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推动经济发展 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取水许可范围,一、市区规划区内的所有取水活动。二.固原市盐化工循环经济扶贫示范区的取水活动、三、在市行政区域内,年取地下水在30万立方米、含30万立方米。以上,50万立方米以下的。年取地表水在40万立方米、含40万立方米,以上,80万立方米以下的,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直接从河流。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以下简称.取水户.应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水资源费 从事下列取水活动的,可不缴纳水资源费,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年取水量1000m3以下的,三。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进行临时应急取。排 水的。四 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五,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三、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水资源费根据、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标准征收、具体标准见附件 四,取水计量 取水户应当根据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对未按规定装置计量设施或者未及时更换已损坏计量设施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安装或更换.逾期不安装或不更换的,水资源费以取水设施24小时连续最大取水量为标准征收,五 水资源费的征收.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征收水资源费时。可以委托其他机构代征.征收的水资源费,按实际代征入库金额的一定比例提取手续费,用于代征单位征收工作的必要开支、水资源费可按月。季度 或者按年征收、核定用水量和确定水资源费缴纳数额后。应当向取水单位或者个人送达 水资源费缴纳通知书.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缴纳通知书后7日内办理缴纳手续,对逾期不缴纳水资源费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规定。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2,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六,水资源费的管理和使用范围、水资源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坐支和挪用.当年结余可以结转下年度使用、水资源费专项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管理及合理开发。使用范围包括 一,水源地保护和管理、二、节水示范项目和推广应用试点工程的拨款补助.三.水资源应急处置工作补助 四。水资源综合考察,调查、评价 监测,规划、分配及相关标准制定,五 取水许可的监督实施和水资源调度 六、水资源信息采集与发布 七,水资源保护。管理及节约用水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以及科研,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推广、八,节约,保护水资源的宣传和奖励,九、与水资源节约 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有关的其他开支.七。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二,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就执行本办法的有关问题作出说明,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的生产场所进行调查.四,查阅,复制有关水资源费征收所需的单据,票据。账簿。记账凭证和报表等.五,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履行法定义务,监督检查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给予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八.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由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有关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九、本办法自2013年1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