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的通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住建委,局属相关单位,现将,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 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向市治超办报告。联系人。周向青 联系电话,3010011特此通知蚌埠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8月4日。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治超督查工作.推动督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就开展我市治超督查工作通知如下.一 督查主体蚌埠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督查对象全市各级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治超站。货源单位、治超监控点及治超相关工作人员.三,督查方式治超督查工作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看。问.听.访,查,等方式开展。即,现场查看、当面或电话问询,听取汇报或解释说明.走访货运业户和货源单位附近居民,查阅相关资料等、四,督查内容1.辖区内各相关部门依照、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定履职情况、2,治超执法人员规定着装、持证上岗情况.3,执法人员遵守治超工作,五不准,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情况 4,路面执法时是否做到依法行政。程序规范 按照规定摆放查车标志标牌、规范制作文书、做到逢超必卸、5 对有奖举报.投诉.上级督办,抄告案件及时处理 办复等情况.6 检查源头治超工作日志和巡查日志等记录情况,7。货源单位治超责任主体工作落实情况。8。治超站点建设情况,9。省厅、市政府布置开展的各项专项工作落实情况,10。其他需要督查的情况,五,督查原则1,实事求是.督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记录 报告或反馈 2。定期开展,市治超办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市区督查每周开展2次。对县区督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3。及时通报 对督查开展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市治超办应当制作 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向被督查单位或个人通报 4.限期整改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收到。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的部门或个人应当制定针对性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措施及结果及时向市治超办反馈,5,严格问责 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整改题不到位、走过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市治超办应当如实向上述单位或个人所属的交通运输部门通报、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依纪处理.或者建议将相关责任人调离治超岗位,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 应当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六.督查要求1、精心组织,市治超办应当精心选派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保证每组不得少于2人、督查人员持证开展督查工作。督查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做好督查记录。并妥善保管相关音像资料,2.严格纪律,督查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 注意保密.不得提前通知被访单位及有关人员。不得泄露督查工作有关内容。不得接受被查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礼品 馈赠与宴请等 对违反督查工作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密切配合。被查访的单位和人员要积极配合督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督查活动的开展.对干扰、阻挠督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七,其他事项市治超办队组织开展督查以及整改落实的相关情况,将纳入年度治超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