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固原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固原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 己经市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县,区,遵照执行.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22日 固原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城乡街道.社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发展,建设,有人员 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意见、一,建设原则,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依托网格化消防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担负防火巡查。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可以依托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等单位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应独立建设完成、二、建设时限.各地人民政府要迅速组织本县 区,街道、社区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学习本 意见,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 2017年3月15日前、各地要实现全部街道。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按照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三 人员配备。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建议配置12人以上 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确定5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二、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急救知识等,三、微型站消防员应身体健康 年龄介于18周岁至50周岁,消防员上岗前应经健康体检,消防员应经辖区公安消防支队、大队培训合格.并在辖区消防中队备案后上岗,四、站房器材,一。街道、社区,小区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保安值班室等现有的场地.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外线电话,二 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 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三。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本社区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灭火器.灭火毯。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 具备条件的,可选配手抬机动泵、消防摩托和小型消防车辆,详细配备标准见表一。表一.单位微型站装备,器材配备标准、护装备配备标准,五,经费保障 街道。社区建设微型消防站的经费由各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各县,区。政府应对达到标准、具备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给予一定补助 为培训合格,登记在册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优秀队员和骨干力量发放特别津贴.及时表彰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微型消防站.队员 六,值守联动。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 分班编组值守 每班不少于2人.二.接到火情信息后.微型消防站迅速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公安消防调动指挥体系,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调派指令。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七。管理训练.一.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微型消防站应建立日常管理 排班值守,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熟悉本社区情况、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三 岗位职责,1.微型消防站队长应履行以下职责、1.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 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 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3、组织熟悉所在辖区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5、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2.单位消防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2 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 水源和基本情况,3 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4、负责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