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巴彦淖尔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 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 年.1 月、31.日,巴彦淖尔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为切实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按照公安部消防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要求.依托我市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消,防组织,全面建立有人员。有基本灭火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能。扑救初起火灾 会组织人员 疏散的,微型站.确保全市火灾防。控形势整体稳定 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为提高基层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建立具备一定功能,制度完,善 立足强化日,常防火巡查和初期火灾扑救的消防基础力量.确,保实现 救的早 投入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 的灭火救。援工作目标.二。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微型消防站建设的组织领导。组,长,吴铁城。副市长,副组长.冯泉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 李晓强、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吴金虎.市民政局副局长,孙,亮,市教育局副局长。杜.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赵。军.市卫计委副调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李晓强,兼任、主要职责是调度。统筹、联络各成员单位,推动各旗县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微型站 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 收集反馈工作信息 三 职责分工 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负责本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的组织领导。二、各旗县区所辖苏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社区 微型消防站建设,各旗县区公安消防大队督促指,导列管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三、各社区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除外 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消防组织.建立有人员。有基本灭火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能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 疏散的。微型站消防站、按照。3,分钟到场 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 体系、四,工作安排、一。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经费投入 将,微型消防站.建设。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确保微型消防.站配齐灭火器材和防护装备 按标准建设完成.二,总体控制进度 到、2016,年底.力争、30。的街道和社区、50,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除外,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 到 2017,年、底 街道和社区完成率为、60,重点单位完成率为80.到 2018,年底,100,完成街道和社区以及重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 三.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旗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列。出清单。分清层次 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首先从民政、教育.卫生计生 文化等部门所辖单位入手。推进养老院、学校 医院。博物馆等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其次推进各工业园区内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四,积极进行试点。各旗县区要按照 试点先行、的原则 依据公安部消防局制定的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至少选择,2,个社,区和、2.个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为试点 力争,2016 年.2,月.底前完成试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五 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经.费保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推。进、二,强化人员、培训、2016,年、3,月,中旬、辖区消防部门要.采取上门培训或到营区轮训等方式.对辖区.微型消防站 工作人员全部开展一次基本技能训练,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掌握防火巡 查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三.实行联勤联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两个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 值班值守,联勤联动制度。并将,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的灭火,处置工作、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发挥距离火灾现场近,到场时、间短的优势、遇到火情快速出动.切实做到 灭早,灭小,灭了,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四,广泛开展宣传,各地各部门配备的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以及灭火器材承载工具上要统一涂刷,草原、119,标志,值守站房及器材存放点要有明显标志 站房内墙上应悬挂、微型。消防站.人员,组成、工作职责 以及防火巡查.值守联动制度等。内容.微型消防站 建成后,要督促社区和重点单位加强宣传、使居民.单位内部及附近商户都知道、了、解设置.微型消防站。的目的意义,设置地点,报警方式等,使、微型消防站。能够有 效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内公消字,2015,110、号。关于贯彻落实部消防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盟市公安消防支队,近日,公安部消防局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从人。员配备。站房器材.岗位职责,值守联动 管理训练等方面对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出了 明确要求.为切实做好两个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明确工作目标,按照部消防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 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除外,和社区,于 2015,年.12,月底前,有、50,建成微型,消防站。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100,建成.各地要认真进行摸底,全面掌握本地应建设微型消防站的重点单位和社区的数,量,分布以及微型消防站建设中的困难,结合实际.制定微型消、防站建设实施方案 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二。积极进行试点 部消防局虽已制定了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但目前微型消防站建设还没有固定成型的做法,各盟市.旗、县、市区,要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至少分别选择、1.个社区、和,1 个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为试点、加强作指导 力争于 12 月.上旬前完成试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并及时召开现场。会议或举办现场培训班进行推广.在试点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总队 三,加强经费保障 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特别是灭火器材和,防护装备的配备,需要投入一定的经费、一些经济条件不好的社,区和重点单位完成起来存在困难 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 门及社会单位支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经费投入、确保微型消防 站能够按标准建设完成.四。强化人员培训.微型消防站人员多为单位,社区志愿消。防队员 保安及工作人员兼任、有的对基本的火灾扑救技能还不,掌握,辖区消防部门要采取上门.培训或到营区轮训等方式、于 2016 年,2、月底前、对辖区微型消防站人员 全部开展一次基本技。能训练,确保人员能够掌握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五、实行联勤联动、要按照两个标准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值班值守.联勤联动制度,并将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参与周边区域的灭火处置工作.微型消防站应充分 发挥距离火灾现场近,到场时间短的优势 遇到火情快速出动。切实做到。灭早 灭小,灭了。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六,广泛开展宣传。配备的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以及动,灭火器材承载工具上要统一涂刷.草原,119,标志,值守站房及,器材存放点要有明显标志,站房内墙上应悬挂微型消防站人员组。成。工作职责,以及防火巡查。值守联动制度等内容、微型消防,站建成后。要督促社区和重点单位加强宣传。使居民 单位内部,及附近商户都知道。了解设置微型消防站的目的意义.设置地点、报警方式等,使微型消防站能够有效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1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办公室,2015 年 11 月,16。日、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试行,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 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一 建设原则 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 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 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二。人员配备、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三 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 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扑 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三、站房器材,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 可单独设置,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四。岗位职责,一 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二、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三,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 熟练掌握自 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 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五,值守联动,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二,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 灭火处置程序 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六。管理训练 一、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二,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 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三 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 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 器材的使用等.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城乡,居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发展、建设,有人员,有器材 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二,人员配备.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确定 5,名以上接 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三.站房器材,一。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等现有的场地 设施 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外线电话,二 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本社区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消防摩托车和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具备条件的,可选配小型消防车,四。岗位职责.站长负责社区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业务训练,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参加扑救初起火灾,五 值守联动,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 二。乡镇.街道,辖区内建有多个社区微型消防站的 应。实行统一调度、并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六,管理训练.一。社区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社区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二,微型消防站应建立日,常管理。排班值守。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熟悉本社区情况.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 2016。年、2。月 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