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工业纳污坑塘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市环保局拟定的 天津市工业纳污坑塘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6日。天津市工业纳污坑塘整治实施方案市环保局,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静海区工业污水渗坑问题教训、按照环境保护部排查整治纳污坑塘环境问题的有关要求 现就加快实施工业纳污坑塘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环境保护问题整改落实的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切实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工业纳污坑塘污染问题.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水平。二.整治范围和重点。一.整治范围、因非法排放、倾倒而存贮含有废酸、重金属,废油以及其他工业污染物。且无防渗漏措施的封闭或半封闭坑 池,塘等 统称工业纳污坑塘,二,整治重点,一是2014年至2015年已经治理的92个工业纳污坑塘中,治理未到位 存在污染问题反弹的12个工业纳污坑塘.二是经排查新发现的54个工业纳污坑塘 三.整治目标依法处置,科学修复66个工业纳污坑塘的污水、底泥及周边土壤.达到相应标准。严厉打击利用渗坑排污.恶意倾倒工业废水和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把工业纳污坑塘整治与推进环境保护问题整改落实,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紧密结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整治 严厉打击、严肃追究.坚决杜绝污染问题反弹。确保全市水环境安全.四、重点任务和安排 一,制定方案、限期整治 各相关区根据排查结果 按照 一坑一策 的原则、逐一制定治理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组织实施,治理未到位,存在污染问题反弹的12个工业渗坑整改工作务必于2017年7月31日前全部完成。新排查发现的54个工业纳污坑塘整治工作务必于年底前全部完成,二。科学施策 分类施治。针对工业纳污坑塘污水.底泥及周边土壤的污染特点.依据.天津市工业纳污坑塘整治指导意见、分类确定废酸,重金属 有机物等坑塘污染类型,选取有效技术模式 科学确定治理措施。精准施治,务求实效、三、上下联动。协调调度,各相关区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按照治理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所有工业纳污坑塘整治工作 并定期报告整治落实情况。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综合协调和组织推动。建立月调度制度,每月督促,通报各区治理进展情况.四,严格核查、建立档案,各相关区按照,天津市工业纳污坑塘整治核查工作要求,确定的方法 程序等。对整治完成的工业纳污坑塘开展核查,完成一个。核查一个、销号一个,同时严格对照核查工作要求、整理相关材料,建立核查档案 市环保局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对工业纳污坑塘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抽查.五 综合利用。强化管护,各相关区负责组织对治理后的工业纳污坑塘实施生态修复 尽快恢复生态功能 采取绿化美化等措施、改善周边环境面貌.实现景观,渔业等使用功能,以利用促管理,以利用促保护,杜绝污染问题反弹 五.保障措施,一、狠抓责任落实,各相关区政府是整治工业纳污坑塘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天津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 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并分解细化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考核清单、依法依规。科学有效地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狠抓长效管理,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市水务局要结合实施河长制.将全市坑塘纳入河长制管理。市环保局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 不定期组织对坑塘状况进行评估 各区要严格落实河长制,建立.坑长制。健全长效巡查监管机制、严厉打击企业非法排放和倾倒等污染坑塘的环境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连续计罚。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措施.追究违法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三 狠抓信息公开,市环保局和各相关区政府分别建立市.区两级举报投诉渠道 公布举报方式.对于群众反映的污染坑塘行为要立即查实,严肃查处。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业纳污坑塘治理方案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四 狠抓考核问责。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清水河道行动分指挥部 市环保局要将工业纳污坑塘整治工作纳入清水河道行动考核问责和区政府绩效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实行定期调度与督查督办制度、对治理进度慢或治理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对存在漏报,瞒报。工作不力,包庇纵容等问题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 1 存在遗留问题工业渗坑整改任务分工表 2。新排查发现的工业纳污坑塘整治任务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