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扶持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北京市扶持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的意见。京水务办、2012,39号 精神,结合我区五年来农转非移民扶持政策实施情况 现制定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工作实施细则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 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民生、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帮扶,努力改善农转非移民的生活条件.提高农转非移民自力更生.自我创业的能力,促进农转非移民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二 扶持办法 一。将符合条件的农转非移民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对符合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家庭认定条件的农转非移民.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区住建委等有关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二 对农转非移民培训进行补贴,1,培训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的标准、对农转非移民中无固定职业人员培训进行补贴,资金拨付到各街道、镇统一发放。补贴自2013年开始.期限暂定5年。2,培训补贴人口范围。1.因修建大中型水库占地搬迁的水库移民及其后代中、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且无固定职业的人员 2,不能登记为培训补贴人口的农转非移民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和离退休人员 在核定年度内 已由各类性质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的人员 已享受国家600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在校大中专学生 2013年1月1日以后因出生,婚姻关系变化、外省市迁入。考入大中专院校转非、农转非 部队转业,退伍等原因增加的人员 正在服刑人员.已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3。培训方式、各街道。各镇在充分尊重农转非移民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培训方式,可以集中组织进行培训,由培训机构申报培训补贴,也可以由移民本人提出申请 自行参加培训 4。核定登记程序.1,由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农转非移民的登记、审核.培训工作,我区对各街道、镇享受农转非移民培训补贴人员按年度进行人口核定登记。每年度核定一次.2.无固定职业农转非移民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水库移民身份证明 水库移民身份按照 北京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 核定.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有效证件.申请培训补贴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声明书,注。前五年已提交水库移民身份证明的人员 经核实无误的。无需重复提交.3,移民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各街道、各镇指定的相关负责部门进行申请,登记 4,各街道,镇的相关负责部门在核实农转非移民材料的同时.要到本街道,镇的社保所核实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5,各街道.镇的相关负责部门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后,将符合补贴条件的水库农转非移民名单 见附件2,及相应证明材料上报区移民管理机构、经区移民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组织开展补贴发放工作,4,补贴发放形式、各街道,镇的相关负责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补贴发放形式。5,加强痕迹管理.各街道。镇的相关部门在人口核定登记 补贴发放过程中、必须有2名工作人员现场监督 指导、并在申请补贴人员登记表 附件1.补贴发放表 附件3,上签字 水库农转非移民培训工作全过程的材料.要按要求及时整理,归档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海淀区人民政府是我区农转非移民培训工作的组织主体 各街道。镇是实施主体,区公安,信访。财政.人力社保、民政,住建委等有关部门要对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扶持工作予以配合、二 维护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认真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了解与反馈新情况。确保社会稳定,三,保障资金安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农转非移民扶持政策,严格资金管理 确保专款专用,对因人口变化等原因产生的补贴结余资金,应按照区财政局相关要求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四 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2013年4月15日起施行 由区移民管理机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