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灾后水利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合肥市灾后水利建设总体规划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8月10日.合肥市灾后水利建设总体规划1,总则1。1、根据省政府79次常务会议 全省加快灾后水利水毁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水利厅部署要求、针对合肥市中小河流防洪标准低、城乡排涝能力不足 沿江湖泊排水不畅,小型病险水库存在安全隐患等防洪减灾体系暴露的薄弱环节 在与各县。市 区、水务部门充分对接的基础上。特编制,合肥市灾后水利建设总体规划、1,2。规划基准年2015年,近期水平年2020年。远期水平年2030年。1,3 规划范围1,3 1 中小河流治理主要支流、合肥市列入治理的主要支流有裕溪河.滁河和杭埠河.中小河流 规划对流域面积在200,3000平方公里之间有防洪任务的21条中小河流,以及近年来灾情,险情严重的流域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下的4条中小河流或有防洪任务的灌溉渠道,实施系统治理、山洪沟,对直接威胁城镇 集中居民点。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且难以实施居民点搬迁避让的57条山洪沟实施治理.1,3。2 城乡排涝设施建设合肥市易涝区主要位于巢湖闸上片 本次农村排涝治理面积665.6平方公里、涉及肥东县 肥西县、巢湖市,庐江县和长丰县、城市及县城排涝治理面积110,5平方公里,其中包河区13,4平方公里.肥东县26平方公里,肥西县28。4平方公里.巢湖市14、2平方公里、庐江县28,5平方公里,1,3,3。湖泊防洪治理结合湖泊治理工程现状及近年来暴露出的洪涝突出问题 规划重点对巢湖、黄陂湖,瓦埠湖和高塘湖等4个湖泊实施防洪治理、1.3、4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对2016年洪灾中受损和经安全鉴定或评估认定存在病险问题的小型水库,计221座列入本次除险加固实施范围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涉及庐江县 巢湖市 肥东县 肥西县,长丰县和蜀山区 1 4,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016年修正版,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15年修正版,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版.5。防洪标准,GB。50201 2014、6,治涝标准、SL,723。2016。7、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 SL,201。2015,8、防洪规划编制规程。SL 669、2014 9.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 2012年12月.10、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2013年1月、11,长江流域防洪规划 2008年6月、12.淮河流域防洪规划、2009年3月.1、5 规划指导思想及目标1、5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紧谋划灾后水利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全委会,省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要求,按照省、市政府关于灾后水利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认真总结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中暴露出的突出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防洪安全要求。因地制宜 科学规划,先应急。后长远,突出水毁,补齐短板 进一步完善防洪减灾体系,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引 践行,五大发展行动、编制灾后水利建设总体规划.以规划引领带动灾后水利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大幅度提高水利工程防灾减灾能力,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为建设。大湖名城、创新高地 夯实基础、1,5,2,规划目标根据近年来防汛抗洪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依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相关水利建设规划。在继续实施巢湖综合治理工程,引江济淮,巢,工程等流域重点骨干工程和已规划内主要支流治理基础上,通过补齐、四个短板.构建符合国家标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防洪排涝减灾体系.中小河流通过系统治理。防洪能力显著提高,开展易涝区治理,城乡排涝能力明显提升、湖泊周边圩口实施分类治理 建设一批排圩泵站.使湖泊周边防洪条件显著改善,水生态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全面消除小型病险水库隐患.1.6 规划标准1,6。1、防洪标准根据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防洪保护区的实际情况。合肥市中心城区防洪标准100.200年一遇、巢湖市 肥西县50 100年一遇。长丰县、肥东县。庐江县等3个县。市。防洪标准50年一遇.重点城镇三河镇等防洪标准50年一遇,其余建制镇防洪标准20年一遇.重要园区防洪标准50,100年一遇 万亩以上圩口防洪标准20。30年一遇、万亩以下圩口防洪标准10、20年一遇,主要支流保护区防洪标准总体达到20年一遇以上 中小河流保护区防洪标准总体达到20年一遇。山洪沟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有重要防护对象或有特殊保护要求的区域,可适当提高防洪标准 1、6.2,排涝标准合肥市中心城区排涝标准50年一遇,巢湖市中心城区排涝标准30年一遇,县城及重要建制镇排涝标准20年一遇,长江流域以水稻为主的圩口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最大3d暴雨3d排至耐淹水深、以蔬菜及设施农业为主的圩口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最大24h暴雨24h排出,淮河流域农村地区排涝标准采用5,10年一遇。