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 暂行.的通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住建委 局属相关单位、现将。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向市治超办报告,联系人.周向青.联系电话,3010011特此通知蚌埠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8月4日,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治超督查工作,推动督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就开展我市治超督查工作通知如下、一、督查主体蚌埠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 督查对象全市各级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治超站、货源单位。治超监控点及治超相关工作人员,三.督查方式治超督查工作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采取 看 问,听 访 查、等方式开展,即.现场查看。当面或电话问询、听取汇报或解释说明。走访货运业户和货源单位附近居民。查阅相关资料等。四.督查内容1,辖区内各相关部门依照,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定履职情况,2.治超执法人员规定着装 持证上岗情况、3,执法人员遵守治超工作 五不准 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情况.4 路面执法时是否做到依法行政.程序规范。按照规定摆放查车标志标牌.规范制作文书 做到逢超必卸 5 对有奖举报.投诉,上级督办、抄告案件及时处理,办复等情况,6,检查源头治超工作日志和巡查日志等记录情况.7 货源单位治超责任主体工作落实情况.8,治超站点建设情况.9。省厅.市政府布置开展的各项专项工作落实情况,10。其他需要督查的情况.五,督查原则1,实事求是,督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记录,报告或反馈 2,定期开展,市治超办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市区督查每周开展2次。对县区督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3,及时通报 对督查开展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市治超办应当制作。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向被督查单位或个人通报,4 限期整改,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收到。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的部门或个人应当制定针对性措施 限期整改 整改措施及结果及时向市治超办反馈 5,严格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整改题不到位,走过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市治超办应当如实向上述单位或个人所属的交通运输部门通报、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依纪处理,或者建议将相关责任人调离治超岗位,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应当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六,督查要求1、精心组织、市治超办应当精心选派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 保证每组不得少于2人。督查人员持证开展督查工作,督查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做好督查记录.并妥善保管相关音像资料,2。严格纪律,督查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注意保密,不得提前通知被访单位及有关人员 不得泄露督查工作有关内容 不得接受被查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礼品。馈赠与宴请等,对违反督查工作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3,密切配合,被查访的单位和人员要积极配合督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督查活动的开展。对干扰、阻挠督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七,其他事项市治超办队组织开展督查以及整改落实的相关情况。将纳入年度治超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