责配合镇街做好相关下河通道的设卡检查。四.复绿阶段,2017,年12月16日。2017.年12月31日 各镇街,各单位对已关闭和取缔的非法码头,限期进行生态修复或采取其它清理措施 不留后患 绝不允许 关而不闭,取而不缔。的现象发生.八、工作要求,一,加强督促检查.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期间,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区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对各镇街.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和履职履责情况开展督查,各镇街每周五17 00前.将整治工作进度报领导小组和区政府督查室,二 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具体的经验.做法、将非法码头专项整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轨道 完善日常巡查机制。部门联动机制 坚决杜绝非法码头建设经营行为 三,加强规划控制.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港口布局规划 加快本地区港口总体规划的修编和报批工作,并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