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扶持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北京市扶持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的意见,京水务办。2012、39号。精神、结合我区五年来农转非移民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现制定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工作实施细则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 落实科学发展观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民生.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帮扶,努力改善农转非移民的生活条件,提高农转非移民自力更生.自我创业的能力.促进农转非移民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扶持办法。一,将符合条件的农转非移民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对符合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家庭认定条件的农转非移民,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委等有关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认真落实相关政策 二,对农转非移民培训进行补贴 1、培训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的标准。对农转非移民中无固定职业人员培训进行补贴,资金拨付到各街道 镇统一发放 补贴自2013年开始,期限暂定5年、2,培训补贴人口范围。1。因修建大中型水库占地搬迁的水库移民及其后代中。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且无固定职业的人员.2.不能登记为培训补贴人口的农转非移民.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和离退休人员,在核定年度内,已由各类性质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的人员、已享受国家600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在校大中专学生,2013年1月1日以后因出生.婚姻关系变化、外省市迁入,考入大中专院校转非.农转非、部队转业,退伍等原因增加的人员、正在服刑人员,已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 3 培训方式,各街道 各镇在充分尊重农转非移民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培训方式.可以集中组织进行培训 由培训机构申报培训补贴,也可以由移民本人提出申请,自行参加培训,4.核定登记程序。1.由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农转非移民的登记 审核,培训工作.我区对各街道。镇享受农转非移民培训补贴人员按年度进行人口核定登记 每年度核定一次.2 无固定职业农转非移民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水库移民身份证明.水库移民身份按照.北京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核定,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有效证件 申请培训补贴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声明书,注,前五年已提交水库移民身份证明的人员。经核实无误的,无需重复提交 3,移民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各街道,各镇指定的相关负责部门进行申请,登记、4。各街道 镇的相关负责部门在核实农转非移民材料的同时.要到本街道,镇的社保所核实缴纳社会保险情况.5、各街道、镇的相关负责部门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后。将符合补贴条件的水库农转非移民名单。见附件2、及相应证明材料上报区移民管理机构.经区移民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组织开展补贴发放工作.4。补贴发放形式 各街道 镇的相关负责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补贴发放形式、5,加强痕迹管理。各街道,镇的相关部门在人口核定登记,补贴发放过程中 必须有2名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指导 并在申请补贴人员登记表 附件1,补贴发放表。附件3.上签字。水库农转非移民培训工作全过程的材料,要按要求及时整理 归档.三、保障措施、一 加强组织领导 海淀区人民政府是我区农转非移民培训工作的组织主体 各街道、镇是实施主体,区公安、信访、财政、人力社保、民政.住建委等有关部门要对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扶持工作予以配合。二、维护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认真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了解与反馈新情况,确保社会稳定,三,保障资金安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农转非移民扶持政策.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因人口变化等原因产生的补贴结余资金.应按照区财政局相关要求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四,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2013年4月15日起施行 由区移民管理机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