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监测项目4。1。一般规定 4、1 1、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应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进行重点观测,各监测项目的选择应利于形成互为补充,验证的监测体系,4 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现场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4。2 仪器监测。4,2、1 土质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 2,1进行选择,4、2.2.岩体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2进行选择。4、2 3.土岩组合基坑工程应根据基坑设计安全等级 岩体质量.土岩分布,土岩结合面及地下水状况、支护形式、周边环境变形控制要求。按照本标准第4,2、1条.第4.2,2条选择监测项目 围护桩嵌岩处岩体的水平向位移宜进行监测.4 2.4,岩体基坑,土岩组合基坑采用爆破开挖时。应对爆破振动.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 桥梁。道路。管线等保护对象进行质点振动速度或加速度监测.4 2,5。湿陷性黄土和膨胀土基坑 当坑壁土体浸水可能性较大时。宜对土体含水量进行监测。4、2,6。当基坑周边有地铁 隧道或其他对位移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4,3,巡视检查 4。3 1。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期内。每天均应由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4,3。2.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 1 支护结构 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冠梁,支撑 围檩或腰梁是否有裂缝。3 冠梁。围檩或腰梁的连续性、有无过大变形 4 围檩或腰梁与围护桩的密贴性 围檩与支撑的防坠落措施。5,锚杆垫板有无松动,变形,6。立柱有无倾斜 沉陷或隆起。7。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水,8、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9 面层有无开裂,脱落,2.施工状况、1。开挖后暴露的岩土体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 2,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撑.锚杆。设置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3,基坑侧壁开挖暴露面是否及时封闭,4,支撑。锚杆是否施工及时。5,边坡,侧壁及周边地表的截水 排水措施是否到位 坑边或坑底有无积水、6,基坑降水,回灌设施运转是否正常,7、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3、周边环境。1 周边管线有无破损,泄漏情况、2,围护墙后土体有无沉陷。裂缝及滑移现象,3,周边建筑有无新增裂缝出现,4。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 沉陷 5,邻近基坑施工 堆载,开挖 降水或回灌、打桩等,变化情况、6,存在水力联系的邻近水体、湖泊.河流,水库等.的水位变化情况、4,监测设施 1,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2,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3,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5,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4 3 3、特殊土基坑工程巡视检查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 3。2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红黏土,盐渍土.应重点巡视场地内防水 排水等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开挖暴露面有无被雨水及各种水源浸湿的现象 是否及时覆盖封闭.2 膨胀土基坑开挖时有无较大的原生裂隙面 在干湿循环剧烈季节坡面有无保湿措施,3、对多年冻土、季节性冻土等温度敏感性土、当基坑施工及使用阶段经受冻融循环时,应重点巡视开挖暴露面保温。隔热措施是否到位.坡顶 坡脚排水系统设施是否完好.4 对高灵敏性软土。应重点巡视施工扰动情况、支撑施作是否及时、侧壁有无软土挤出。开挖暴露面是否及时封闭等、4.3,4 岩体基坑,土岩组合基坑工程巡视检查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 3,2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岩体结构面产状.结构面含水情况、2.采用吊脚桩支护形式时,岩肩处岩体有无开裂。掉块,3,爆破后岩体是否出现松动、4。3,5,巡视检查宜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4。3,6,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巡视检查情况应做好记录 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如发现异常情况时 应及时通知建设方及其他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