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巴彦淖尔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将 巴彦淖尔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月,31 日、巴彦淖尔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为切实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按照公安部消防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试行 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要求,依托我市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消。防组织,全面建立有人员。有基本灭火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能 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 微型站 确保全市火灾防,控形势整体稳定,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为提高基层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建立具备一定功能 制度完 善.立足强化日.常防火巡查和初期火灾扑救的消防基础力量.确.保实现.救的早,投入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的灭火救,援工作目标 二 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微型消防站建设的组织领导。组,长、吴铁城。副市长,副组长,冯泉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李晓强.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吴金虎.市民政局副局长、孙、亮,市教育局副局长,杜,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赵、军,市卫计委副调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李晓强,兼任。主要职责是调度。统筹、联络各成员单位.推动各旗县区 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微型站,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收集反馈工作信息。三,职责分工,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的组织领导,二、各旗县区所辖苏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 各旗县区公安消防大队督促指.导列管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三 各社区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除外 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消防组织。建立有人员、有基本灭火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能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微型站消防站、按照,3 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 体系、四,工作安排。一,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经费投入.将,微型消防站 建设.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微型消防,站配齐灭火器材和防护装备,按标准建设完成,二,总体控制进度 到,2016。年底,力争 30 的街道和社区 50,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除外.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到,2017、年,底.街道和社区完成率为、60,重点单位完成率为80.到.2018。年底.100 完成街道和社区以及重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三 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旗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列。出清单 分清层次,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首先从民政 教育 卫生计生.文化等部门所辖单位入手,推进养老院,学校.医院 博物馆等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其次推进各工业园区内易 燃易爆危险品企业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 四、积极进行试点.各旗县区要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依据公安部消防局制定的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至少选择、2.个社、区和.2 个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为试点。力争。2016、年.2 月.底前完成试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落实经,费保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 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推、进 二、强化人员、培训.2016、年、3 月,中旬,辖区消防部门要.采取上门培训或到营区轮训等方式,对辖区、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全部开展一次基本技能训练、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掌握防火巡 查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三,实行联勤联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两个标准.要求 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值班值守.联勤联动制度 并将 微型 消防站 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的灭火.处置工作、微型消防站 应充分发挥距离火灾现场近,到场时.间短的优势。遇到火情快速出动,切实做到 灭早,灭小、灭了 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四,广泛开展宣传 各地各部门配备的小型消防车.消防 摩托车以及灭火器材承载工具上要统一涂刷 草原,119、标志,值守站房及器材存放点要有明显标志。站房内墙上应悬挂.微型 消防站。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以及防火巡查,值守联动制度等,内容.微型消防站 建成后 要督促社区和重点单位加强宣传 使居民。单位内部及附近商户都知道、了、解设置,微型消防站、的目的意义,设置地点,报警方式等、使.微型消防站 能够有。效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内公消字、2015,110.号 关于贯彻落实部消防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试行 的通知,各盟市公安消防支队、近日、公安部消防局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试行 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从人,员配备 站房器材,岗位职责。值守联动、管理训练等方面对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切实做好两个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明确工作目标.按照部消防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除外、和社区。于,2015.年,12、月底前 有,50.建成微型,消防站,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 100,建成.各地要认真进行摸底 全面掌握本地应建设微型消防站的重点单位和社区的数、量,分布以及微型消防站建设中的困难,结合实际,制定微型消、防站建设实施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二,积极进行试点 部消防局虽已制定了微型消防站建设标 准 但目前微型消防站建设还没有固定成型的做法 各盟市.旗。县,市区,要按照 试点先行,的原则。至少分别选择。1.个社区,和。1、个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为试点,加强作指导,力争于、12、月、上旬前完成试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并及时召开现场。会议或举办现场培训班进行推广,在试点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总队 三.加强经费保障。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特别是灭火器材和、防护装备的配备。需要投入一定的经费。一些经济条件不好的社,区和重点单位完成起来存在困难,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单位支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经费投入,确保微型消防,站能够按标准建设完成。四 强化人员培训.微型消防站人员多为单位 社区志愿消,防队员。保安及工作人员兼任。有的对基本的火灾扑救技能还不,掌握 辖区消防部门要采取上门、培训或到营区轮训等方式,于、2016,年、2,月底前.对辖区微型消防站人员、全部开展一次基本技,能训练,确保人员能够掌握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五,实行联勤联动 要按照两个标准要求 建立微型消防站.值班值守,联勤联动制度,并将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参与周边区域的灭火处置工作.微型消防站应充分 发挥距离火灾现场近.到场时间短的优势.遇到火情快速出动.切实做到、灭早.灭小,灭了 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六。广泛开展宣传。配备的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以及动,灭火器材承载工具上要统一涂刷.草原.119,标志。值守站房及,器材存放点要有明显标志、站房内墙上应悬挂微型消防站人员组.成.工作职责 以及防火巡查 值守联动制度等内容、微型消防、站建成后,要督促社区和重点单位加强宣传、使居民,单位内部 及附近商户都知道,了解设置微型消防站的目的意义.设置地点,报警方式等。使微型消防站能够有效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11,月 16。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办公室、2015,年,11,月。16、日。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 志愿消防队伍建设 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 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一 建设原则。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 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 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 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二 人员配备、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 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 消防员负责防火 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 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三、站房器材,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 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三 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四,岗位职责 一。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 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二。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 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 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三.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五、值守联动、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二,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六、管理训练,一。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二.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 队伍管理 防火,巡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三,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 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试行、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城乡.居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发展。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 特制定本标准。一 建设原则,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二、人员配备 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确定、5。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三。站房器材.一。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等现有的场地,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 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外线电话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本社区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消防摩托车和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具备条件的,可选配小型消防车,四、岗位职责、站长负责社区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业务训练,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参加扑救初起火灾.五 值守联动、一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 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二 乡镇.街道、辖区内建有多个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应、实行统一调度、并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六.管理训练,一,社区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社区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二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日.常管理 排班值守 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 熟悉本社区情况.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2016,年,2.月 5.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