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的通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住建委,局属相关单位。现将。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向市治超办报告,联系人.周向青。联系电话,3010011特此通知蚌埠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8月4日,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治超督查工作.推动督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责任追究办法 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现就开展我市治超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主体蚌埠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查对象全市各级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治超站、货源单位、治超监控点及治超相关工作人员.三。督查方式治超督查工作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看.问,听.访。查.等方式开展、即,现场查看、当面或电话问询 听取汇报或解释说明.走访货运业户和货源单位附近居民 查阅相关资料等.四 督查内容1 辖区内各相关部门依照,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定履职情况.2,治超执法人员规定着装,持证上岗情况、3。执法人员遵守治超工作 五不准,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情况 4.路面执法时是否做到依法行政,程序规范,按照规定摆放查车标志标牌 规范制作文书,做到逢超必卸、5、对有奖举报,投诉、上级督办 抄告案件及时处理,办复等情况.6,检查源头治超工作日志和巡查日志等记录情况。7,货源单位治超责任主体工作落实情况。8 治超站点建设情况 9 省厅.市政府布置开展的各项专项工作落实情况。10。其他需要督查的情况,五,督查原则1。实事求是。督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记录 报告或反馈、2,定期开展 市治超办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市区督查每周开展2次、对县区督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3。及时通报,对督查开展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市治超办应当制作,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向被督查单位或个人通报、4.限期整改,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 收到,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的部门或个人应当制定针对性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措施及结果及时向市治超办反馈 5,严格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 以及整改题不到位.走过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市治超办应当如实向上述单位或个人所属的交通运输部门通报。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依纪处理.或者建议将相关责任人调离治超岗位。情节严重 构成违法犯罪的,应当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六,督查要求1、精心组织,市治超办应当精心选派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 保证每组不得少于2人,督查人员持证开展督查工作 督查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做好督查记录 并妥善保管相关音像资料 2 严格纪律 督查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 注意保密、不得提前通知被访单位及有关人员,不得泄露督查工作有关内容、不得接受被查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礼品.馈赠与宴请等。对违反督查工作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3,密切配合 被查访的单位和人员要积极配合督查工作 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督查活动的开展。对干扰 阻挠督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市治超办队组织开展督查以及整改落实的相关情况,将纳入年度治超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