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监测项目4 1,一般规定、4,1 1 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 应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进行重点观测,各监测项目的选择应利于形成互为补充 验证的监测体系.4。1,2。基坑工程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现场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4、2.仪器监测.4 2,1,土质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4,2.2、岩体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 2 2进行选择.4,2,3。土岩组合基坑工程应根据基坑设计安全等级,岩体质量,土岩分布 土岩结合面及地下水状况,支护形式。周边环境变形控制要求,按照本标准第4.2.1条,第4.2、2条选择监测项目 围护桩嵌岩处岩体的水平向位移宜进行监测 4、2,4 岩体基坑,土岩组合基坑采用爆破开挖时,应对爆破振动。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桥梁 道路 管线等保护对象进行质点振动速度或加速度监测、4,2。5。湿陷性黄土和膨胀土基坑,当坑壁土体浸水可能性较大时,宜对土体含水量进行监测、4 2,6,当基坑周边有地铁 隧道或其他对位移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4、3,巡视检查,4。3,1,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期内,每天均应由专人进行巡视检查、4,3。2、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1,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冠梁 支撑.围檩或腰梁是否有裂缝.3,冠梁,围檩或腰梁的连续性 有无过大变形,4。围檩或腰梁与围护桩的密贴性,围檩与支撑的防坠落措施 5 锚杆垫板有无松动 变形、6 立柱有无倾斜 沉陷或隆起.7,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水、8,基坑有无涌土 流砂、管涌,9,面层有无开裂。脱落、2,施工状况,1 开挖后暴露的岩土体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撑,锚杆 设置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3。基坑侧壁开挖暴露面是否及时封闭。4、支撑,锚杆是否施工及时,5,边坡,侧壁及周边地表的截水,排水措施是否到位,坑边或坑底有无积水,6、基坑降水。回灌设施运转是否正常,7 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3,周边环境,1 周边管线有无破损.泄漏情况。2。围护墙后土体有无沉陷,裂缝及滑移现象,3 周边建筑有无新增裂缝出现.4、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5、邻近基坑施工、堆载 开挖 降水或回灌.打桩等,变化情况。6 存在水力联系的邻近水体。湖泊,河流、水库等,的水位变化情况,4 监测设施,1,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2。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3、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5.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4、3。3,特殊土基坑工程巡视检查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3、2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红黏土、盐渍土,应重点巡视场地内防水,排水等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开挖暴露面有无被雨水及各种水源浸湿的现象,是否及时覆盖封闭。2、膨胀土基坑开挖时有无较大的原生裂隙面.在干湿循环剧烈季节坡面有无保湿措施.3,对多年冻土,季节性冻土等温度敏感性土 当基坑施工及使用阶段经受冻融循环时、应重点巡视开挖暴露面保温,隔热措施是否到位.坡顶。坡脚排水系统设施是否完好 4,对高灵敏性软土,应重点巡视施工扰动情况,支撑施作是否及时 侧壁有无软土挤出,开挖暴露面是否及时封闭等。4,3,4,岩体基坑。土岩组合基坑工程巡视检查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3。2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岩体结构面产状、结构面含水情况,2。采用吊脚桩支护形式时,岩肩处岩体有无开裂,掉块,3。爆破后岩体是否出现松动 4.3。5.巡视检查宜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 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4.3 6,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巡视检查情况应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如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建设方及其他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