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巴彦淖尔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月 31。日。巴彦淖尔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 为切实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按照公安部消防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社区微型消防站 建设标准,试行。要求,依托我市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消、防组织.全面建立有人员,有基本灭火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能,扑救初起火灾 会组织人员.疏散的,微型站 确保全市火灾防,控形势整体稳定.特制定本方案、一 工作目标 为提高基层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建立具备一定功能 制度完.善,立足强化日,常防火巡查和初期火灾扑救的消防基础力量。确、保实现.救的早,投入小和,3 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的灭火救、援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 市政府决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微型消防站建设的组织领导。组,长,吴铁城 副市长、副组长,冯泉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成 员。李晓强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吴金虎.市民政局副局长。孙.亮,市教育局副局长,杜,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赵,军。市卫计委副调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李晓强,兼任、主要职责是调度,统筹。联络各成员单位、推动各旗县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微型站。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收集反馈工作信息。三.职责分工.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负责本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的组织领导,二.各旗县区所辖苏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 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各旗县区公安消防大队督促指、导列管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三,各社区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除外.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消防组织,建立有人员,有基本灭火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能扑救初起火灾 会组织人员。疏散的。微型站消防站,按照 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 体系,四.工作安排,一.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经费投入。将,微型消防站.建设,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微型消防 站配齐灭火器材和防护装备,按标准建设完成,二、总体控制进度、到,2016 年底 力争 30.的街道和社区。50,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 消防队的重点单位除外.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到.2017.年 底,街道和社区完成率为 60 重点单位完成率为80,到。2018,年底,100 完成街道和社区以及重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三,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旗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 列 出清单,分清层次.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首先从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等部门所辖单位入手、推进养老院,学校。医院、博物馆等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其次推进各工业园区内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四,积极进行试点、各旗县区要按照、试点先行 的原则、依据公安部消防局制定的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至少选择。2,个社,区和、2.个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为试点.力争.2016,年、2.月,底前完成试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经、费保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推,进.二、强化人员.培训、2016,年、3.月.中旬,辖区消防部门要,采取上门培训或到营区轮训等方式,对辖区 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全部开展一次基本技能训练 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掌握防火巡 查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三、实行联勤联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两个标准。要求 建立健全 微型消防站 值班值守.联勤联动制度.并将,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的灭火,处置工作、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发挥距离火灾现场近 到场时,间短的优势,遇到火情快速出动。切实做到,灭早、灭小,灭了 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四。广泛开展宣传,各地各部门配备的小型消防车 消防、摩托车以及灭火器材承载工具上要统一涂刷。草原.119,标志,值守站房及器材存放点要有明显标志,站房内墙上应悬挂、微型 消防站,人员.组成,工作职责.以及防火巡查 值守联动制度等,内容。微型消防站,建成后,要督促社区和重点单位加强宣传,使居民,单位内部及附近商户都知道 了,解设置,微型消防站,的目的意义,设置地点 报警方式等.使 微型消防站,能够有,效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内公消字、2015、110 号 关于贯彻落实部消防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盟市公安消防支队、近日.公安部消防局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从人.员配备,站房器材、岗位职责,值守联动,管理训练等方面对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做好两个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明确工作目标,按照部消防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 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除外.和社区 于。2015 年、12,月底前、有。50。建成微型、消防站、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100。建成,各地要认真进行摸底。全面掌握本地应建设微型消防站的重点单位和社区的数、量.分布以及微型消防站建设中的困难。结合实际,制定微型消,防站建设实施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积极进行试点,部消防局虽已制定了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但目前微型消防站建设还没有固定成型的做法,各盟市,旗,县,市区。要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至少分别选择 1.个社区 和.1.个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为试点。加强作指导.力争于,12、月、上旬前完成试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并及时召开现场.会议或举办现场培训班进行推广,在试点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总队。三,加强经费保障。微型消防站的建设 特别是灭火器材和.防护装备的配备.需要投入一定的经费.一些经济条件不好的社,区和重点单位完成起来存在困难、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 相关部 门及社会单位支持 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经费投入、确保微型消防。站能够按标准建设完成,四,强化人员培训,微型消防站人员多为单位,社区志愿消,防队员,保安及工作人员兼任.有的对基本的火灾扑救技能还不、掌握 辖区消防部门要采取上门、培训或到营区轮训等方式。于、2016、年,2、月底前、对辖区微型消防站人员.全部开展一次基本技,能训练,确保人员能够掌握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五、实行联勤联动,要按照两个标准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值班值守 联勤联动制度.并将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的灭火处置工作。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发挥距离火灾现场近、到场时间短的优势.遇到火情快速出动,切实做到 灭早,灭小、灭了。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六。广泛开展宣传。配备的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以及动.灭火器材承载工具上要统一涂刷.草原,119,标志、值守站房及、器材存放点要有明显标志 站房内墙上应悬挂微型消防站人员组,成.工作职责 以及防火巡查。值守联动制度等内容.微型消防,站建成后、要督促社区和重点单位加强宣传.使居民,单位内部,及附近商户都知道。了解设置微型消防站的目的意义.设置地点,报警方式等,使微型消防站能够有效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1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办公室.2015,年,11、月。16。日 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 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 自查自纠 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 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一 建设原则,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 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 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二,人员配备、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 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三,站房器材.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 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四,岗位职责.一。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二、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三,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五。值守联动.一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 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二。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六,管理训练 一,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二、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 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三,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为积极引 导和规范城乡 居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发展.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 实现有效处 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一.建设原则,以救早 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二 人员配备、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确定,5、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 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三,站房器材.一、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等现有的场地。设施 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 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外线电话。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本社区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消防摩托车和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 具备条件的,可选配小型消防车。四.岗位职责,站长负责社区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业务训练。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参加扑救初起火灾,五,值守联动、一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二.乡镇、街道,辖区内建有多个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应。实行统一调度。并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六.管理训练。一,社区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社区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微型消防站应建立日,常管理,排班值守 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熟悉本社区情况,提高扑救 初起火灾的能力,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2016,年.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