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的通知各县 区。交通运输局、住建委、局属相关单位,现将.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 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向市治超办报告、联系人、周向青、联系电话.3010011特此通知蚌埠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8月4日,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治超督查工作、推动督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现就开展我市治超督查工作通知如下、一.督查主体蚌埠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督查对象全市各级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治超站,货源单位、治超监控点及治超相关工作人员,三、督查方式治超督查工作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看,问,听,访。查,等方式开展,即,现场查看.当面或电话问询,听取汇报或解释说明、走访货运业户和货源单位附近居民。查阅相关资料等,四,督查内容1。辖区内各相关部门依照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规定履职情况,2 治超执法人员规定着装,持证上岗情况.3.执法人员遵守治超工作。五不准。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情况,4.路面执法时是否做到依法行政、程序规范。按照规定摆放查车标志标牌.规范制作文书 做到逢超必卸,5。对有奖举报。投诉 上级督办.抄告案件及时处理,办复等情况,6,检查源头治超工作日志和巡查日志等记录情况。7.货源单位治超责任主体工作落实情况,8。治超站点建设情况 9 省厅 市政府布置开展的各项专项工作落实情况,10 其他需要督查的情况,五.督查原则1,实事求是,督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记录 报告或反馈 2,定期开展、市治超办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活动 市区督查每周开展2次 对县区督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 3、及时通报,对督查开展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 市治超办应当制作、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向被督查单位或个人通报。4、限期整改,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收到.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的部门或个人应当制定针对性措施 限期整改,整改措施及结果及时向市治超办反馈 5,严格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整改题不到位。走过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市治超办应当如实向上述单位或个人所属的交通运输部门通报.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依纪处理。或者建议将相关责任人调离治超岗位 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应当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六,督查要求1,精心组织.市治超办应当精心选派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保证每组不得少于2人,督查人员持证开展督查工作。督查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做好督查记录,并妥善保管相关音像资料,2,严格纪律、督查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注意保密,不得提前通知被访单位及有关人员.不得泄露督查工作有关内容 不得接受被查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礼品,馈赠与宴请等,对违反督查工作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3,密切配合、被查访的单位和人员要积极配合督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督查活动的开展,对干扰.阻挠督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七,其他事项市治超办队组织开展督查以及整改落实的相关情况、将纳入年度治超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