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抚州市车用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抚州市车用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3年9月13日 抚州市车用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建设车用天然气加气站.下称加气站 推进车用天然气利用工作。能有效提升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城市生活环境,对控制污染物排放 发展低碳经济,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2013年2月26日市中心城区规划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定通过的 抚州市汽车加气站专项规划,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加气站项目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本着、总体满足,有序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 市中心城区按照。抚州市汽车加气站专项规划.建设加气站 各县.区。要及时编制本地汽车加气站专项规划。根据汽车用气需求 积极推进加气站建设,鼓励支持新建的加油 加气、站实行油气混合,在保证安全,环保并且不影响加油能力和周边交通的前提下。对已建成并在临路有足够空间的加油站进行评估 有序推进现有加油站改建油气混合站、改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二 要防止垄断,倡导公平竞争 为投资建设加气站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快加气站项目建设步伐.严禁出现加气站批而不建。建而不投等。跑马圈地,行为 三、市中心城区新选址的加气站用地采取招拍挂的形式,依法出让 具体操作方式为.根据汽车用气需求,由市发改部门负责根据省能源局的合规性审查提出用地意见 并联合建设,安监 质监,消防等部门对拟投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规划部门负责商有关部门提出加气站选址意见.国土部门负责依法实施土地的招拍挂、四。下放,简化加气站项目审批。市中心城区,含临川区、高新区。加气站项目由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各县加气站项目由各县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五。为确保在气量紧张情况下不影响社会稳定,对新增使用天然气作为动力燃料的车辆,原则上不鼓励采用单一燃料,车主须与运管部门签订可中断供气的相关协议,六、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发改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市建设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能源办、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