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固原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 的通知各县 区、人民政府,固原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 己经市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 请各县,区。遵照执行。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22日 固原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城乡街道.社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发展,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意见、一、建设原则 以救早 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依托网格化消防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 建立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担负防火巡查。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可以依托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等单位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应独立建设完成、二.建设时限,各地人民政府要迅速组织本县.区。街道、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学习本、意见 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 2017年3月15日前 各地要实现全部街道,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按照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三,人员配备。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建议配置12人以上。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 确定5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 二,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 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急救知识等。三 微型站消防员应身体健康 年龄介于18周岁至50周岁、消防员上岗前应经健康体检 消防员应经辖区公安消防支队.大队培训合格,并在辖区消防中队备案后上岗,四,站房器材,一。街道。社区。小区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保安值班室等现有的场地 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外线电话 二,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三。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本社区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灭火器.灭火毯、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具备条件的 可选配手抬机动泵,消防摩托和小型消防车辆、详细配备标准见表一,表一.单位微型站装备 器材配备标准、护装备配备标准,五、经费保障.街道 社区建设微型消防站的经费由各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各县.区。政府应对达到标准。具备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给予一定补助.为培训合格。登记在册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优秀队员和骨干力量发放特别津贴,及时表彰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六,值守联动。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2人 二、接到火情信息后.微型消防站迅速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 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公安消防调动指挥体系.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调派指令 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七、管理训练,一,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二,微型消防站应建立日常管理.排班值守.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 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熟悉本社区情况,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三、岗位职责,1,微型消防站队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2.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熟悉所在辖区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5 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2 单位消防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 2 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基本情况 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4.负责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