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 2013、3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46号。精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增强综合承载能力 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思路.以、三环六轴三带、城市发展框架为指导 围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以改革发展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先导,以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核心 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一,规划引领原则,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控制作用,强化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 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先除险,后新建,的要求,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二,民生优先原则 突出抓好水、电,气,园,林.路。通信,公共交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综合防灾避险等重点领域和项目建设。优先解决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三、突出市场主体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全面放开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市场.鼓励和培育有实力,有信誉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三。主要目标任务。一 开展调查摸底。打牢工作基础、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城市各类地下管网 线.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各类地下管网,线、的建设年代。分布、材质。权属等信息 加快建立统一的数字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智慧城市建设。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城市行洪河道.排水设施等普查和积水易涝点排查工作.建立城市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对城市既有桥梁的安全鉴定工作.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进行维修加固或改造重建、二.加快规划编制,提高建设水平,1,加强地下空间资源综合利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合理确定城市地下工程布局,科学推进管线入地、统筹协调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2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统一规划建设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3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等有关标准 组织编制或修编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道规划.科学制定城镇出入口.主要道路和水系治理等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4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15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整合城市综合交通资源,合理安排建设城市公交 轨道交通,出租汽车和自行车、步行交通道路设施,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促进低碳绿色出行 三、围绕重点领域、加快建设步伐,1、加大市政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加强城市供水、排水 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交通信号等各类地下管网的建设改造,优先改造材质落后。漏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管网。2015年12月底前 全市完成城市燃气老旧管道改造30公里、供水管网改造30公里,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城市燃气老旧管道改造60公里、供水管网改造75公里、到2020年 基本完成城市现有燃气老旧管道 供水管网和雨污分流改造 建立比较完善的地下管网,线、数字化管理监测系统,保障城市供水、供气安全运行,统筹地下管网、推进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新建城市各类园区要实行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廊模式,建设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配电网络体系。加快推进城市清洁能源供应设施建设,完善燃气输配、储备和供应保障系统、大力发展热电联产、淘汰燃煤小锅炉,2,加强防洪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城市河道水系综合整治和排涝泵站建设改造,完善城市排水与暴雨外洪内涝防治体系,提高应对极端天气能力.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 将建筑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滞渗等调蓄设施 积极推进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和下沉式绿地建设.3、提高公共供水能力.加快城市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对市区范围内未经许可取用地下水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对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用户将分阶段、有序关闭部分自备水源井。到2020年12月底,关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 特殊行业用水户除外、所有关闭的经许可的自备水源井仍保留城区应急水井功能,进行挂牌保护管理 切实保障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到2015年,全市城市供水具备42项以上水质检测能力。到2017年、全市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城市和县城具备42项以上水质检测能力,加快城市备用水源建设,市区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备用水源建设,2016年12月底前。各县城完成备用水源建设、加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合理利用水资源,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城镇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城镇公共供水全面普及。供水能力协调发展,供水水质稳定达标、4 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污泥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到2015年,城市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到2017年,城市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2,以上,到2020年 基本实现城市和县城污水管网与城市道路配套建设。雨污分流 城市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加快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力实施城市中水回用工程。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促进中水回用的相关措施,5。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三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所有县具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到2017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到2020年 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40、三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6,推进园林绿地和绿道建设.到2015年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60,以上。至少建成1个具备防灾避险功能的综合公园、到2017年、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 市区园林绿化主要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到2020年,市区城市园林绿化主要指标力争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2个以上县城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7 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道路体系。优化城市路网结构 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大力推进步行和自行车.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加快建设公交调度中心、换乘枢纽、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加气站.充换电站、桩、等公共交通配套设施。积极发展智能公共交通系统,推动各种交通方式,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2017年12月底前.实现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12标台以上,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70 以上 全市城镇步行和自行车出行条件明显改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逐年提高、市区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 2020年12月底前,蚌埠市公交线网里程增至1000公里,常规公交线路规模达到75条、新增4条公交快线、新建公交停保场3,座。首末站12座 新建场站面积290亩、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16标台以上,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85 以上,市区建成完善的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形成适宜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公共交通及步行,自行车出行成为主要的出行方式、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停车场和立体车库.新建大中型商业设施要配建货物装卸作业区和停车场。新建办公区和住宅小区要配建地下停车场,四,完善体制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将涉及民生和城市安全的重点项目纳入城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同时.加快投融资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积极推进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 建立健全以城市道路为核心。地上和地下统筹协调的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 推行在政府主导下,建设,运营.监管分开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全面实行.建管分开,管办分离.模式 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对市政设施管护,园林绿化养护、道路清扫保洁 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优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高运行管护效率和水平 健全建筑档案登记。查询和管理制度,强化建筑质量责任追究和处罚 实行建筑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解决全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 把加强和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加大协调配合,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构筑推动工作合力,市财政要统筹安排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市金融办.人行市中心支行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金融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市住建委,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各地开展业务指导。培训,督促和检查,有效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强化监督考核,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将涉及民生和城市安全的城市管网.供水。节水 排水防涝 防洪、污水垃圾处理,消防及道路交通等重点项目、纳入城市政府考核体系,对质量评价不合格,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重点任务分解及进度安排表,2014年10月26日重点任务分解及进度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