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本区水环境管理手段、切实落实乡镇,街道。政府水环境治理责任,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依据,北京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京政办发 2014.5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流域上下游乡镇。街道、政府间因污染物超过断面水质考核标准而进行的经济补偿活动 第三条,跨界断面水质浓度考核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或高锰酸盐指数。水质目标为,类的经济补偿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水质目标为.类及以上时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3项。第四条.乡镇、街道。跨界断面的设置由区环保局,区水务局会同相关乡镇、街道 政府提出.报区政府审定后执行.具体监测方案由区环保局制定。第五条,跨界断面考核以断面年度水质目标为考核标准.第六条。跨界断面考核以监测数据月均值作为考核依据,监测方法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1.执行、第七条、跨界断面补偿金按以下标准计算。一,当无入境水流.跨界断面出境污染物浓度超出该断面水质考核标准,或有入境水流,跨界断面出境污染物浓度比入境断面该种污染物浓度增加时。其浓度相对于该断面水质考核标准每变差1个功能类别、补偿金标准为6万元,月,当跨界断面污染物浓度劣于,类时 应追加补偿金.具体标准为、当化学需氧量浓度大于40毫克,升时 每增加10毫克,升以内。含10毫克、升 追加补偿金6万元,月 或当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大于15毫克,升时,每增加5毫克、升以内.含5毫克,升、追加补偿金6万元,月.当氨氮浓度大于2毫克 升时,每增加1毫克,升以内,含1毫克,升 追加补偿金2万元,月。当总磷浓度大于0,4毫克.升时.每增加0。4毫克。升以内。含0、4毫克。升,追加补偿金4万元.月.二、当跨界断面出境污染物浓度小于或等于入境断面该种污染物浓度。但未达到该断面水质考核标准时,其浓度相对于该断面水质考核标准每变差1个功能类别,补偿金标准为3万元、月.当跨界断面污染物浓度劣于、类时,应追加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当化学需氧量浓度大于40毫克,升时,每增加10毫克,升以内。含10毫克、升,追加补偿金3万元。月 或当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大于15毫克,升时、每增加5毫克,升以内,含5毫克,升,追加补偿金3万元。月。当氨氮浓度大于2毫克 升时、每增加1毫克 升以内.含1毫克,升.追加补偿金1 万元。月.当总磷浓度大于0。4毫克,升时、每增加0。4毫克,升以内。含0 4毫克、升,追加补偿金2万元.月.第八条。同一跨界断面3项考核指标累加计算补偿金 同一乡镇,街道、内.所有超过水质考核标准的断面按月累加计算补偿金,当存在以下情况时.按下列方法核算、一。若跨界断面全月断流,则当月不计算该断面补偿金。若非全月断流。则以取水日监测数据计算该断面补偿金。二,同一乡镇、街道,内同一流域出。入境断面数量不一致时,以多个出,入境断面污染物浓度的算术均值核算补偿金 第九条,补偿金由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委托第三方按月进行核算、并商区财政局按年度收缴,区环保局,区水务局每年年初将上一年度各乡镇.街道.应缴纳跨界断面补偿金金额报区政府,经区政府批准同意,由区财政局与各乡镇.街道.政府结算、第十条,补偿金分配.上游乡镇,街道 政府缴纳的跨界断面补偿金50。分配给下游乡镇。街道,政府 另50,由区政府统筹使用,第十一条 补偿金使用。跨界断面补偿金由区环保局会同区水务局商区财政局,结合全区水环境需求情况统筹规划使用。优先用于上缴市财政跨界断面补偿金.以及全区水环境治理项目 水源地保护.污水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相关监测设施建设与运维等方面.第十二条、严格补偿金监管 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截留、挤占,挪用补偿金,对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补偿金的。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依据职权责令其限期整改 逾期未完成整改的 不再分配跨界断面补偿金,第十三条。由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将我区跨界断面水质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十四条,断面设置每年视情况可进行调整 考核指标随北京市政府指标调整变化适时调整.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区环保局会同区水务局 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入境和出境跨界断面设置原则 docx附件。2,各乡镇。街道、出入境补偿跨界断面及考核评价标准,doc附件.3,房山区水环境区域补偿水质监测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