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气象局,区建设管理委制订的。关于贯彻国务院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区气象局。区建设管理委制订的 关于贯彻国务院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的实施意见 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请按照执行.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关于贯彻国务院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的实施意见,为贯彻 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气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关于贯彻国务院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6、60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保障本区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通知的重要意义,决定 是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解决建设工程防雷管理领域存在的部门职责交叉 重复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高等问题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是深化防雷减灾体制改革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于减少建设工程防雷重复许可 重复监管,明确和落实相关政府部门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建设工程防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二,认真落实各项要求,一,整合部分建设工程防雷许可,1、原由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工作。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区建设管理部门监管,气象部门不再承担相应的行政许可和监管工作 2.气象部门继续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的建设工程.具体范围包括油库 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旅游景点、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 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3、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的防雷装置行政许可和监管 仍由各专业部门负责。二.规范防雷检测行业管理。1、所有根据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均可按照其资质等级所对应的业务范围在我区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目前已有本市及外省市单位参与我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区气象,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防雷检测资质单位的联合监管,既要鼓励技术能力强.信用等级优良的检测单位参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检测服务,又要对弄虚作假,无资质超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执法.共同提升我区防雷检测市场服务质量 2,根据,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第十二条第、五 项的规定、所有在我区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均应当将相关检测信息录入市气象主管机构建立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信息采集系统,根据 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 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未将检测信息录入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信息采集系统的,将由市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气象、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和相互配合,切实加强建设项目防雷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尤其要对建设项目自竣工验收完成后转为日常安全监管的环节要加以明确,细化 不能出现防雷安全监管的空档期 同时进一步完善现有防雷管理制度及标准规范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气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防雷市场信用管理。鼓励社会组织,第三方机构参与信用评价工作 建立防雷市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金山区气象局,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