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建设交通委关于青浦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建设交通委关于、青浦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二。一.年四月二日、青浦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公路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 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 郊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07,5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结合区府,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促进青浦统筹发展 的重大决策,大力推进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坚持、两级政府,三级管理 和、建、管 养.并重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保证农村公路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主要目标是要基本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我区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建立机构精干,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协调有力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管理养护资金渠道、保证农村公路路容。路况完好 路产 路权得到有效保护,全面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二,落实责任 健全机制,一.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是本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批准年度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计划,并报市建交委核备,2.负责制定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 3,负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4,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施监督和考核 检查养护质量,5.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做好农村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二、青浦区公路管理署是本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具体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编制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度计划 2、负责制定农村公路养护招投标办法、指导监管各镇,街道、开展养护招投标工作,3、负责对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4,负责农村公路建,管、养综合考核工作、5 负责收集农村公路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实施信息化管理,6,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权路产保护工作,指导镇、街道。开展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的保护工作.三,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所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1、编制辖区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度财政预算、2,编制辖区内农村公路年度日常养护和大中修计划,3 组织实施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招投标工作,4.按照区建交委批准的年度养护计划.组织实施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作、并组织验收,5.配合做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四。机构及人员设置.1、根据沪府办、2007,50号文及沪市政发,2007.807号文等有关精神,在青浦区公路管理署相关内设机构增挂农村公路管理科、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2.各镇、街道 政府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市政科。承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责.负责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作 具体从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工作人员由各镇,街道.内部调剂解决 行政上接受镇.街道 管理.业务上接受区公路管理署管理和指导。三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筹措及使用管理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筹措和使用应遵循多方筹集 分级管理 专户存储 专款专用的原则 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主要来源。1,区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项资金,包括从燃油税中按规定拨给本区的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补贴资金、2,各镇,街道。应按照,有路必养 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3.其他方式筹措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4、区建交委设立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户.各镇,街道。应按各自承担比例在当年度的一季度 三季度将资金上缴至区级专户.二 区,镇,街道。二级财政出资比例.截至2008年底、我区设备量内农村公路总里程为712,996km,桥梁911座,按照。上海市公路设施养护维修年度经费定额.和.上海市政预算定额、2000。测算。养护维修费用为7088万元,其中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专项补贴承担50,计3544万元、其余50,由镇。街道,承担.计3544万元 每年的农村公路养护经费根据上年度设备量和、公路设施养护维修年度经费定额。的调整而调整。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1.区建交委根据农村公路设施量和各镇,街道、大中修计划、经综合平衡后统筹安排区年度预算计划 报发改委批准,并根据各镇,街道。配套资金筹集及项目进度情况予以拨付。2。区.镇,街道,筹集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必须用于农村公路管理.日常养护及大中修工程,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3.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接受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和区财政部门的监管、区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四,农村公路纳管和移交,一 本行政区内各镇、街道,已纳入市公路管理处设备量的农村公路。二。今后对通公交的农村公路先行纳入管理。三,对在本区公路路网中具有较为重要地位的区域性农村公路。逐步通过改造提升。达到一定条件后移交区管公路范围.以进一步提升我区公路路网布局 改善通行质量、五,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管理、农村公路养护应按照交通部、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和,上海市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技术规程,结合我区农村公路现状和实际进行细化与操作。由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养护工作考核办法。确定养护工程质量指标,逐步使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趋于正常化。规范化 逐步提高农村公路的使用质量和服务水平.一.区建交委制定农村公路管理考核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二。区公路管理署具体负责养护质量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评价指标按 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执行。农村公路养护以路面为重点,做到路面完好,行车通畅、路肩齐整。边坡稳定 排水畅通、路基构造物,桥涵良好 逐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逐步完善和提高公路绿化,每半年组织一次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考评、认真做好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技术等级评定、确保农村公路路况指标不断提高.三,农村公路养护要积极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养护市场.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区公路管理署负责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和监管。按照养护市场化来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承担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对目前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作业以及简单的日常养护的、可由各镇 街道 采取合适的方式落实养护作业单位。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镇 街道 目标管理、对认真履行责任目标.完成管理养护任务 资金筹措到位、养护质量好.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计划资金筹措不到位.养护管理不力。挪用养护资金,出现道路失养而造成损坏严重和社会影响较大的,则核减或扣除该镇,街道,当年度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经费。并给予通报批评,六,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要认真履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职能、加强路政执法和日常路政巡查,积极查处各类侵占,损坏路产路权的案件 各镇。街道 要积极配合 齐抓共管 严格控制农村公路的建筑红线,大力整治在公路上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挖沟引水,超限超载等损坏公路和桥梁的行为。维护好公路建设成果,保障公路的完好畅通,工作内容,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二 保护辖区内公路路产,维护路权,三 实施辖区内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四、受区路政大队委托,查实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 规章的行为 并上报核处.五.受理登记各类路政行政许可申请并上报审批、七.建设项目管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实行招标制、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一,建设单位应当将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的名称 地点,设计图纸.主要工程量及相关内容在工程开工前报送区建交委和公路署、区公路署应当参与准备接管的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二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勘测 设计 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三。农村公路应当按照国家.本市的公路工程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四 农村公路的建设应当接受区建交委的监管和指导 接受社会监督 八 附则。一,本实施方案由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解释,二,本实施方案自批转即日起实施.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