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巴彦淖尔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 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巴彦淖尔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月。31。日,巴彦淖尔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为切实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按照公安部消防局。消防安 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要求、依托我市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消,防组织 全面建立有人员。有基本灭火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 能、扑救初起火灾 会组织人员。疏散的.微型站 确保全市火灾防 控形势整体稳定,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为提高基层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建立具备一定功能,制度完、善。立足强化日 常防火巡查和初期火灾扑救的消防基础力量,确。保实现、救的早 投入小和、3 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的灭火救,援工作目标.二。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 市政府决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微型消防站建设的组织领导 组 长,吴铁城.副市长 副组长,冯泉海,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李晓强,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吴金虎.市民政局副局长。孙,亮,市教育局副局长,杜、宏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赵、军,市卫计委副调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 办公室主任由李晓强.兼任,主要职责是调度。统筹 联络各成员单位、推动各旗县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微型站.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 工作。收集反馈工作信息,三,职责分工、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的组织领导、二、各旗县区所辖苏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各旗县区公安消防大队督促指,导列管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三。各社区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除外 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消防组织,建立有人员.有基本灭火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能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微型站消防站,按照 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体系.四,工作安排,一。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经费投入 将,微型消防站 建设,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确保微型消防,站配齐灭火器材和防护装备、按标准建设完成,二,总体控制进度,到 2016,年底 力争,30,的街道和社区,50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除外.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到,2017、年 底、街道和社区完成率为.60。重点单位完成率为80,到.2018 年底,100,完成街道和社区以及重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三、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旗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列、出清单、分清层次、制定措施 明确责任、首先从民政,教育 卫生计生,文化等部门所辖单位入手。推进养老院,学校、医院、博物馆等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其次推进各工业园区内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 四、积极进行试点、各旗县区要按照 试点先行、的原则 依据公安部消防局制定的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至少选择。2。个社,区和、2,个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为试点.力争 2016 年,2,月,底前完成试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 建设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 组织机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经、费保障 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推 进,二。强化人员,培训 2016、年.3.月,中旬.辖区消防部门要,采取上门培训或到营区轮训等方式,对辖区,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全部开展一次基本技能训练,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掌握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三、实行联勤联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两个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 值班值守。联勤联动制度.并将,微型,消防站 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参与周边区域的灭火,处置工作.微型消防站 应充分发挥距离火灾现场近,到场时、间短的优势、遇到火情快速出动、切实做到,灭早,灭小,灭了,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四,广泛开展宣传、各地各部门配备的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以及灭火器材承载工具上要统一涂刷 草原,119 标志,值守站房及器材存放点要有明显标志。站房内墙上应悬挂.微型,消防站、人员.组成。工作职责,以及防火巡查,值守联动制度等、内容。微型消防站、建成后.要督促社区和重点单位加强宣传、使居民.单位内部及附近商户都知道,了、解设置。微型消防站。的目的意义.设置地点。报警方式等,使 微型消防站。能够有。效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内公消字.2015。110、号,关于贯彻落实部消防局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盟市公安消防支队,近日。公安部消防局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从人.员配备,站房器材 岗位职责,值守联动、管理训练等方面对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做好两个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明确工作目标、按照部消防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 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 重点单位除外、和社区,于 2015.年 12,月底前。有 50 建成微型。消防站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100 建成 各地要认真进行摸底。全面掌握本地应建设微型消防站的重点单位和社区的数.量,分布以及微型消防站建设中的困难.结合实际.制定微型消,防站建设实施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二.积极进行试点、部消防局虽已制定了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但目前微型消防站建设还没有固定成型的做法.各盟市.旗。县。市区、要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至少分别选择.1。个社区,和.1、个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为试点,加强作指导。力争于 12,月,上旬前完成试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并及时召开现场 会议或举办现场培训班进行推广、在试点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总队.三。加强经费保障,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特别是灭火器材和 防护装备的配备.需要投入一定的经费。一些经济条件不好的社,区和重点单位完成起来存在困难,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单位支持 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经费投入、确保微型消防.站能够按标准建设完成.四.强化人员培训,微型消防站人员多为单位,社区志愿消,防队员。保安及工作人员兼任,有的对基本的火灾扑救技能还不,掌握,辖区消防部门要采取上门 培训或到营区轮训等方式,于 2016.年 2。月底前.对辖区微型消防站人员,全部开展一次基本技,能训练、确保人员能够掌握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五.实行联勤联动,要按照两个标准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值班值守、联勤联动制度,并将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的灭火处置工作、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发挥距离火灾现场近,到场时间短的优势.遇到火情快速出动。切实做到.灭早。灭小 灭了 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六 广泛开展宣传,配备的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以及动.灭火器材承载工具上要统一涂刷.草原、119,标志、值守站房及,器材存放点要有明显标志 站房内墙上应悬挂微型消防站人员组,成,工作职责.以及防火巡查,值守联动制度等内容 微型消防,站建成后、要督促社区和重点单位加强宣传 使居民.单位内部,及附近商户都知道,了解设置微型消防站的目的意义,设置地点。报警方式等 使微型消防站能够有效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1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办公室、2015,年、11,月,16,日,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 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 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一、建设原则。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 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二 人员配备.一 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 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 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三 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 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三 站房器材,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 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 破拆工具等器材.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 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四。岗位职责 一.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 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二,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三.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五.值守联动。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二,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 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 要求赶赴现场处置。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六 管理训练,一.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 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二 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 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三,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 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 器材的使用等。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城乡 居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发展.建设 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一。建设原则.以救早,灭小和 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 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 积 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二.人员配备,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确定,5 名以上接 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 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等现有的场地.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外线电话,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本社区初起火灾的需要 配备,消防摩托车和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具备条件的,可选配小型消防车.四、岗位职责、站长负责社区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 度和灭火应急预案,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业务训练,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其他成员 按照职责参加扑救初起火灾,五.值守联动 一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 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二.乡镇 街道.辖区内建有多个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应,实行统一调度,并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六 管理训练,一,社区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社区微型消防站 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二,微型消防站应建立日。常管理。排班值守。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熟悉本社区情况,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2016,年,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