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试行.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 办,局及直属单位、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按照公安部标准 研究制定了,东丽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12月17日。东丽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城乡居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发展.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二 人员配备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确定5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 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三,站房器材,一.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等现有的场地,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外线电话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本社区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消防摩托车和灭火器 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具备条件的 可选配小型消防车。四,岗位职责站长负责社区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 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 组织开展业务训练。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参加扑救初起火灾 五、值守联动.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二 街道 功能区,辖区内建有多个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应实行统一调度.并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六,管理训练,一,社区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 社区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二,微型消防站应建立日常管理.排班值守,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熟悉本社区情况,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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