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北京市节水评价规范 第8部分:公用纺织品洗涤服务企业 DB11/T 936.8-2020
  • 北京市美丽乡村绿化美化技术规程 DB11/T 1778-2020
  • 北京市企业产品标准编写指南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通用内容的编写 DB11/T 1000.1-2020
  •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第7部分:终端 DB11/T 1164.7-2020
  • 北京市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红线展宽和切角规划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DB11/T 1814-2020
  •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接口数据格式 DB11/T 1164.2-2020
  • 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指南 DB11/T 1747-2020
  • 北京市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文化旅游 DB11/T 334.2-2020
  • 北京市园林绿化种植土壤技术要求 DB11/T 864-2020
  • 北京市节水评价规范 第1部分:通则 DB11/T 936.1-2020
第三章 承储单位选定第十条.区级储备粮的承储单位必须是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信用良好,无违法经营记录 在本区域内有独立库房,库房符合 北京市储备粮承储库点条件.要求.能够按照承储合同履行责任、服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 区级储备成品粮可由承储原粮单位或由具有成品粮储存轮换能力的加工、经销,大型批发等企业进行承储,第十一条.区级储备粮承储单位选定由区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具体办法。统一公开选定。通过考察,比对选定后报请区政府审批同意后 确定作为区级储备粮承储单位、负责储备粮的日常管理.第十二条.区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当与承储单位签订合同.明确承储单位的储存责任,储存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对承储单位未按要求实施区级储备粮承储.轮换 动用等任务的.区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相关法律和合同约定,有权解除承储合同 并依规追责,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