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巴彦淖尔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 年 1,月,31。日,巴彦淖尔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为切实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按照公安部消防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试行。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要求,依托我市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消。防组织,全面建立有人员、有基本灭火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能。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 微型站.确保全市火灾防。控形势整体稳定.特制定本方案,一 工作目标,为提高基层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建立具备一定功能,制度完.善。立足强化日 常防火巡查和初期火灾扑救的消防基础力量。确 保实现、救的早 投入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的灭火救,援工作目标,二,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 市政府决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微型消防站建设的组织领导,组,长,吴铁城,副市长.副组长.冯泉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李晓强,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吴金虎,市民政局副局长、孙,亮、市教育局副局长。杜。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赵.军,市卫计委副调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李晓强,兼任,主要职责是调度.统筹,联络各成员单位,推动各旗县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微型站、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 收集反馈工作信息,三 职责分工、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负责本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的组织领导、二.各旗县区所辖苏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 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各旗县区公安消防大队督促指。导列管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三 各社区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除外。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消防组织,建立有人员,有基本灭火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能扑救初起火灾 会组织人员、疏散的、微型站消防站、按照.3 分钟到场,要求 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 体系、四,工作安排、一 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经费投入、将。微型消防站。建设、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微型消防,站配齐灭火器材和防护装备。按标准建设完成,二.总体控制进度,到、2016.年底、力争,30,的街道和社区,50,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 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除外 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 到。2017,年,底、街道和社区完成率为,60。重点单位完成率为80,到。2018,年底,100、完成街道和社区以及重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三 突出重点 有序推进,各旗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列 出清单 分清层次.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首先从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等部门所辖单位入手.推进养老院.学校,医院,博物馆等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其次推进各工业园区内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四 积极进行试点.各旗县区要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 依据公安部消防局制定的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至少选择 2,个社 区和。2.个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为试点,力争,2016,年 2,月.底前完成试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经。费保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推、进,二。强化人员。培训.2016.年。3,月 中旬、辖区消防部门要、采取上门培训或到营区轮训等方式,对辖区,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全部开展一次基本技能训练.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掌握防火巡 查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三,实行联勤联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两个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值班值守,联勤联动制度,并将、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的灭火。处置工作.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发挥距离火灾现场近。到场时。间短的优势 遇到火情快速出动。切实做到、灭早 灭小 灭了 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四,广泛开展宣传,各地各部门配备的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以及灭火器材承载工具上要统一涂刷 草原 119,标志.值守站房及器材存放点要有明显标志 站房内墙上应悬挂.微型、消防站,人员,组成.工作职责 以及防火巡查、值守联动制度等,内容,微型消防站 建成后,要督促社区和重点单位加强宣传 使居民,单位内部及附近商户都知道,了。解设置.微型消防站。的目的意义,设置地点、报警方式等.使 微型消防站。能够有.效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内公消字。2015。110、号 关于贯彻落实部消防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盟市公安消防支队、近日,公安部消防局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从人 员配备,站房器材.岗位职责 值守联动,管理训练等方面对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做好两个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按照部消防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 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除外,和社区、于,2015。年,12 月底前、有 50、建成微型,消防站.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100、建成、各地要认真进行摸底。全面掌握本地应建设微型消防站的重点单位和社区的数,量 分布以及微型消防站建设中的困难.结合实际,制定微型消,防站建设实施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二.积极进行试点 部消防局虽已制定了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但目前微型消防站建设还没有固定成型的做法 各盟市,旗、县。市区.要按照 试点先行。的原则,至少分别选择 1.个社区。和,1 个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为试点,加强作指导。力争于、12。月 上旬前完成试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并及时召开现场.会议或举办现场培训班进行推广 在试点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总队.三.加强经费保障,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特别是灭火器材和、防护装备的配备、需要投入一定的经费。一些经济条件不好的社。区和重点单位完成起来存在困难,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单位支持 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经费投入.确保微型消防,站能够按标准建设完成.四、强化人员培训、微型消防站人员多为单位、社区志愿消。防队员、保安及工作人员兼任.有的对基本的火灾扑救技能还不,掌握、辖区消防部门要采取上门.培训或到营区轮训等方式,于、2016、年.2、月底前 对辖区微型消防站人员 全部开展一次基本技,能训练,确保人员能够掌握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五。实行联勤联动、要按照两个标准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值班值守.联勤联动制度、并将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的灭火处置工作,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发挥距离火灾现场近,到场时间短的优势。遇到火情快速出动,切实做到.灭早、灭小、灭了,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六、广泛开展宣传.配备的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以及动,灭火器材承载工具上要统一涂刷,草原、119、标志,值守站房及 器材存放点要有明显标志 站房内墙上应悬挂微型消防站人员组、成.工作职责.以及防火巡查、值守联动制度等内容。微型消防.站建成后。要督促社区和重点单位加强宣传 使居民、单位内部.及附近商户都知道,了解设置微型消防站的目的意义。设置地点.报警方式等。使微型消防站能够有效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11。月,16 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办公室,2015。年 11.月。16、日 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 重点单位 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 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 有器材.有战斗力 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 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二。人员配备。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 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 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四 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三。站房器材,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 手持对讲机 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 防护 靴.破拆工具等器材、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四 岗位职责、一、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 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 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二.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三、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五.值守联动。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 做好应急准备,二、接到火警信息后 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 启动 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六,管理训练,一 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 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三,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为积极引 导和规范城乡 居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发展,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 实现有效处 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一。建设原则,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 扑救初起火灾为目 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积 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二。人员配备、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 人员担任站长。确定,5 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 治安联防队员 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三。站房器材.一 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等现有的场地,设施 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 设置外线电话,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本社区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消防摩托车和灭火器,水枪 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具备条件的、可选配小型消防车.四,岗位职责.站长负责社区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 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业务训练、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其他成员 按照职责参加扑救初起火灾.五 值守联动,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 3。人。二。乡镇 街道 辖区内建有多个社区微型消防站的 应,实行统一调度。并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六。管理训练、一 社区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社区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二、微型消防站应建立日.常管理,排班值守。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熟悉本社区情况,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 2016。年 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