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扶持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北京市扶持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的意见,京水务办.2012,39号 精神。结合我区五年来农转非移民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现制定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工作实施细则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区委 区政府的相关要求。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民生 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帮扶,努力改善农转非移民的生活条件。提高农转非移民自力更生、自我创业的能力.促进农转非移民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扶持办法。一。将符合条件的农转非移民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对符合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家庭认定条件的农转非移民、区民政局 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委等有关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二。对农转非移民培训进行补贴、1.培训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的标准,对农转非移民中无固定职业人员培训进行补贴,资金拨付到各街道 镇统一发放,补贴自2013年开始.期限暂定5年。2。培训补贴人口范围 1、因修建大中型水库占地搬迁的水库移民及其后代中。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且无固定职业的人员,2 不能登记为培训补贴人口的农转非移民。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和离退休人员 在核定年度内 已由各类性质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的人员 已享受国家600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在校大中专学生 2013年1月1日以后因出生。婚姻关系变化.外省市迁入.考入大中专院校转非、农转非.部队转业,退伍等原因增加的人员 正在服刑人员 已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3、培训方式 各街道,各镇在充分尊重农转非移民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培训方式、可以集中组织进行培训.由培训机构申报培训补贴.也可以由移民本人提出申请 自行参加培训。4.核定登记程序 1、由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农转非移民的登记。审核,培训工作,我区对各街道。镇享受农转非移民培训补贴人员按年度进行人口核定登记、每年度核定一次.2,无固定职业农转非移民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水库移民身份证明、水库移民身份按照,北京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核定 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有效证件,申请培训补贴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声明书、注 前五年已提交水库移民身份证明的人员。经核实无误的.无需重复提交。3,移民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各街道.各镇指定的相关负责部门进行申请,登记。4。各街道.镇的相关负责部门在核实农转非移民材料的同时,要到本街道,镇的社保所核实缴纳社会保险情况。5,各街道,镇的相关负责部门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后,将符合补贴条件的水库农转非移民名单,见附件2。及相应证明材料上报区移民管理机构 经区移民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组织开展补贴发放工作。4.补贴发放形式 各街道、镇的相关负责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补贴发放形式 5、加强痕迹管理,各街道。镇的相关部门在人口核定登记.补贴发放过程中。必须有2名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指导,并在申请补贴人员登记表、附件1,补贴发放表,附件3 上签字、水库农转非移民培训工作全过程的材料,要按要求及时整理。归档、三。保障措施,一 加强组织领导,海淀区人民政府是我区农转非移民培训工作的组织主体。各街道.镇是实施主体 区公安,信访,财政。人力社保、民政,住建委等有关部门要对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扶持工作予以配合.二.维护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认真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了解与反馈新情况。确保社会稳定 三、保障资金安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农转非移民扶持政策.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因人口变化等原因产生的补贴结余资金。应按照区财政局相关要求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四。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2013年4月15日起施行,由区移民管理机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