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抚州市车用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抚州市车用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3年9月13日、抚州市车用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建设车用天然气加气站 下称加气站,推进车用天然气利用工作,能有效提升城市空气质量 改善城市生活环境 对控制污染物排放。发展低碳经济,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2013年2月26日市中心城区规划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定通过的,抚州市汽车加气站专项规划、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加气站项目管理,制定本办法.一,本着。总体满足。有序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市中心城区按照。抚州市汽车加气站专项规划.建设加气站。各县,区.要及时编制本地汽车加气站专项规划。根据汽车用气需求、积极推进加气站建设、鼓励支持新建的加油.加气。站实行油气混合,在保证安全.环保并且不影响加油能力和周边交通的前提下.对已建成并在临路有足够空间的加油站进行评估。有序推进现有加油站改建油气混合站,改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二,要防止垄断,倡导公平竞争 为投资建设加气站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快加气站项目建设步伐,严禁出现加气站批而不建、建而不投等 跑马圈地.行为.三,市中心城区新选址的加气站用地采取招拍挂的形式。依法出让、具体操作方式为,根据汽车用气需求。由市发改部门负责根据省能源局的合规性审查提出用地意见 并联合建设,安监,质监 消防等部门对拟投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规划部门负责商有关部门提出加气站选址意见 国土部门负责依法实施土地的招拍挂.四.下放、简化加气站项目审批.市中心城区,含临川区,高新区 加气站项目由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各县加气站项目由各县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五,为确保在气量紧张情况下不影响社会稳定.对新增使用天然气作为动力燃料的车辆、原则上不鼓励采用单一燃料。车主须与运管部门签订可中断供气的相关协议,六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发改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能源办。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