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的通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住建委,局属相关单位。现将、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 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向市治超办报告,联系人,周向青。联系电话,3010011特此通知蚌埠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8月4日。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 暂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治超督查工作,推动督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就开展我市治超督查工作通知如下,一,督查主体蚌埠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查对象全市各级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治超站,货源单位。治超监控点及治超相关工作人员 三,督查方式治超督查工作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看 问。听。访。查。等方式开展.即.现场查看 当面或电话问询.听取汇报或解释说明,走访货运业户和货源单位附近居民,查阅相关资料等,四 督查内容1.辖区内各相关部门依照,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定履职情况.2 治超执法人员规定着装.持证上岗情况,3,执法人员遵守治超工作、五不准,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情况.4、路面执法时是否做到依法行政、程序规范,按照规定摆放查车标志标牌。规范制作文书,做到逢超必卸 5 对有奖举报,投诉,上级督办,抄告案件及时处理,办复等情况,6 检查源头治超工作日志和巡查日志等记录情况 7,货源单位治超责任主体工作落实情况.8,治超站点建设情况 9,省厅.市政府布置开展的各项专项工作落实情况.10、其他需要督查的情况.五。督查原则1.实事求是,督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记录 报告或反馈,2。定期开展。市治超办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活动 市区督查每周开展2次、对县区督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 3、及时通报.对督查开展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市治超办应当制作、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向被督查单位或个人通报。4 限期整改。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收到 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的部门或个人应当制定针对性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措施及结果及时向市治超办反馈,5,严格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整改题不到位,走过场 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市治超办应当如实向上述单位或个人所属的交通运输部门通报,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依纪处理.或者建议将相关责任人调离治超岗位。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应当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六。督查要求1。精心组织 市治超办应当精心选派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保证每组不得少于2人。督查人员持证开展督查工作,督查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做好督查记录,并妥善保管相关音像资料,2,严格纪律 督查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注意保密、不得提前通知被访单位及有关人员.不得泄露督查工作有关内容 不得接受被查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礼品.馈赠与宴请等,对违反督查工作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3 密切配合,被查访的单位和人员要积极配合督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督查活动的开展、对干扰。阻挠督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七.其他事项市治超办队组织开展督查以及整改落实的相关情况.将纳入年度治超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