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 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按照公安部标准.研究制定了、东丽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12月17日,东丽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城乡居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发展,建设 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二 人员配备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确定5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三。站房器材,一,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等现有的场地.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外线电话.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本社区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消防摩托车和灭火器 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具备条件的.可选配小型消防车,四.岗位职责站长负责社区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 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业务训练。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 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参加扑救初起火灾。五、值守联动,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 二 街道,功能区.辖区内建有多个社区微型消防站的 应实行统一调度 并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六。管理训练。一.社区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社区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二、微型消防站应建立日常管理,排班值守、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 熟悉本社区情况 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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