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政府消防基础工作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怀柔区政府消防基础工作队建设实施方案 已经区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27日、怀柔区政府消防基础工作队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强全区消防工作 全面提升区域火灾预防,扑救及应急救援的能力,实现消防安全惠及人民群众的目标。根据公安部等7部委,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0,37号,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 GA,T988、2012。北京市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14.8号.和.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京政办发。2017,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科学理念。落实公安部关于。乡镇消防队标准 GA,T988,2012。及、北京市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14 8号,努力构建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为补充.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社会志愿消防队 农村群众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基础。全面覆盖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农村社区,能够有效控制各类火灾的消防力量新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原则.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全面协调发展,二。功能职责,一、担负辖区内各类火灾的初期扑救工作并承担辖区村.居、民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任务 二.配合公安消防队伍开展各类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的先期处置,普及防灾应急常识,三。在属地派出所的指导下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治安巡防等工作 维护一方社会稳定、三,管理机制 镇乡政府消防基础工作队伍实施准军事化管理.由属地镇乡政府领导、属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区公安消防支队对其进行业务指导 培训 遇有火灾事故.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应纳入全区应急联勤联动体系。可由区应急办。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支队统一调配,协助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镇乡政府消防基础工作队接到报警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派命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灭火及应急救援、并服从指挥.镇乡政府消防基础工作队伍的管理按照、北京市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14 8号 和公安部,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和执勤训练规定,试行,公消 2015.279号,执行。四、规划选址和建队标准 一.建设模式,项目选址本着位置适中.便于出行的原则,可采取以下3种建设形式,1 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或现有建筑物装修改造、2。租用场所装修改造,3.与辖区内已有专业消防队伍实行联合建设。二.建设标准,营房项目建设标准按照 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GA T988,2012 要求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包括随车器材装备,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以及通信摄影摄像器材标准按照.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GA,T988,2012。要求配备、镇乡政府消防基础工作队的执勤消防车纳入特种车管理范围,办理特种车牌照。可以使用安装警报器.参加灭火和应急救援的消防车免缴车辆通行费 规划选址由各镇乡自行解决.区发展改革,国土,规划,住建部门给予政策支持 五,人员配备及待遇,一、待遇标准 依据,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0、37号,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水平应确保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承担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与其职业等级,绩效等相挂钩,专职消防队员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相应待遇,参照现役消防队员标准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作为工伤保险的补充,各镇乡政府应建立激励机制。对在防火,灭火、抢险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及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参加灭火及应急救援或者消防训练中受伤.致残,牺牲的专职消防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工伤、医疗,抚恤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按程序进行申报,二 人员数量.每队编配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少于20人 按照四班三运转模式进行执勤战备。三.人员条件 队员招录主要以年龄在18、35岁之间。男性。退伍军人优先,具备相应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人员优先,四.用工方式、原则上以招收本地人员为主 政府专职消防员的用工性质为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实行随缺随补,各镇乡用人单位依法与专职消防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员退出机制,为再就业创造便利条件,招聘工作由公安分局统一组织实施,六,建设计划及项目验收,一。建设计划.按照、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0、37号,精神,本区应在14个镇乡建成14支政府专职消防队伍,2017年首批建设雁栖镇,北房镇,庙城镇.怀柔镇.杨宋镇、怀北镇6支镇乡政府专职消防队 其余镇乡分年度在2019年内分别筹建到位 年度属地2017雁栖镇.北房镇.庙城镇,怀柔镇,杨宋镇 怀北镇2018桥梓镇、渤海镇,汤河口镇、九渡河镇2019琉璃庙镇 宝山镇.长哨营满族乡、喇叭沟门满族乡。二、项目验收、各镇乡应当在建设之前将建设方案报区公安消防支队审核、建设完成后.申请区公安消防支队对营房设施 车辆装备 专职人员等情况进行验收,符合标准后方可投入执勤战备运行并申请区财政补贴,七.资金保障、一、营房建设费用 根据建设形式不同,采取分类补贴标准、由各镇乡先行建设、通过验收后,由区财政一次性拨付补贴资金。1,新建项目,区财政按照每队300平方米标准.一次性补贴基本建设费用90万元。2,利用存量用房装修项目、区财政按照每队300平方米标准 一次性补贴基本装修费用30万元,3,租用场所装修项目,区财政按照每队300平方米标准.一次性补贴场所租金60万元,基本装修费用30万元 合计一次性补贴90万元 4.合建项目,区财政不予补贴 二、消防车辆及器材装备采购费用.1.消防车辆采购费用、消防水罐车、含随车器材.按照每队配发1辆标准,由区财政按照建设计划分年度安排资金,因使用年限等原因确需更新购置车辆的。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 2、装备器材采购费用,装备器材经费为保证镇乡消防基础工作队正常工作和队员防护 生活,训练所需的必要器材装备费用,装备器材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GA T988。2012,配备 此项经费由镇乡政府负担、三,人员经费、镇乡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待遇为每人每年财政预算7,2万元标准、含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 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内容包括.1 个人实际收入3125元,月、2825基本工资,300值班津贴,年收入4,75万元,年,工资3。75万元、1万元年终绩效,2、五险一金2、45万元、年,用人单位缴纳部分1.66万元,年,个人缴纳部分0.79万元,年.以上人员经费由区财政按照每队每年90万元标准予以补贴,不足部分由镇乡政府本级财政负担,各镇乡政府应结合本辖区实际,按照专职队员职业等级确定岗位津贴标准 并与节假日工资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依据.关于加强政府专职队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京财公检法。2014,521号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随社会经济的发展,消防工作任务的变化和财力水平进行动态调整.使经费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各镇乡政府应根据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按照区政府统一标准、建立定期工资调整和社会保险上浮机制 四 日常运行公用经费 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是指镇乡政府消防基础工作队伍履行职能.直接用于消防业务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维修费 伙食费。专用材料费 人身意外保险费等。由各镇乡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