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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 各街道,华泾镇、徐汇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17年11月22日。徐汇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加快改善本区土壤环境质量.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工作目标和主要指标.一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科学理念,以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 风险管控。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 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 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安全。持续利用,为徐汇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提供必要保障和有力支撑。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成,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到2030年,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土地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 全面摸清土壤环境状况,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2018年底前。根据市环保局总体部署.按照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方案、配合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7年底前。按照全市潜在污染场地排查工作方案、开展辖区内潜在污染场地排查、形成潜在污染场地清单,二、建设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方案.以工业园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 交通干道两侧和优先管控的潜在污染场地为重点.配合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适时开展辖区内的监测工作,三 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整合环保 规土等部门相关数据资源,2018年底前.建立区级潜在污染场地,重点监管企业等数据库 并与市级数据库信息对接 同时加强数据资源共建共享。拓宽数据获取渠道 实现数据动态更新 建立跨部门的土壤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中的作用。三 严格控制和预防土壤污染、一。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加强建设项目布局论证.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二、严控工业污染排放.1 加强重点监管企业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2017年底前 按照国家和本市要求,确定辖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从2018年起 重点监管企业每年要对其用地进行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区环保部门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土壤环境监测 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2.强化工业企业源头管控 根据全市部署安排,有序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 继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防止对土壤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各类工业企业要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履行自行监测,自证守法的基本责任、排查企业用地土壤环境状况,发现存在污染的 及时采取污染源消除、污染物隔离 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3,防范企业拆除过程引发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按照国家和本市要求,督促搬迁拆除企业事先将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报区环保,经济信息化部门备案,并严格按照规定安全处置 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4。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以铬,汞,镉,铅.砷等为重点,开展涉重企业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状况调查.建立涉重企业全口径环境信息清单 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 落实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鼓励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严格控制涉重新项目审批、确保本辖区到2020年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0、三、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规范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严禁建筑垃圾违规倾倒,按照本市有关要求,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深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加快完善多元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络体系,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一般工业固废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或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等进行无害化处置.四 减少生活污染,进一步落实、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 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 资源化,无害化。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 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回收与安全处置。完成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排查和整治工作。按照整体转型要求和连片整治的原则.完成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五 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应急机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明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分级分类处置措施、稳妥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控制或消除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威胁和危害、制定和完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四 实施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一.建立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强化建设用地储备,出让,收回 续期等环节的场地环境调查评估、积极落实本市建设用地动态流转调查评估制度和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场地环境全过程监管制度,加强工业用地使用过程中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保护、在工业用地与经营性用地储备 出让、收回,续期前,场地责任主体应组织完成场地环境调查评估 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送区环保局。二 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 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包含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具体措施。新建项目需要建设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针对重金属 挥发性有机物以及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重点防控污染物.严格审批相关建设项目、淘汰排放铅、汞.镉,铬、砷 镍等重金属以及多环芳烃和氯代烃等有机污染物的落后产能,对新增产能实行,减半置换、三、强化潜在污染场地风险管控,结合辖区内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潜在污染场地排查结果.落实潜在污染场地分级管控制度,针对,优先管控.场地.制定土壤及地下水监管制度,筛选其中污染风险较大的在生产运行规模企业纳入全市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管理 针对 一般管控。场地,制定阶段性土壤及地下水调查评估制度、定期跟踪评估潜在污染场地环境风险 发现污染扩散的或环境风险超出可接受水平的、由场地责任主体及时采取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措施 对历史遗留的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潜在污染场地,组织划定风险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实施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管控措施 四.控制受污染场地规划用途 结合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对受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的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土地开发利用须符合规划用地功能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要求,土地利用规划 城市规划,控详规划等应考虑地块的环境风险、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要求。建立辖区内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和待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五,开展污染场地治理修复。一.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 按照,谁污染。谁担责。的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 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区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二 有序开展治理修复 开展污染场地治理修复 建立并动态更新辖区内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管理数据库,并及时上报市级项目管理数据库.按时完成中央资金支持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以拟开发利用为住宅、商业.学校、医疗,养老场所,游乐场 公园。体育场。展览馆等环境敏感性用地的潜在污染场地为重点、开展治理修复。其他地区结合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根据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落实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终身责任制,实施治理修复场地的长效跟踪评估.强化治理修复工程监管。实施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 应按照经审核通过的治理修复方案进行,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以及治理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等二次污染,对具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场地鼓励采取原位治理修复技术和封闭式治理措施.受污染土壤经治理修复后 应进行资源化再利用 原则上实现区域内消纳、治理修复工程实行环境监理制度。责任主体应委托独立的环境监理机构对施工全过程实施环境监理 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区环保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六、全面强化监管执法,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 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执法,结合辖区特点,对重点监管行业,重点监管污染物和重点区域开展土壤专项环境执法,重点监管行业包括医药制造 电镀,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等行业及储油库、加油站及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重点监管污染物包括镉、汞 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 氯代烃,苯系物 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包括辖区内的准水源保护区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域等,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环境执法条件 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提升现场监测采样与实验分析能力.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重点行业 重点污染物和重点区域的监控能力和监察执法能力,七、创新环境治理体系。一 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完善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区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土壤环境质量负责,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的管理职责。区级财政应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按照费随事转原则,纳入相关单位部门预算,积极争取和合理使用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用于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修复等工作.统筹用好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企业对涉重金属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二.加强社会监督,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污染信息公开.继续公开违法违规企业处罚整改情况等信息,严格执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重点行业企业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等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三.开展宣传教育。制定本辖区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制作挂图。视频,出版科普读物、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放映平台等手段 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 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等的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八。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一。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区政府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报送市环保局备案,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区规划土地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储备 出让 收回,续期等环节的监管。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督促责任主体落实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和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责任,区环保局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 风险评估,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等活动的监管 做好新增建设项目土壤污染防治。潜在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和污染场地修复治理等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商务委在新建工业项目准入,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等环节加强监管 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潜在污染场地排查与风险管控及污染场地治理修复 建立工业环境信息化监管平台.制定落实工业环境治理支持政策等、区建设交通委要在地块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施工审批等环节加强监管.二、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全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区环保局负责全区土壤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协调,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分工要求,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三。落实企业责任,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土壤污染,消除土壤污染危害,对所造成的土壤污染依法承担责任。有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要定期排查土壤污染安全隐患,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调查评估、治理修复的法律责任,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区政府应与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四,严格评估考核。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按照市政府与本区政府签订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认真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按期上报年度土壤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和重点工作进展自查情况并接受年度评估、2020年,接受市级部门对本区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附件 徐汇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7、2020年重点任务清单.附件 徐汇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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