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住宅修缮工程实施管理办法为加强我区住宅修缮工程建设管理。提高住宅修缮工程的质量 根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沪府办发,2013.69号、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奉贤区行政区域内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住宅修缮工程的实施及建设管理、拆除重建,加高加层 增加面积等成套改造工程及其他涉及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修缮工程项目 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范围、第二条。管理机构,奉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区房管局 是本区住宅修缮工程的主管部门 各镇,社区 开发区及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职责管理范围内住宅修缮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奉贤区住宅修缮工程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 区住宅修缮管理中心、负责本区住宅修缮工程的监督管理 区建管委对住宅修缮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综合协调管理。绿化市容.质量技监。卫生.人防。气象.公安等部门以及供水 排水.供电,供气.信息等市政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相关设施设备的修缮 改造和维护的管理,第三条,实施管理.一。计划立项实施住宅修缮工程的项目,由业主,指房屋所有权人或经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委托所在地居民委员会 向区房管局备案 享受市财力补贴资金的住宅修缮工程项目。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立项 享受区级财力补贴资金的住宅修缮工程项目。由区房管局立项,汇总后报市房管局备案.其他住宅修缮工程项目。由区房管局出具备案证明、汇总后报市房管局,享受市,区级财力补贴资金的住宅修缮工程项目另须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涉及承重结构变动的住宅改造项目.遵从 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办法 沪府发.2015、3号,及。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3,69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二.实施方案的编制及公示由业主。物业公司.实施单位会同相关专业单位共同确认住宅修缮工程的修缮科目、实施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修缮科目、包括对消防设施的修缮改造方案,工程概算,资金来源、安全质量风险评估、安全质量等防护措施,工程周期等,需要进行房屋安全、质量等检测的 实施单位委托房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后。将检测报告报市房管局备案、并依据检测报告编制实施方案。修缮实施方案报区住宅修缮管理中心审核后,向实施范围内业主公示并征询意见,修缮实施方案经实施范围内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报建,动用维修资金的修缮工程项目 还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并符合,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及相关程序和要求、三 工程报建由实施单位填报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住宅修缮工程 并准备工程报建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向区住宅修缮管理中心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经区住宅修缮管理中心审核后,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编码和,上海市建设工程建管程序告知单,住宅修缮工程、四、合同备案和开工审核在工程开工前 实施单位填报住宅修缮工程开工审核单,向区住宅修缮管理中心申报施工,监理等合同备案和开工审核 享受市财力补贴的住宅修缮工程项目 由区住宅修缮管理中心完成开工审核后 上报市房管局进行复查。其他项目 由市房管局组织抽查,五,竣工备案住宅修缮工程结束,在施工单位完成验收自评 监理单位完成复验评定,实施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物业公司、业主,居委会,居民代表和相关管理部门等共同完成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和移交接管后.实施单位向区住宅修缮管理中心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享受市财力补贴的工程项目.区住宅修缮管理中心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后、上报市房管局进行复查 其他项目.由市房管局组织抽查.六、审价决算住宅修缮工程应当委托专业审价审计单位进行工程审价和财务决算审计 享受市财力补贴的住宅修缮工程项目的审价审计单位由市房管局指派。实施单位将审价审计报告报区房管局汇总后、上报市房管局。不享受市财力补贴但享受区财力补贴的住宅修缮工程项目的审价审计单位应由区房管局从区审计局入围的审计 审价,单位目录中选定并指派 第四条,管理职责 一,监管单位奉贤区住宅修缮工程管理事务中心为我区住宅修缮工程的监管单位,1,贯彻执行有关住宅修缮工程质量 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2。负责住宅修缮工程报建.合同备案,开工审核 竣工备案的受理审核 3 负责住宅修缮工程施工 监理。设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4,负责住宅修缮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5,负责对参建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6.指导在住宅修缮工程中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7.负责住宅修缮工程居民满意度回访和测评、8 协助住宅修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9,完成其他依法应由监管单位承担或相关单位交办的工作.二,实施单位实施单位是拥有监理,造价等专业人员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者项目管理公司、1.协助开展居民意见征询,确定修缮科目及相关工作量 2.办理住宅修缮工程的报建。招投标。合同备案,开工审核.竣工备案等建设程序.3 签订各类工程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严格履行,4,严格住宅修缮资金管理流程 完善专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类修缮款项。5、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6.组织进行工程竣工综合验收,移交接管工作 7。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8,坚持.便民。利民、少扰民的原则、聘请市民监督员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协调住宅修缮中的居民矛盾、9,完成其他依法应由实施单位承担或上级单位交办的工作。三,监理单位1 住宅修缮工程监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监理单位所承担的住宅修缮工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挂靠给其他个人及企业。2,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3 对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措施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4、监理单位应对设备进行质量证明文件审验,对报验材料质量进行检验签证,需要复试的应见证取样复试 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5,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督,做到三个及时.即对施工现场中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质量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工整顿.6。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定期向实施单位及区住宅修缮管理中心上报施工现场监理情况.如发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应当在要求施工单位停工的同时进行上报。施工单位的组织设计文件,强制性技术标准,专项施工方案等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改正的,及时上报、7,在工程竣工后,负责组织预验收。并将结果上报实施单位,8,完成其他依法应由监理单位承担或上级单位交办的工作、四,施工单位1.施工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 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2 住宅修缮工程承发包双方应签订承发包合同、3。所用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市地方标准、按规定对进场材料进行报验 并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和实施单位对材料质量的检查、4.施工单位应建立,十公开制度 并在住宅修缮工程现场设置公告栏.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5,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健全施工管理的各项制度、保证工程质量.6、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配备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工地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各类违章行为 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并上报、开展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组织技术培训并落实考核制度。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7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范,严格动火制度,并接受消防部门的管理 8 制定文明施工的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坚持 便民.利民。少扰民 的原则。做到施工现场垃圾日产日清.材料堆放规范、并拉好安全线.9 完成其他依法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或上级单位交办的工作.第五条 其他规定居住类优秀历史建筑或者文物建筑的修缮工程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居住类房屋应急抢修的修缮工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问责制度,一 须进行工作问责和处罚的情形对发生或在市、区修缮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形的、将依法对工程项目相关实施 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工作问责 1.未申请计划立项和备案并纳入房管部门监管范畴的。2.列入计划和备案的各类住宅修缮工程项目 未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相关工程实施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群众工作等要求实施的 3 工程项目结束后。居民满意度回访和测评中得分较差的。4,对962121房管热线受理及其他的的市民投诉或情况反映,未按要求处置、造成后果的。5。发生伤亡责任事故的,6,市,区修缮管理部门要求整改。逾期没有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7.工地安全,质量 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较多隐患或问题,被点名通报的,8,由于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问题,被媒体曝光、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的,二。工作问责和处罚内容房管部门视不同情形、按照、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加强住宅修缮工程工作问责制度。沪房管修 2011,348号 以及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工作问责和处罚 并作为今后选择实施 施工和监理单位招标依据之一.第七条 附则本办法如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抵触的.按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