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扶持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工作实施细则根据 北京市扶持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的意见、京水务办,2012。39号,精神、结合我区五年来农转非移民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现制定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工作实施细则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人为本 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民生,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帮扶、努力改善农转非移民的生活条件 提高农转非移民自力更生.自我创业的能力 促进农转非移民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扶持办法,一、将符合条件的农转非移民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对符合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家庭认定条件的农转非移民、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委等有关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二。对农转非移民培训进行补贴,1,培训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的标准,对农转非移民中无固定职业人员培训进行补贴。资金拨付到各街道、镇统一发放 补贴自2013年开始,期限暂定5年、2、培训补贴人口范围。1,因修建大中型水库占地搬迁的水库移民及其后代中,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且无固定职业的人员,2,不能登记为培训补贴人口的农转非移民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和离退休人员,在核定年度内,已由各类性质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的人员 已享受国家600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在校大中专学生。2013年1月1日以后因出生、婚姻关系变化.外省市迁入.考入大中专院校转非 农转非、部队转业,退伍等原因增加的人员、正在服刑人员,已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 3,培训方式,各街道。各镇在充分尊重农转非移民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培训方式.可以集中组织进行培训,由培训机构申报培训补贴。也可以由移民本人提出申请.自行参加培训,4、核定登记程序.1 由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农转非移民的登记。审核.培训工作 我区对各街道,镇享受农转非移民培训补贴人员按年度进行人口核定登记 每年度核定一次.2.无固定职业农转非移民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水库移民身份证明。水库移民身份按照,北京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核定,身份证 户口本及相关有效证件 申请培训补贴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声明书,注.前五年已提交水库移民身份证明的人员 经核实无误的,无需重复提交,3,移民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各街道,各镇指定的相关负责部门进行申请,登记 4,各街道,镇的相关负责部门在核实农转非移民材料的同时,要到本街道、镇的社保所核实缴纳社会保险情况,5、各街道.镇的相关负责部门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后,将符合补贴条件的水库农转非移民名单,见附件2、及相应证明材料上报区移民管理机构.经区移民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组织开展补贴发放工作、4,补贴发放形式 各街道、镇的相关负责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补贴发放形式。5,加强痕迹管理.各街道.镇的相关部门在人口核定登记,补贴发放过程中、必须有2名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指导。并在申请补贴人员登记表、附件1 补贴发放表,附件3.上签字,水库农转非移民培训工作全过程的材料 要按要求及时整理。归档、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海淀区人民政府是我区农转非移民培训工作的组织主体.各街道、镇是实施主体.区公安.信访、财政、人力社保,民政,住建委等有关部门要对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扶持工作予以配合。二,维护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认真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及时了解与反馈新情况 确保社会稳定,三、保障资金安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农转非移民扶持政策。严格资金管理 确保专款专用 对因人口变化等原因产生的补贴结余资金,应按照区财政局相关要求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四、附则,本实施细则自2013年4月15日起施行 由区移民管理机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