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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抚州市车用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 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抚州市车用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3年9月13日、抚州市车用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建设车用天然气加气站、下称加气站.推进车用天然气利用工作、能有效提升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城市生活环境。对控制污染物排放,发展低碳经济。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2013年2月26日市中心城区规划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定通过的.抚州市汽车加气站专项规划,精神 为进一步规范加气站项目管理 制定本办法。一。本着、总体满足,有序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市中心城区按照、抚州市汽车加气站专项规划,建设加气站 各县,区、要及时编制本地汽车加气站专项规划。根据汽车用气需求 积极推进加气站建设 鼓励支持新建的加油、加气,站实行油气混合 在保证安全 环保并且不影响加油能力和周边交通的前提下 对已建成并在临路有足够空间的加油站进行评估,有序推进现有加油站改建油气混合站,改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二,要防止垄断、倡导公平竞争、为投资建设加气站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快加气站项目建设步伐 严禁出现加气站批而不建,建而不投等。跑马圈地,行为.三,市中心城区新选址的加气站用地采取招拍挂的形式 依法出让 具体操作方式为 根据汽车用气需求。由市发改部门负责根据省能源局的合规性审查提出用地意见 并联合建设.安监 质监,消防等部门对拟投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规划部门负责商有关部门提出加气站选址意见.国土部门负责依法实施土地的招拍挂、四,下放,简化加气站项目审批,市中心城区,含临川区,高新区.加气站项目由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各县加气站项目由各县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五。为确保在气量紧张情况下不影响社会稳定 对新增使用天然气作为动力燃料的车辆、原则上不鼓励采用单一燃料。车主须与运管部门签订可中断供气的相关协议,六、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发改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能源办.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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