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扶持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北京市扶持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的意见 京水务办,2012,39号 精神.结合我区五年来农转非移民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现制定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工作实施细则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 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民生、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帮扶。努力改善农转非移民的生活条件,提高农转非移民自力更生,自我创业的能力。促进农转非移民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扶持办法,一,将符合条件的农转非移民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 对符合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家庭认定条件的农转非移民,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委等有关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二,对农转非移民培训进行补贴 1,培训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的标准.对农转非移民中无固定职业人员培训进行补贴、资金拨付到各街道.镇统一发放,补贴自2013年开始 期限暂定5年,2 培训补贴人口范围 1,因修建大中型水库占地搬迁的水库移民及其后代中.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且无固定职业的人员,2、不能登记为培训补贴人口的农转非移民.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和离退休人员 在核定年度内。已由各类性质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的人员,已享受国家600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在校大中专学生,2013年1月1日以后因出生、婚姻关系变化 外省市迁入.考入大中专院校转非 农转非,部队转业 退伍等原因增加的人员,正在服刑人员、已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3.培训方式,各街道,各镇在充分尊重农转非移民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培训方式.可以集中组织进行培训 由培训机构申报培训补贴,也可以由移民本人提出申请,自行参加培训、4,核定登记程序。1。由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农转非移民的登记,审核.培训工作。我区对各街道 镇享受农转非移民培训补贴人员按年度进行人口核定登记、每年度核定一次,2 无固定职业农转非移民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水库移民身份证明。水库移民身份按照,北京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核定、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有效证件.申请培训补贴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声明书、注。前五年已提交水库移民身份证明的人员.经核实无误的 无需重复提交 3。移民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各街道。各镇指定的相关负责部门进行申请 登记。4.各街道,镇的相关负责部门在核实农转非移民材料的同时,要到本街道、镇的社保所核实缴纳社会保险情况。5.各街道 镇的相关负责部门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后 将符合补贴条件的水库农转非移民名单 见附件2、及相应证明材料上报区移民管理机构。经区移民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组织开展补贴发放工作。4,补贴发放形式,各街道 镇的相关负责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补贴发放形式。5、加强痕迹管理。各街道,镇的相关部门在人口核定登记,补贴发放过程中,必须有2名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指导,并在申请补贴人员登记表,附件1。补贴发放表。附件3,上签字。水库农转非移民培训工作全过程的材料 要按要求及时整理,归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海淀区人民政府是我区农转非移民培训工作的组织主体 各街道。镇是实施主体 区公安、信访。财政。人力社保 民政.住建委等有关部门要对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扶持工作予以配合。二.维护社会稳定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认真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了解与反馈新情况,确保社会稳定,三,保障资金安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农转非移民扶持政策 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因人口变化等原因产生的补贴结余资金 应按照区财政局相关要求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及犯罪的 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四,附则,本实施细则自2013年4月15日起施行,由区移民管理机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