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扶持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北京市扶持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的意见。京水务办,2012.39号。精神、结合我区五年来农转非移民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现制定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工作实施细则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 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以培训促就业 以就业促民生。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帮扶,努力改善农转非移民的生活条件,提高农转非移民自力更生,自我创业的能力.促进农转非移民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扶持办法.一、将符合条件的农转非移民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对符合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家庭认定条件的农转非移民.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委等有关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二.对农转非移民培训进行补贴。1 培训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的标准.对农转非移民中无固定职业人员培训进行补贴.资金拨付到各街道。镇统一发放。补贴自2013年开始 期限暂定5年.2,培训补贴人口范围。1.因修建大中型水库占地搬迁的水库移民及其后代中,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 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且无固定职业的人员,2、不能登记为培训补贴人口的农转非移民,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和离退休人员,在核定年度内.已由各类性质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的人员 已享受国家600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在校大中专学生。2013年1月1日以后因出生,婚姻关系变化.外省市迁入。考入大中专院校转非,农转非 部队转业,退伍等原因增加的人员.正在服刑人员,已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3。培训方式、各街道,各镇在充分尊重农转非移民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培训方式,可以集中组织进行培训、由培训机构申报培训补贴、也可以由移民本人提出申请,自行参加培训、4 核定登记程序.1、由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农转非移民的登记。审核,培训工作,我区对各街道 镇享受农转非移民培训补贴人员按年度进行人口核定登记.每年度核定一次.2、无固定职业农转非移民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水库移民身份证明 水库移民身份按照.北京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 核定,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有效证件。申请培训补贴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声明书 注。前五年已提交水库移民身份证明的人员、经核实无误的。无需重复提交、3 移民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各街道.各镇指定的相关负责部门进行申请,登记。4、各街道.镇的相关负责部门在核实农转非移民材料的同时。要到本街道 镇的社保所核实缴纳社会保险情况,5。各街道。镇的相关负责部门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后 将符合补贴条件的水库农转非移民名单。见附件2 及相应证明材料上报区移民管理机构、经区移民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组织开展补贴发放工作 4,补贴发放形式,各街道.镇的相关负责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补贴发放形式 5 加强痕迹管理、各街道.镇的相关部门在人口核定登记 补贴发放过程中.必须有2名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指导.并在申请补贴人员登记表、附件1,补贴发放表 附件3、上签字 水库农转非移民培训工作全过程的材料、要按要求及时整理,归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海淀区人民政府是我区农转非移民培训工作的组织主体。各街道、镇是实施主体。区公安.信访。财政 人力社保,民政、住建委等有关部门要对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扶持工作予以配合,二,维护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认真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了解与反馈新情况、确保社会稳定、三,保障资金安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农转非移民扶持政策。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因人口变化等原因产生的补贴结余资金 应按照区财政局相关要求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 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2013年4月15日起施行、由区移民管理机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