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46号。精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思路,以.三环六轴三带,城市发展框架为指导,围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 以改革发展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先导,以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核心,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奠定坚实基础,二 基本原则,一、规划引领原则,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控制作用,强化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 按照 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先除险.后新建,的要求。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二。民生优先原则、突出抓好水,电,气 园、林.路.通信、公共交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综合防灾避险等重点领域和项目建设.优先解决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三。突出市场主体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全面放开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 运营市场、鼓励和培育有实力、有信誉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三、主要目标任务、一.开展调查摸底 打牢工作基础、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城市各类地下管网、线。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各类地下管网、线 的建设年代.分布,材质,权属等信息.加快建立统一的数字管理信息系统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城市行洪河道,排水设施等普查和积水易涝点排查工作、建立城市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对城市既有桥梁的安全鉴定工作、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进行维修加固或改造重建,二、加快规划编制 提高建设水平、1。加强地下空间资源综合利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合理确定城市地下工程布局,科学推进管线入地,统筹协调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2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统一规划建设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3。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等有关标准.组织编制或修编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道规划.科学制定城镇出入口。主要道路和水系治理等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4.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015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整合城市综合交通资源,合理安排建设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出租汽车和自行车,步行交通道路设施。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促进低碳绿色出行 三 围绕重点领域,加快建设步伐.1。加大市政管网建设改造力度 加强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 广播电视.交通信号等各类地下管网的建设改造。优先改造材质落后、漏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管网.2015年12月底前、全市完成城市燃气老旧管道改造30公里.供水管网改造30公里。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城市燃气老旧管道改造60公里。供水管网改造75公里 到2020年.基本完成城市现有燃气老旧管道 供水管网和雨污分流改造,建立比较完善的地下管网、线.数字化管理监测系统.保障城市供水 供气安全运行.统筹地下管网、推进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新建城市各类园区要实行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廊模式。建设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配电网络体系 加快推进城市清洁能源供应设施建设 完善燃气输配、储备和供应保障系统。大力发展热电联产,淘汰燃煤小锅炉 2,加强防洪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城市河道水系综合整治和排涝泵站建设改造,完善城市排水与暴雨外洪内涝防治体系、提高应对极端天气能力 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将建筑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滞渗等调蓄设施。积极推进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和下沉式绿地建设,3,提高公共供水能力,加快城市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 对市区范围内未经许可取用地下水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用户将分阶段,有序关闭部分自备水源井,到2020年12月底,关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特殊行业用水户除外、所有关闭的经许可的自备水源井仍保留城区应急水井功能.进行挂牌保护管理 切实保障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到2015年、全市城市供水具备42项以上水质检测能力,到2017年。全市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城市和县城具备42项以上水质检测能力.加快城市备用水源建设、市区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备用水源建设,2016年12月底前。各县城完成备用水源建设。加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合理利用水资源 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城镇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城镇公共供水全面普及.供水能力协调发展,供水水质稳定达标 4,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污泥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到2015年 城市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到2017年、城市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2.以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市和县城污水管网与城市道路配套建设,雨污分流,城市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加快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力实施城市中水回用工程.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促进中水回用的相关措施.5。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到201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三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所有县具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到2017年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40、三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6,推进园林绿地和绿道建设.到2015年,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60。以上、至少建成1个具备防灾避险功能的综合公园,到2017年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市区园林绿化主要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到2020年.市区城市园林绿化主要指标力争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2个以上县城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7、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道路体系,优化城市路网结构 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大力推进步行和自行车.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加快建设公交调度中心 换乘枢纽,停车场 保养场。首末站,加气站 充换电站.桩,等公共交通配套设施 积极发展智能公共交通系统,推动各种交通方式,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2017年12月底前。实现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 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12标台以上.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70 以上,全市城镇步行和自行车出行条件明显改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逐年提高。市区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2020年12月底前 蚌埠市公交线网里程增至1000公里。常规公交线路规模达到75条、新增4条公交快线。新建公交停保场3。座、首末站12座。新建场站面积290亩,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16标台以上,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85、以上.市区建成完善的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形成适宜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公共交通及步行、自行车出行成为主要的出行方式.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停车场和立体车库,新建大中型商业设施要配建货物装卸作业区和停车场.新建办公区和住宅小区要配建地下停车场,四。完善体制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将涉及民生和城市安全的重点项目纳入城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同时 加快投融资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积极推进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 建立健全以城市道路为核心、地上和地下统筹协调的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推行在政府主导下 建设、运营、监管分开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全面实行,建管分开,管办分离、模式。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 对市政设施管护。园林绿化养护、道路清扫保洁,垃圾处理 污水处理等,优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高运行管护效率和水平,健全建筑档案登记.查询和管理制度.强化建筑质量责任追究和处罚,实行建筑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四。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解决全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 负责日常组织 协调和推进工作,各县 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 把加强和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加大协调配合、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构筑推动工作合力,市财政要统筹安排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市金融办、人行市中心支行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金融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 市住建委、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各地开展业务指导.培训,督促和检查。有效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强化监督考核、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 将涉及民生和城市安全的城市管网,供水、节水、排水防涝.防洪、污水垃圾处理,消防及道路交通等重点项目 纳入城市政府考核体系,对质量评价不合格,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重点任务分解及进度安排表,2014年10月26日重点任务分解及进度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