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的通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住建委,局属相关单位、现将,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 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向市治超办报告 联系人、周向青,联系电话、3010011特此通知蚌埠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8月4日、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治超督查工作,推动督查工作制度化 常态化 根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现就开展我市治超督查工作通知如下。一。督查主体蚌埠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督查对象全市各级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公路管理机构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治超站 货源单位 治超监控点及治超相关工作人员,三,督查方式治超督查工作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采取 看,问,听。访 查.等方式开展,即、现场查看、当面或电话问询、听取汇报或解释说明,走访货运业户和货源单位附近居民.查阅相关资料等 四,督查内容1、辖区内各相关部门依照。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定履职情况,2。治超执法人员规定着装.持证上岗情况,3,执法人员遵守治超工作,五不准。和治超执法 十条禁令,情况,4、路面执法时是否做到依法行政,程序规范 按照规定摆放查车标志标牌,规范制作文书、做到逢超必卸,5,对有奖举报。投诉 上级督办、抄告案件及时处理.办复等情况。6。检查源头治超工作日志和巡查日志等记录情况 7,货源单位治超责任主体工作落实情况。8.治超站点建设情况 9。省厅 市政府布置开展的各项专项工作落实情况,10。其他需要督查的情况、五,督查原则1、实事求是、督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记录.报告或反馈,2 定期开展。市治超办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市区督查每周开展2次,对县区督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3、及时通报、对督查开展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市治超办应当制作、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向被督查单位或个人通报.4。限期整改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 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 收到,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的部门或个人应当制定针对性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措施及结果及时向市治超办反馈.5,严格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整改题不到位,走过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市治超办应当如实向上述单位或个人所属的交通运输部门通报,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依纪处理,或者建议将相关责任人调离治超岗位 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应当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六 督查要求1 精心组织。市治超办应当精心选派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保证每组不得少于2人,督查人员持证开展督查工作,督查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做好督查记录,并妥善保管相关音像资料 2。严格纪律 督查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注意保密、不得提前通知被访单位及有关人员。不得泄露督查工作有关内容,不得接受被查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礼品,馈赠与宴请等 对违反督查工作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密切配合,被查访的单位和人员要积极配合督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督查活动的开展.对干扰.阻挠督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七,其他事项市治超办队组织开展督查以及整改落实的相关情况,将纳入年度治超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