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按照公安部标准、研究制定了、东丽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12月17日。东丽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城乡居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发展 建设.有人员 有器材 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一 建设原则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 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二.人员配备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确定5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三 站房器材、一 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等现有的场地。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外线电话。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本社区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消防摩托车和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具备条件的,可选配小型消防车 四.岗位职责站长负责社区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业务训练,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 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参加扑救初起火灾。五,值守联动,一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二、街道.功能区。辖区内建有多个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应实行统一调度 并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六.管理训练,一。社区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社区微型消防站建成后 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日常管理.排班值守,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熟悉本社区情况,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