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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抚州市车用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各县 区 人民政府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抚州市车用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3年9月13日,抚州市车用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建设车用天然气加气站,下称加气站,推进车用天然气利用工作.能有效提升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城市生活环境。对控制污染物排放 发展低碳经济 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2013年2月26日市中心城区规划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定通过的。抚州市汽车加气站专项规划,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加气站项目管理 制定本办法、一 本着 总体满足、有序发展 适度超前,的原则、市中心城区按照。抚州市汽车加气站专项规划。建设加气站,各县。区.要及时编制本地汽车加气站专项规划.根据汽车用气需求,积极推进加气站建设、鼓励支持新建的加油、加气.站实行油气混合,在保证安全,环保并且不影响加油能力和周边交通的前提下。对已建成并在临路有足够空间的加油站进行评估、有序推进现有加油站改建油气混合站.改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二。要防止垄断、倡导公平竞争.为投资建设加气站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快加气站项目建设步伐,严禁出现加气站批而不建 建而不投等。跑马圈地.行为.三,市中心城区新选址的加气站用地采取招拍挂的形式。依法出让。具体操作方式为 根据汽车用气需求,由市发改部门负责根据省能源局的合规性审查提出用地意见.并联合建设、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对拟投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规划部门负责商有关部门提出加气站选址意见,国土部门负责依法实施土地的招拍挂.四 下放 简化加气站项目审批、市中心城区 含临川区。高新区。加气站项目由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各县加气站项目由各县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五,为确保在气量紧张情况下不影响社会稳定,对新增使用天然气作为动力燃料的车辆,原则上不鼓励采用单一燃料,车主须与运管部门签订可中断供气的相关协议、六.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发改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能源办。七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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