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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 试行,为加强我市渣土运输管理、防治渣土运输中的扬尘污染.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 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所称渣土运输车辆、系专指从事建设工程 含建筑 交通.水利.市政.绿化,拆迁等,砂石场内外和城市垃圾运输渣土的本市籍和非本市籍车辆,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渣土是指建设项目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管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淤泥,余渣及其它废弃物.砂石场的砂石料,建筑工地的散装建筑材料、商砼和水泥 城市垃圾.第三条。在本市范围的渣土车辆所有人和雇用渣土运输车辆的单位或个人 均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本市城镇,县区所在城镇,建制镇。和海东工业园区 规划区从事建筑渣土运输。倾倒,中转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本办法由县,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建设 公安、交通。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做好渣土运输管理工作。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建筑渣土运输 处置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应纳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和工程招投标等文件中 相关部门做好审查把关工作.第七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需要处置渣土的,应当向县,区。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备案。申请内容主要包括渣土处置量、处置地点、运输工具、扬尘控制措施等、符合条件要求的予以核准.并提出施工现场要求,指定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以及签订市容环境卫生协议书,第八条。实行渣土运输许可制度。市公安部门负责改装密闭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对符合标准的车辆核发合格证。县 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道路运营许可证.县.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符合资格的单位,车辆核发渣土运输准运证,从事渣土运输时必须随车携带合格证.许可证和准运证、准运证实行一车一证,准运证应当记载下列事项,一,车辆所有人 雇用人信息、二,渣土准运证号码,三,运输车辆类型、号码.四.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时间、五,卸放渣土的指定地点。六,渣土车辆必须履行的扬尘防治责任。第九条.凡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按要求进行密闭改装,符合下列要求的由市公安部门予以核发渣土运输合格证.一.加装可伸缩顶盖。车厢底部铺上防漏垫,防止泥土,砂石外漏 运输石灰,泥浆等液。流.体的车辆,须按规定改装成全密封车厢,防止滴漏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车身尾部放大喷涂车牌号码、在车身双侧面喷涂黄色。渣土运输。字样 字样大小为600,600mm。车身统一漆红色 并在尾部张贴反光标识,第十条.渣土运输实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必须持县城市管理部门核发的渣土运输准运证,到县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到城市管理部门办理渣土运输准运证的。建设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第十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车辆,处5000元罚款并限期改正 对违反第八条规定的车辆.每次处2000元罚款、对违反第九条规定车辆 每次处1000元罚款、对违反第十条规定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处20000元罚款并限期改正 第十二条,渣土运输车辆所有人 经营者及驾驶人伪造.涂改,假冒行驶证和驾驶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 出租、买卖 转借,涂改或伪造准运证的.由城管部门收回准运证、第十三条,渣土运输车辆在从事渣土运输中违规操作,造成污染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单车月累计受3次处罚的予以暂停该车辆渣土准运资格1个月,单车月累计受5次处罚的,由县 区 城市管理局取消该车辆渣土准运资格 第十四条,相关职能部门按其职责.实行渣土运输管理工作重点区域巡查制度、加强对城镇建筑渣土运输的日常管理和随机巡查,对在建的重点工程,新区建设 城郊结合部等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集中通行区域、隐患突发区域进行重点监管 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部门和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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