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监测项目4 1 一般规定。4,1、1。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应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进行重点观测,各监测项目的选择应利于形成互为补充、验证的监测体系,4,1 2、基坑工程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现场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4、2、仪器监测 4,2。1,土质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4、2。2.岩体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2进行选择 4.2 3,土岩组合基坑工程应根据基坑设计安全等级,岩体质量,土岩分布,土岩结合面及地下水状况、支护形式.周边环境变形控制要求.按照本标准第4,2.1条。第4.2,2条选择监测项目。围护桩嵌岩处岩体的水平向位移宜进行监测.4、2,4。岩体基坑.土岩组合基坑采用爆破开挖时.应对爆破振动,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 桥梁.道路,管线等保护对象进行质点振动速度或加速度监测.4、2,5.湿陷性黄土和膨胀土基坑,当坑壁土体浸水可能性较大时 宜对土体含水量进行监测,4,2,6 当基坑周边有地铁,隧道或其他对位移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4,3,巡视检查,4,3.1,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期内、每天均应由专人进行巡视检查。4,3,2.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1。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冠梁、支撑.围檩或腰梁是否有裂缝 3 冠梁。围檩或腰梁的连续性 有无过大变形,4 围檩或腰梁与围护桩的密贴性,围檩与支撑的防坠落措施,5。锚杆垫板有无松动。变形 6、立柱有无倾斜。沉陷或隆起、7。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水,8、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9、面层有无开裂、脱落,2.施工状况 1 开挖后暴露的岩土体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撑.锚杆、设置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3 基坑侧壁开挖暴露面是否及时封闭,4,支撑 锚杆是否施工及时。5。边坡。侧壁及周边地表的截水,排水措施是否到位、坑边或坑底有无积水.6,基坑降水.回灌设施运转是否正常,7。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3,周边环境。1、周边管线有无破损、泄漏情况.2.围护墙后土体有无沉陷、裂缝及滑移现象,3。周边建筑有无新增裂缝出现,4。周边道路。地面 有无裂缝 沉陷。5,邻近基坑施工.堆载,开挖.降水或回灌,打桩等,变化情况。6.存在水力联系的邻近水体。湖泊,河流 水库等、的水位变化情况,4,监测设施、1,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2。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3 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5 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4,3,3。特殊土基坑工程巡视检查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3、2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红黏土.盐渍土,应重点巡视场地内防水.排水等防护设施是否完好 开挖暴露面有无被雨水及各种水源浸湿的现象、是否及时覆盖封闭,2、膨胀土基坑开挖时有无较大的原生裂隙面.在干湿循环剧烈季节坡面有无保湿措施.3。对多年冻土.季节性冻土等温度敏感性土 当基坑施工及使用阶段经受冻融循环时、应重点巡视开挖暴露面保温,隔热措施是否到位,坡顶、坡脚排水系统设施是否完好 4.对高灵敏性软土.应重点巡视施工扰动情况 支撑施作是否及时,侧壁有无软土挤出、开挖暴露面是否及时封闭等、4 3,4,岩体基坑,土岩组合基坑工程巡视检查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3 2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岩体结构面产状,结构面含水情况,2.采用吊脚桩支护形式时,岩肩处岩体有无开裂 掉块,3、爆破后岩体是否出现松动 4。3。5、巡视检查宜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4,3。6.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 监测设施等的巡视检查情况应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如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建设方及其他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