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46号.精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 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思路。以,三环六轴三带,城市发展框架为指导 围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以改革发展为主线 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先导,以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核心,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 生活空间宜居适度 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规划引领原则.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控制作用.强化规划的权威性 严肃性和连续性,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 后地上,先除险,后新建,的要求 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二。民生优先原则、突出抓好水。电。气、园.林,路,通信 公共交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综合防灾避险等重点领域和项目建设、优先解决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三.突出市场主体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全面放开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 运营市场,鼓励和培育有实力,有信誉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三.主要目标任务。一,开展调查摸底,打牢工作基础,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城市各类地下管网、线 普查工作 全面掌握各类地下管网.线,的建设年代。分布.材质,权属等信息、加快建立统一的数字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智慧城市建设、2014年12月底前 完成城市行洪河道,排水设施等普查和积水易涝点排查工作,建立城市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对城市既有桥梁的安全鉴定工作、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进行维修加固或改造重建、二,加快规划编制、提高建设水平 1.加强地下空间资源综合利用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合理确定城市地下工程布局.科学推进管线入地、统筹协调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2.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统一规划建设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3,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等有关标准 组织编制或修编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道规划,科学制定城镇出入口、主要道路和水系治理等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4。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15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整合城市综合交通资源 合理安排建设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出租汽车和自行车,步行交通道路设施,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促进低碳绿色出行,三。围绕重点领域.加快建设步伐、1 加大市政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加强城市供水,排水,燃气 电力 通信、广播电视 交通信号等各类地下管网的建设改造.优先改造材质落后、漏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管网,2015年12月底前 全市完成城市燃气老旧管道改造30公里、供水管网改造30公里。2017年12月底前 完成城市燃气老旧管道改造60公里.供水管网改造75公里,到2020年,基本完成城市现有燃气老旧管道 供水管网和雨污分流改造,建立比较完善的地下管网.线,数字化管理监测系统.保障城市供水、供气安全运行.统筹地下管网、推进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新建城市各类园区要实行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廊模式.建设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配电网络体系。加快推进城市清洁能源供应设施建设,完善燃气输配,储备和供应保障系统,大力发展热电联产,淘汰燃煤小锅炉,2、加强防洪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城市河道水系综合整治和排涝泵站建设改造 完善城市排水与暴雨外洪内涝防治体系 提高应对极端天气能力。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将建筑小区雨水收集利用 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滞渗等调蓄设施。积极推进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和下沉式绿地建设.3。提高公共供水能力,加快城市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 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对市区范围内未经许可取用地下水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对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用户将分阶段.有序关闭部分自备水源井。到2020年12月底,关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特殊行业用水户除外.所有关闭的经许可的自备水源井仍保留城区应急水井功能,进行挂牌保护管理。切实保障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到2015年,全市城市供水具备42项以上水质检测能力,到2017年。全市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城市和县城具备42项以上水质检测能力.加快城市备用水源建设 市区2015年12月底前 完成备用水源建设.2016年12月底前 各县城完成备用水源建设 加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合理利用水资源。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城镇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城镇公共供水全面普及。供水能力协调发展,供水水质稳定达标。4,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污泥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到2015年,城市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 以上,到2017年.城市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2、以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市和县城污水管网与城市道路配套建设,雨污分流,城市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加快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力实施城市中水回用工程 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促进中水回用的相关措施、5.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到201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三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所有县具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到2017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到2020年 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40.三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6,推进园林绿地和绿道建设。到2015年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60、以上。至少建成1个具备防灾避险功能的综合公园。到2017年,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市区园林绿化主要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到2020年、市区城市园林绿化主要指标力争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2个以上县城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7,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道路体系.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大力推进步行和自行车.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加快建设公交调度中心,换乘枢纽 停车场 保养场 首末站。加气站。充换电站.桩 等公共交通配套设施,积极发展智能公共交通系统、推动各种交通方式、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2017年12月底前 实现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 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12标台以上、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70、以上。全市城镇步行和自行车出行条件明显改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逐年提高,市区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2020年12月底前、蚌埠市公交线网里程增至1000公里,常规公交线路规模达到75条,新增4条公交快线。新建公交停保场3.座、首末站12座 新建场站面积290亩 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16标台以上、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85 以上 市区建成完善的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形成适宜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公共交通及步行.自行车出行成为主要的出行方式,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停车场和立体车库,新建大中型商业设施要配建货物装卸作业区和停车场,新建办公区和住宅小区要配建地下停车场,四.完善体制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将涉及民生和城市安全的重点项目纳入城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同时。加快投融资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积极推进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以城市道路为核心,地上和地下统筹协调的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推行在政府主导下 建设,运营,监管分开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全面实行。建管分开。管办分离、模式,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对市政设施管护.园林绿化养护,道路清扫保洁.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优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高运行管护效率和水平,健全建筑档案登记、查询和管理制度,强化建筑质量责任追究和处罚,实行建筑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解决全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 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加强和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加大协调配合、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构筑推动工作合力,市财政要统筹安排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市金融办。人行市中心支行要会同有关部门 研究金融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市住建委.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各地开展业务指导、培训,督促和检查,有效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三。强化监督考核.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将涉及民生和城市安全的城市管网 供水、节水、排水防涝.防洪。污水垃圾处理.消防及道路交通等重点项目,纳入城市政府考核体系,对质量评价不合格 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附件 重点任务分解及进度安排表.2014年10月26日重点任务分解及进度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