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 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志愿消防队伍建设 按照公安部标准,研究制定了、东丽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12月17日。东丽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城乡居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发展、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一。建设原则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 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 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 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二.人员配备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确定5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三,站房器材。一、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等现有的场地.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 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外线电话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本社区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消防摩托车和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具备条件的,可选配小型消防车、四、岗位职责站长负责社区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业务训练 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参加扑救初起火灾 五,值守联动,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二,街道。功能区.辖区内建有多个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应实行统一调度 并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六.管理训练、一,社区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 社区微型消防站建成后 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微型消防站应建立日常管理、排班值守、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熟悉本社区情况 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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