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我市渣土运输管理,防治渣土运输中的扬尘污染、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所称渣土运输车辆 系专指从事建设工程,含建筑 交通,水利、市政,绿化,拆迁等 砂石场内外和城市垃圾运输渣土的本市籍和非本市籍车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渣土是指建设项目在新建.改建 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淤泥 余渣及其它废弃物。砂石场的砂石料,建筑工地的散装建筑材料,商砼和水泥。城市垃圾.第三条.在本市范围的渣土车辆所有人和雇用渣土运输车辆的单位或个人 均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本市城镇。县区所在城镇 建制镇、和海东工业园区.规划区从事建筑渣土运输 倾倒。中转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五条 本办法由县。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建设 公安.交通。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 积极做好渣土运输管理工作.第六条 工程建设项目建筑渣土运输 处置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应纳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和工程招投标等文件中,相关部门做好审查把关工作 第七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需要处置渣土的。应当向县。区。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备案.申请内容主要包括渣土处置量。处置地点,运输工具,扬尘控制措施等,符合条件要求的予以核准、并提出施工现场要求,指定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以及签订市容环境卫生协议书。第八条 实行渣土运输许可制度、市公安部门负责改装密闭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 对符合标准的车辆核发合格证,县.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道路运营许可证。县,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符合资格的单位 车辆核发渣土运输准运证 从事渣土运输时必须随车携带合格证,许可证和准运证 准运证实行一车一证,准运证应当记载下列事项、一、车辆所有人,雇用人信息 二.渣土准运证号码,三,运输车辆类型 号码 四。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时间.五 卸放渣土的指定地点.六,渣土车辆必须履行的扬尘防治责任、第九条 凡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按要求进行密闭改装.符合下列要求的由市公安部门予以核发渣土运输合格证,一,加装可伸缩顶盖。车厢底部铺上防漏垫,防止泥土、砂石外漏,运输石灰.泥浆等液,流、体的车辆,须按规定改装成全密封车厢,防止滴漏.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规定。在车身尾部放大喷涂车牌号码,在车身双侧面喷涂黄色.渣土运输,字样。字样大小为600,600mm。车身统一漆红色。并在尾部张贴反光标识,第十条 渣土运输实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度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必须持县城市管理部门核发的渣土运输准运证.到县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到城市管理部门办理渣土运输准运证的.建设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第十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 第七条规定的车辆.处5000元罚款并限期改正.对违反第八条规定的车辆,每次处2000元罚款、对违反第九条规定车辆,每次处1000元罚款,对违反第十条规定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处20000元罚款并限期改正,第十二条,渣土运输车辆所有人、经营者及驾驶人伪造.涂改,假冒行驶证和驾驶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出租.买卖,转借 涂改或伪造准运证的,由城管部门收回准运证,第十三条.渣土运输车辆在从事渣土运输中违规操作 造成污染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单车月累计受3次处罚的予以暂停该车辆渣土准运资格1个月 单车月累计受5次处罚的,由县 区、城市管理局取消该车辆渣土准运资格,第十四条.相关职能部门按其职责,实行渣土运输管理工作重点区域巡查制度、加强对城镇建筑渣土运输的日常管理和随机巡查.对在建的重点工程、新区建设.城郊结合部等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集中通行区域、隐患突发区域进行重点监管、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部门和人员,追究相关责任。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