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巴彦淖尔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 1.月.31 日.巴彦淖尔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为切实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按照公安部消防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社区微型消防站 建设标准、试行.要求。依托我市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消,防组织,全面建立有人员,有基本灭火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能,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 疏散的 微型站.确保全市火灾防,控形势整体稳定,特制定本方案,一 工作目标,为提高基层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建立具备一定功能,制度完、善,立足强化日、常防火巡查和初期火灾扑救的消防基础力量 确.保实现、救的早,投入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的灭火救。援工作目标。二,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 市政府决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微型消防站建设的组织领导.组,长.吴铁城,副市长、副组长,冯泉海.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李晓强,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吴金虎,市民政局副局长,孙、亮。市教育局副局长,杜。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赵.军.市卫计委副调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 办公室主任由李晓强,兼任、主要职责是调度 统筹。联络各成员单位.推动各旗县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微型站 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收集反馈工作信息,三。职责分工 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负责本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的组织领导.二。各旗县区所辖苏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 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各旗县区公安消防大队督促指 导列管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三.各社区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按照消防法规 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除外,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消防组织。建立有人员 有基本灭火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能扑救初起火灾 会组织人员.疏散的.微型站消防站,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体系。四,工作安排,一。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经费投入、将,微型消防站,建设,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微型消防。站配齐灭火器材和防护装备、按标准建设完成,二 总体控制进度。到,2016,年底.力争.30.的街道和社区.50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除外,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到 2017。年 底,街道和社区完成率为 60,重点单位完成率为80 到 2018、年底、100。完成街道和社区以及重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 三。突出重点 有序推进 各旗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列,出清单,分清层次。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首先从民政 教育.卫生计生,文化等部门所辖单位入手、推进养老院.学校.医院 博物馆等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其次推进各工业园区内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四、积极进行试点,各旗县区要按照 试点先行 的原则,依据公安部消防局制定的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至少选择、2。个社 区和,2。个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为试点,力争。2016,年、2,月.底前完成试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 建设工作,五,工作要求,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经。费保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推,进.二.强化人员,培训,2016,年,3。月。中旬。辖区消防部门要。采取上门培训或到营区轮训等方式,对辖区,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全部开展一次基本技能训练。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掌握防火巡 查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三,实行联勤联动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两个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值班值守.联勤联动制度.并将.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的灭火.处置工作.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发挥距离火灾现场近、到场时,间短的优势、遇到火情快速出动.切实做到。灭早,灭小.灭了,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四,广泛开展宣传、各地各部门配备的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以及灭火器材承载工具上要统一涂刷 草原 119 标志,值守站房及器材存放点要有明显标志。站房内墙上应悬挂,微型。消防站、人员 组成、工作职责 以及防火巡查、值守联动制度等 内容、微型消防站.建成后。要督促社区和重点单位加强宣传,使居民、单位内部及附近商户都知道、了、解设置。微型消防站.的目的意义,设置地点.报警方式等,使.微型消防站,能够有,效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内公消字、2015。110、号 关于贯彻落实部消防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盟市公安消防支队。近日,公安部消防局印发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从人 员配备。站房器材,岗位职责,值守联动,管理训练等方面对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切实做好两个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明确工作目标 按照部消防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除外,和社区 于 2015,年 12,月底前、有。50.建成微型,消防站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100,建成、各地要认真进行摸底、全面掌握本地应建设微型消防站的重点单位和社区的数,量 分布以及微型消防站建设中的困难,结合实际,制定微型消,防站建设实施方案 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二 积极进行试点 部消防局虽已制定了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但目前微型消防站建设还没有固定成型的做法、各盟市,旗、县、市区,要按照 试点先行.的原则,至少分别选择、1、个社区,和,1,个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为试点 加强作指导.力争于,12,月、上旬前完成试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并及时召开现场.会议或举办现场培训班进行推广.在试点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总队。三,加强经费保障,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特别是灭火器材和、防护装备的配备.需要投入一定的经费,一些经济条件不好的社,区和重点单位完成起来存在困难,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单位支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经费投入.确保微型消防.站能够按标准建设完成 四 强化人员培训,微型消防站人员多为单位,社区志愿消,防队员 保安及工作人员兼任,有的对基本的火灾扑救技能还不 掌握、辖区消防部门要采取上门,培训或到营区轮训等方式,于 2016、年。2。月底前.对辖区微型消防站人员、全部开展一次基本技,能训练,确保人员能够掌握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五,实行联勤联动。要按照两个标准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值班值守 联勤联动制度,并将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的灭火处置工作、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发挥距离火灾现场近。到场时间短的优势、遇到火情快速出动.切实做到 灭早,灭小.灭了、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六,广泛开展宣传。配备的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以及动、灭火器材承载工具上要统一涂刷,草原.119,标志、值守站房及 器材存放点要有明显标志、站房内墙上应悬挂微型消防站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以及防火巡查 值守联动制度等内容。微型消防,站建成后,要督促社区和重点单位加强宣传,使居民、单位内部 及附近商户都知道,了解设置微型消防站的目的意义。设置地点 报警方式等、使微型消防站能够有效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 11 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办公室。2015,年 11。月,16,日.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试行,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 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 有器材、有战斗力 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一 建设原则,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 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 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二.人员配备.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三、站房器材、一 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 可单独设置,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 配置外线电话 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三 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四,岗位职责。一,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 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二、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 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 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三 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五、值守联动、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二,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 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六 管理训练,一、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 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二 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 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三.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 器材的使用等,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试行 为积极引 导和规范城乡。居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发展,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一 建设原则,以救早。灭小和 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 标,划定 最小灭火单元。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 联防 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积 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二。人员配备,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 人员担任站长。确定 5,名以上接 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 三,站房器材,一、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等现有的场地,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外线电话,二 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本社区初起火灾的需要 配备.消防摩托车和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 具备条件的,可选配小型消防车,四。岗位职责、站长负责社区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 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业务训练,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其他成员 按照职责参加扑救初起火灾、五,值守联动.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24 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二.乡镇.街道、辖区内建有多个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应,实行统一调度。并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六、管理训练。一、社区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社区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二.微型消防站应建立日.常管理。排班值守、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 熟悉本社区情况,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2016,年,2 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