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我市渣土运输管理,防治渣土运输中的扬尘污染。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渣土运输车辆,系专指从事建设工程 含建筑。交通。水利.市政,绿化。拆迁等,砂石场内外和城市垃圾运输渣土的本市籍和非本市籍车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渣土是指建设项目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淤泥、余渣及其它废弃物,砂石场的砂石料、建筑工地的散装建筑材料。商砼和水泥,城市垃圾,第三条。在本市范围的渣土车辆所有人和雇用渣土运输车辆的单位或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本市城镇.县区所在城镇 建制镇,和海东工业园区、规划区从事建筑渣土运输 倾倒 中转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五条 本办法由县.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建设、公安 交通。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做好渣土运输管理工作.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应纳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和工程招投标等文件中。相关部门做好审查把关工作 第七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需要处置渣土的 应当向县,区.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备案 申请内容主要包括渣土处置量,处置地点.运输工具、扬尘控制措施等.符合条件要求的予以核准 并提出施工现场要求.指定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以及签订市容环境卫生协议书.第八条、实行渣土运输许可制度 市公安部门负责改装密闭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对符合标准的车辆核发合格证,县、区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道路运营许可证.县,区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符合资格的单位 车辆核发渣土运输准运证 从事渣土运输时必须随车携带合格证。许可证和准运证 准运证实行一车一证 准运证应当记载下列事项,一。车辆所有人、雇用人信息 二。渣土准运证号码.三,运输车辆类型 号码,四 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时间.五,卸放渣土的指定地点、六.渣土车辆必须履行的扬尘防治责任,第九条、凡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按要求进行密闭改装,符合下列要求的由市公安部门予以核发渣土运输合格证 一。加装可伸缩顶盖。车厢底部铺上防漏垫.防止泥土,砂石外漏、运输石灰,泥浆等液 流.体的车辆.须按规定改装成全密封车厢、防止滴漏,二,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车身尾部放大喷涂车牌号码 在车身双侧面喷涂黄色,渣土运输,字样,字样大小为600、600mm.车身统一漆红色,并在尾部张贴反光标识,第十条、渣土运输实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度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必须持县城市管理部门核发的渣土运输准运证.到县建设部门办理 施工许可证。未到城市管理部门办理渣土运输准运证的。建设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车辆.处5000元罚款并限期改正.对违反第八条规定的车辆 每次处2000元罚款.对违反第九条规定车辆 每次处1000元罚款.对违反第十条规定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 处20000元罚款并限期改正,第十二条 渣土运输车辆所有人,经营者及驾驶人伪造、涂改 假冒行驶证和驾驶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出租、买卖,转借。涂改或伪造准运证的。由城管部门收回准运证,第十三条、渣土运输车辆在从事渣土运输中违规操作,造成污染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单车月累计受3次处罚的予以暂停该车辆渣土准运资格1个月、单车月累计受5次处罚的,由县.区 城市管理局取消该车辆渣土准运资格 第十四条。相关职能部门按其职责,实行渣土运输管理工作重点区域巡查制度,加强对城镇建筑渣土运输的日常管理和随机巡查,对在建的重点工程,新区建设,城郊结合部等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集中通行区域、隐患突发区域进行重点监管,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部门和人员 追究相关责任,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