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 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46号、精神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思路 以,三环六轴三带,城市发展框架为指导.围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以改革发展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先导、以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核心,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一、规划引领原则 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控制作用。强化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按照 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先除险,后新建,的要求,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二,民生优先原则.突出抓好水.电 气 园.林 路.通信、公共交通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综合防灾避险等重点领域和项目建设,优先解决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三。突出市场主体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全面放开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市场,鼓励和培育有实力。有信誉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三。主要目标任务,一,开展调查摸底。打牢工作基础,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城市各类地下管网,线、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各类地下管网,线。的建设年代、分布、材质,权属等信息,加快建立统一的数字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智慧城市建设。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城市行洪河道,排水设施等普查和积水易涝点排查工作。建立城市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2015年12月底前 完成对城市既有桥梁的安全鉴定工作.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进行维修加固或改造重建,二,加快规划编制,提高建设水平、1,加强地下空间资源综合利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合理确定城市地下工程布局。科学推进管线入地.统筹协调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2。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统一规划建设城市排水防涝设施 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3,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等有关标准。组织编制或修编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道规划、科学制定城镇出入口 主要道路和水系治理等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4,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15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整合城市综合交通资源.合理安排建设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出租汽车和自行车 步行交通道路设施,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促进低碳绿色出行,三,围绕重点领域.加快建设步伐,1。加大市政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加强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 交通信号等各类地下管网的建设改造,优先改造材质落后.漏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管网.2015年12月底前 全市完成城市燃气老旧管道改造30公里。供水管网改造30公里,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城市燃气老旧管道改造60公里,供水管网改造75公里,到2020年,基本完成城市现有燃气老旧管道 供水管网和雨污分流改造,建立比较完善的地下管网.线。数字化管理监测系统,保障城市供水 供气安全运行.统筹地下管网 推进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新建城市各类园区要实行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廊模式。建设安全可靠 技术先进 管理规范的新型配电网络体系 加快推进城市清洁能源供应设施建设。完善燃气输配,储备和供应保障系统、大力发展热电联产、淘汰燃煤小锅炉、2、加强防洪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城市河道水系综合整治和排涝泵站建设改造。完善城市排水与暴雨外洪内涝防治体系 提高应对极端天气能力,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将建筑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滞渗等调蓄设施、积极推进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和下沉式绿地建设 3、提高公共供水能力、加快城市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对市区范围内未经许可取用地下水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用户将分阶段.有序关闭部分自备水源井 到2020年12月底.关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特殊行业用水户除外 所有关闭的经许可的自备水源井仍保留城区应急水井功能、进行挂牌保护管理.切实保障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到2015年 全市城市供水具备42项以上水质检测能力、到2017年。全市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城市和县城具备42项以上水质检测能力。加快城市备用水源建设,市区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备用水源建设.2016年12月底前。各县城完成备用水源建设.加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合理利用水资源 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城镇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实现城镇公共供水全面普及、供水能力协调发展。供水水质稳定达标,4。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污泥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到2015年。城市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到2017年.城市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2,以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市和县城污水管网与城市道路配套建设、雨污分流 城市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 以上、加快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力实施城市中水回用工程.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促进中水回用的相关措施,5,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到201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三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所有县具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到2017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40.三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以上、6,推进园林绿地和绿道建设 到2015年,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60,以上 至少建成1个具备防灾避险功能的综合公园、到2017年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市区园林绿化主要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到2020年 市区城市园林绿化主要指标力争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2个以上县城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7,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城市道路体系 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大力推进步行和自行车,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加快建设公交调度中心。换乘枢纽.停车场 保养场.首末站,加气站 充换电站、桩 等公共交通配套设施 积极发展智能公共交通系统,推动各种交通方式、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2017年12月底前。实现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12标台以上,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70。以上。全市城镇步行和自行车出行条件明显改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逐年提高,市区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2020年12月底前。蚌埠市公交线网里程增至1000公里、常规公交线路规模达到75条,新增4条公交快线、新建公交停保场3.座.首末站12座 新建场站面积290亩,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16标台以上、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85、以上 市区建成完善的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形成适宜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公共交通及步行。自行车出行成为主要的出行方式.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停车场和立体车库,新建大中型商业设施要配建货物装卸作业区和停车场.新建办公区和住宅小区要配建地下停车场,四。完善体制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将涉及民生和城市安全的重点项目纳入城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同时 加快投融资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积极推进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以城市道路为核心。地上和地下统筹协调的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 推行在政府主导下.建设、运营,监管分开的市场化运行机制 全面实行。建管分开。管办分离.模式.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 对市政设施管护.园林绿化养护 道路清扫保洁.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优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高运行管护效率和水平,健全建筑档案登记,查询和管理制度 强化建筑质量责任追究和处罚.实行建筑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四、保障措施、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解决全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县,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加强和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 加大协调配合,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构筑推动工作合力,市财政要统筹安排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市金融办.人行市中心支行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金融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市住建委,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各地开展业务指导,培训.督促和检查、有效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三 强化监督考核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将涉及民生和城市安全的城市管网 供水,节水 排水防涝、防洪,污水垃圾处理 消防及道路交通等重点项目 纳入城市政府考核体系.对质量评价不合格。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附件.重点任务分解及进度安排表 2014年10月26日重点任务分解及进度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