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的通知各县,区 交通运输局.住建委.局属相关单位,现将,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向市治超办报告、联系人.周向青,联系电话.3010011特此通知蚌埠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8月4日、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治超督查工作、推动督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就开展我市治超督查工作通知如下,一.督查主体蚌埠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督查对象全市各级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治超站。货源单位 治超监控点及治超相关工作人员,三,督查方式治超督查工作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 采取 看、问,听.访,查 等方式开展、即.现场查看.当面或电话问询,听取汇报或解释说明,走访货运业户和货源单位附近居民 查阅相关资料等.四.督查内容1、辖区内各相关部门依照,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定履职情况,2 治超执法人员规定着装 持证上岗情况。3 执法人员遵守治超工作.五不准。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情况,4,路面执法时是否做到依法行政 程序规范,按照规定摆放查车标志标牌,规范制作文书、做到逢超必卸 5,对有奖举报 投诉.上级督办,抄告案件及时处理,办复等情况,6 检查源头治超工作日志和巡查日志等记录情况、7,货源单位治超责任主体工作落实情况,8.治超站点建设情况,9 省厅 市政府布置开展的各项专项工作落实情况,10,其他需要督查的情况,五 督查原则1,实事求是。督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记录 报告或反馈。2 定期开展。市治超办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市区督查每周开展2次 对县区督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3.及时通报。对督查开展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市治超办应当制作。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向被督查单位或个人通报.4、限期整改。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收到 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的部门或个人应当制定针对性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措施及结果及时向市治超办反馈 5、严格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整改题不到位 走过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市治超办应当如实向上述单位或个人所属的交通运输部门通报.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依纪处理.或者建议将相关责任人调离治超岗位.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应当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督查要求1。精心组织、市治超办应当精心选派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保证每组不得少于2人,督查人员持证开展督查工作,督查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做好督查记录 并妥善保管相关音像资料。2,严格纪律、督查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注意保密。不得提前通知被访单位及有关人员。不得泄露督查工作有关内容,不得接受被查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礼品.馈赠与宴请等 对违反督查工作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3,密切配合。被查访的单位和人员要积极配合督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督查活动的开展 对干扰 阻挠督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七.其他事项市治超办队组织开展督查以及整改落实的相关情况.将纳入年度治超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