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扶持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北京市扶持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的意见、京水务办、2012,39号,精神,结合我区五年来农转非移民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现制定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工作实施细则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 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民生。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帮扶、努力改善农转非移民的生活条件,提高农转非移民自力更生,自我创业的能力,促进农转非移民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扶持办法.一、将符合条件的农转非移民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对符合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家庭认定条件的农转非移民,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委等有关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二,对农转非移民培训进行补贴 1.培训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的标准,对农转非移民中无固定职业人员培训进行补贴、资金拨付到各街道 镇统一发放,补贴自2013年开始,期限暂定5年 2、培训补贴人口范围。1.因修建大中型水库占地搬迁的水库移民及其后代中.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且无固定职业的人员.2,不能登记为培训补贴人口的农转非移民.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和离退休人员,在核定年度内 已由各类性质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的人员、已享受国家600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在校大中专学生、2013年1月1日以后因出生 婚姻关系变化。外省市迁入.考入大中专院校转非,农转非。部队转业,退伍等原因增加的人员,正在服刑人员。已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3,培训方式,各街道。各镇在充分尊重农转非移民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培训方式,可以集中组织进行培训,由培训机构申报培训补贴,也可以由移民本人提出申请,自行参加培训.4,核定登记程序、1,由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农转非移民的登记。审核。培训工作 我区对各街道 镇享受农转非移民培训补贴人员按年度进行人口核定登记,每年度核定一次.2、无固定职业农转非移民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水库移民身份证明,水库移民身份按照。北京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核定。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有效证件,申请培训补贴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声明书、注。前五年已提交水库移民身份证明的人员,经核实无误的、无需重复提交。3.移民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各街道,各镇指定的相关负责部门进行申请,登记,4,各街道、镇的相关负责部门在核实农转非移民材料的同时,要到本街道。镇的社保所核实缴纳社会保险情况.5。各街道.镇的相关负责部门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后,将符合补贴条件的水库农转非移民名单、见附件2,及相应证明材料上报区移民管理机构、经区移民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组织开展补贴发放工作.4,补贴发放形式。各街道.镇的相关负责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补贴发放形式、5.加强痕迹管理,各街道 镇的相关部门在人口核定登记 补贴发放过程中,必须有2名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指导。并在申请补贴人员登记表。附件1、补贴发放表,附件3.上签字.水库农转非移民培训工作全过程的材料.要按要求及时整理 归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海淀区人民政府是我区农转非移民培训工作的组织主体,各街道,镇是实施主体,区公安。信访.财政,人力社保.民政。住建委等有关部门要对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扶持工作予以配合,二、维护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认真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及时了解与反馈新情况,确保社会稳定.三,保障资金安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农转非移民扶持政策。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因人口变化等原因产生的补贴结余资金、应按照区财政局相关要求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四 附则,本实施细则自2013年4月15日起施行,由区移民管理机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