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巴彦淖尔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月、31。日.巴彦淖尔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为切实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按照公安部消防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要求,依托我市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消,防组织,全面建立有人员。有基本灭火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能。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 疏散的.微型站。确保全市火灾防.控形势整体稳定,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为提高基层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建立具备一定功能。制度完 善、立足强化日。常防火巡查和初期火灾扑救的消防基础力量。确 保实现,救的早。投入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的灭火救,援工作目标,二,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专项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微型消防站建设的组织领导,组,长 吴铁城,副市长 副组长 冯泉海,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李晓强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吴金虎.市民政局副局长.孙,亮.市教育局副局长,杜.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赵,军,市卫计委副调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李晓强 兼任、主要职责是调度,统筹、联络各成员单位、推动各旗县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微型站。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收集反馈工作信息,三,职责分工 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各旗县区所辖苏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本辖区 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各旗县区公安消防大队督促指。导列管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三。各社区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除外,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消防组织,建立有人员、有基本灭火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能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微型站消防站.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体系.四,工作安排,一。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经费投入 将。微型消防站,建设 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确保微型消防。站配齐灭火器材和防护装备。按标准建设完成,二、总体控制进度.到.2016。年底,力争。30.的街道和社区、50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 消防队的重点单位除外。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到 2017,年,底,街道和社区完成率为 60。重点单位完成率为80。到.2018、年底。100,完成街道和社区以及重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 作。三.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旗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列 出清单,分清层次、制定措施 明确责任,首先从民政 教育,卫生计生。文化等部门所辖单位入手、推进养老院,学校,医院,博物馆等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其次推进各工业园区内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四 积极进行试点.各旗县区要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依据公安部消防局制定的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至少选择 2 个社 区和 2 个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为试点,力争.2016。年。2、月、底前完成试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落实经。费保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推.进、二,强化人员、培训,2016.年 3,月,中旬,辖区消防部门要 采取上门培训或到营区轮训等方式 对辖区,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全部开展一次基本技能训练 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掌握防火巡 查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三、实行联勤联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两个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值班值守、联勤联动制度。并将 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的灭火 处置工作、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发挥距离火灾现场近、到场时 间短的优势、遇到火情快速出动。切实做到,灭早。灭小。灭了.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四,广泛开展宣传 各地各部门配备的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以及灭火器材承载工具上要统一涂刷 草原.119、标志。值守站房及器材存放点要有明显标志.站房内墙上应悬挂。微型,消防站、人员 组成。工作职责,以及防火巡查、值守联动制度等 内容。微型消防站.建成后,要督促社区和重点单位加强宣传 使居民,单位内部及附近商户都知道.了。解设置,微型消防站。的目的意义.设置地点,报警方式等、使,微型消防站,能够有,效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内公消字 2015 110、号、关于贯彻落实部消防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试行,的通知、各盟市公安消防支队.近日、公安部消防局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从人.员配备,站房器材 岗位职责,值守联动.管理训练等方面对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做好两个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明确工作目标,按照部消防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除外,和社区 于 2015 年。12 月底前,有。50、建成微型.消防站、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100 建成,各地要认真进行摸底。全面掌握本地应建设微型消防站的重点单位和社区的数.量,分布以及微型消防站建设中的困难,结合实际,制定微型消,防站建设实施方案 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二。积极进行试点、部消防局虽已制定了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但目前微型消防站建设还没有固定成型的做法,各盟市。旗、县 市区.要按照 试点先行、的原则。至少分别选择。1.个社区.和。1。个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为试点.加强作指导。力争于.12、月 上旬前完成试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并及时召开现场,会议或举办现场培训班进行推广,在试点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总队、三,加强经费保障.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特别是灭火器材和.防护装备的配备,需要投入一定的经费,一些经济条件不好的社、区和重点单位完成起来存在困难。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单位支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经费投入 确保微型消防,站能够按标准建设完成 四 强化人员培训 微型消防站人员多为单位、社区志愿消、防队员,保安及工作人员兼任.有的对基本的火灾扑救技能还不,掌握。辖区消防部门要采取上门,培训或到营区轮训等方式、于,2016。年.2。月底前。对辖区微型消防站人员、全部开展一次基本技,能训练,确保人员能够掌握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五,实行联勤联动.要按照两个标准要求 建立微型消防站.值班值守,联勤联动制度、并将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的灭火处置工作、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发挥距离火灾现场近,到场时间短的优势。遇到火情快速出动,切实做到,灭早。灭小 灭了,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六,广泛开展宣传,配备的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以及动、灭火器材承载工具上要统一涂刷、草原。119,标志.值守站房及,器材存放点要有明显标志,站房内墙上应悬挂微型消防站人员组.成.工作职责 以及防火巡查,值守联动制度等内容 微型消防.站建成后 要督促社区和重点单位加强宣传,使居民,单位内部 及附近商户都知道,了解设置微型消防站的目的意义.设置地点,报警方式等 使微型消防站能够有效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 救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2015 年、1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办公室、2015。年、11、月,16。日。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 防站,二。人员配备.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四 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 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三。站房器材、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二 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 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 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四,岗位职责,一 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二 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 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五 值守联动。一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 做好应急准备.二。接到火警信息后 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 启动、灭火处置程序 消防员应按照 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参与 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六、管理训练,一。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 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二、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 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三、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城乡 居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发展.建设。有人员,有器材 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 实现有效处 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一,建设原则,以救早。灭小和,3 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 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 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 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二、人员配备 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确定.5,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 三.站房器材,一,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等现有的场地、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 房间和场地应满 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外线电话,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本社区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消防摩托车和灭火器 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具备条件的.可选配小型消防车 四 岗位职责,站长负责社区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 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 度和灭火应急预案.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业务训练、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参加扑救初起火灾。五。值守联动、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24 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二,乡镇.街道。辖区内建有多个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应 实行统一调度。并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六.管理训练、一。社区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 社区微型消防站、建成后 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日,常管理.排班值守,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熟悉本社区情况。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2016.年,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