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局等四部门、青浦区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意见.的通知.青府办发.2012,14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 局.区教育局、公安青浦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四部门制定的 青浦区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意见 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青浦区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 的意见,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三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府办发 2012.55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区校车安全管理。有效防止校车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乘车人员人身安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青浦区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教育局、公安青浦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有关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二 加强校车申请管理.一,工作原则,校车使用申请遵循,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 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 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地区。学校方可申请校车服务。二.基本要求,1,校车服务提供、学校可以配备校车 或由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提供校车服务.2 车辆要求 校车车辆须符合.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第三条校车使用许可条件和第四条校车基本要求,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当日、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和幼儿专用校车。3.人员要求.驾驶人 随车照管人员应符合、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中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的条件,三,申请流程,1 许可申请,学校向主管部门。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向区教育局民教科.镇属学校向所属镇政府社会事业科,提出使用校车的书面申请 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允许使用校车的决定。如被确认允许,学校向区教育局校产管理中心安全科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表格见附表1,2.材料审核,区教育局校产管理中心安全科收到申请材料后予以初审.材料齐全的应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区交警支队、区交通运输管理署征求意见、区交警支队。区交通运输管理署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回复意见,区教育局校产管理中心安全科收到回复意见后报区教育局民教科 区教育局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区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区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决定批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校车标牌、具体流程见附表2.3 标牌管理 校车标牌载明本车的号牌号码,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 开行时间,停靠站点以及校车标牌发牌单位.有效期等事项 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如果出现不符合校车标准的情况或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收回校车标牌,三.加强校车运行管理 一。明确职责分工 1.区联席会议,区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对本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每年通过招投标审核批准3,5家具备资质,管理规范并且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企业提供校车服务、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 信息交流等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驾驶员,随车人员专业培训,校车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等活动,2 区教育局。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具体明确学校,随车人员职责 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制定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校车管理台账,定期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学校综合考评体系 3 各镇.街道、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校车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校车使用申报管理,日常使用管理中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抓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协调各部门监管辖区内校车安全运行。将校车安全工作作为加强镇域学校安全管理,优化教育环境的重要工作,4。公安部门。加强校车安全运行状况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5、交通运输部门 审核确认校车服务企业经营资格、加强对校车服务企业的监管,为实行.公共交通满足入学 做好基础性工作、6,质监部门,对安检机构资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验车过程规范.出具的检验报告真实有效。7,使用校车的学校.成立校级校车安全管理小组、第一责任人任组长,落实专人负责 与校车驾驶员,自有校车、或校车服务单位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随车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 督促校车服务单位履行安全职责 8、校车服务企业,每年寒暑假各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 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二.落实保障机制 1,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成员或联络员会议。统筹 协调校车安全管理中的各类事项,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2,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办公室建立并不断完善信息共享平台、使各职能部门及时。全面地掌握各种信息,提高管理工作效率。3。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教育.公安 交通运输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规范校车安全运行。整治.黑车 等违法违规行为。4、落实运行经费来源、区,镇两级财政要积极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资金,镇属学校校车经费由所属镇和区教育局各承担一半,直属学校校车经费由区教育局承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适当收费 民办学校由各学校自行承担,5,强化工作责任追究.区教育局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与学校评先创优,平安创建等挂钩 实行 一票否决,对民办办学机构与其年检挂钩。凡是校车安全管理不合格的 坚决取消其办学资格,单位或个人违反 校车安全条例、的 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6、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市民监督。在接到举报后 联席会议将责成相关部门依法及时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举报电话、6971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