经济条件较好或有特殊要求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2 中小河流治理规划2.1,主要支流治理规划2.1,1。概况合肥市境内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主要支流3条,分别为裕溪河、滁河和杭埠河,其中滁河和裕溪河列入 全国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2016年巢湖流域大水。杭埠河流域出现严重险情。洪涝灾害严重。本次规划重点实施杭埠河,滁河和裕溪河等3条主要支流治理,防洪标准总体达到20年一遇及以上.2 1,2 治理思路主要支流的治理以干流为主,统筹考虑上下游,左右岸 干支流关系。蓄泄兼筹。洪涝兼治 上游山丘区河道建设水库拦蓄洪水.重点对集镇及人口密集区的河段进行防护、防护措施以堤防 护岸工程为主.中下游平原区综合考虑洪涝关系.洪涝兼治、同时结合水资源利用。水环境保护,治理措施以堤防加固和河道疏浚为主 提高河道的防洪除涝标准、严禁侵占河道。维护河流健康。2,1、3 治理规模治理裕溪河 滁河和杭埠河等主要支流3条,综合治理长度97 6公里。2,2,中小河流治理规划2 2,1 概况合肥市中小河流,防洪基础设施薄弱。整体防洪标准偏低 2009年以来,合肥市持续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列入国家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的河流共20条,含部分流域面积小于200平方公里的河流.治理河长254,3公里。2013年.巢湖市被列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规划范围.治理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此外 合肥市通过多渠道融资,对城区段中小河流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由于受投资规模限制、中小河流未系统治理仍是防洪减灾的薄弱环节 河道治理标准低、部分河段淤积严重。2、2,2,治理思路中小河流的治理以干流为主 同时考虑防洪问题突出的支流、撇洪沟及湖泊周边圩堤,在明确防护对象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防洪标准和治理措施,根据河流上 中,下游存在的问题 实行系统治理、统筹考虑治理方案、注重生态保护、平原圩区的河流,治理措施以堤防加固和河道疏浚为主,山丘区河流,遵循河流的自然属性、重点对集镇及人口密集区的河段进行防护 防护措施以护岸工程为主,部分淤积严重或卡口束水河段,可采取清淤,拓浚及堤防退建等措施。但要避免过度裁弯取直,缩窄河道,尽量保持河道的现有状况及水体生物多样性,2。2,3、治理规模本次列入中小河流治理中的河流涉及巢湖水系,滁河水系,菜子湖水系,白荡湖陈瑶湖水系。东淝河水系.高塘湖水系和池河水系等7个水系。共有21条河流和4条灌溉渠道、综合治理总长1116公里、2。3。山洪沟治理规划山洪沟治理坚持以人为本。采取,防,避、退,的策略。防、即采取工程措施 防御标准内的山洪 避 即各类建设活动应避开洪水廊道 严禁侵占河滩地,给洪水以空间 退,即提前将群众转移到洪水安全线以上,保证生命财产安全 本次列入治理的有57条山洪沟.其中庐江县43条 巢湖市12条。肥东县2条,总治理长度约364公里.3、城乡排涝设施建设规划3.1.概述合肥市易涝区主要分布在沿河沿湖两岸,分布范围广、治理任务艰巨.2016年巢湖流域洪水暴露出合肥市城镇及农村地区涝区排涝能力不足.应急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建设滞后等问题,针对合肥市易涝区工程现状,历年受灾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规划重点实施合肥市农村易涝地区排涝泵站建设.防洪排涝任务较重的城市及工业园区排涝泵站建设和应急排涝能力建设、3,2。治理思路坚持分片控制,以沿江,沿湖圩区为治理重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蓄与排,排与灌。实现高水高排、低水低排,主客水分流,避免产生新的洪涝矛盾和水害搬家的现象,坚持自排为主 抽排为辅、具有外排条件的区域.避免多级排水 城市在结合低影响开发建设的基础上,根据水系合理布局、在与外河连接河.沟.口建设外排泵站 针对城市低洼地区.尽可能在区域靠近内河附近建设排涝泵站。同时注重对城市河塘,湖泊等水体空间保护和恢复、提高城市水面率。减轻城市滞涝受灾 农村圩区在适当退田还湖,还水.增强调蓄能力的基础上。立足抽排,相机自排。通过建设一批排涝泵站。着力提高湖洼地和圩区的抽排能力。缩短区内涝水排除时间.为面上涝水的下泄与抢排创造条件。沿江重要湖泊 结合排圩泵站建设.加大排湖能力 3.3,建设规模合肥市庐阳区,瑶海区、蜀山区及包河区建成区排水工程现由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本次规划只考虑包河区。仅牛角大圩。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 庐江县和巢湖市排涝泵站工程,城乡骨干排涝河道。排涝干沟。支沟,治理,涵闸建设及面上排涝工程不纳入本规划。共规划排涝泵站263座、设计流量650。2立方米、秒,装机7,14万千瓦。3 3.1.农村地区排涝设施建设规划合肥市农村地区共规划建设排涝泵站233座,设计流量400,7立方米,秒.装机容量4。31万千瓦,其中新 扩 建185座 设计流量344 9立方米,秒,装机容量3、72万千瓦,重建40座,设计流量41,6立方米.秒,装机容量0.42万千瓦。更新改造8座 设计流量14、2立方米。秒。装机容量0,17万千瓦、3,3,2,城镇排涝设施建设规划合肥市规划建设排涝泵站30座,设计流量249。5立方米,秒 装机容量2。83万千瓦、其中新。扩,建15座,设计流量154,8立方米.秒,装机容量1,89万千瓦。重建13座。设计流量75,9立方米、秒,装机容量0,76万千瓦、更新改造2座.3、3、3,应急排涝能力建设规划分析市级防汛抢险队伍应急排涝规模。规划购置应急排涝设备98台、应急排涝规模33立方米.秒 4 湖泊防洪治理规划4,1,概述合肥市境内面积1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湖泊有4个。分别为长江流域的巢湖 黄陂湖和淮河流域的瓦埠湖,高塘湖,合肥市境内湖泊、来水量大、地势低洼.出口长时间受外河高水位顶托影响,外排能力不足,甚至无法自排 严重威胁沿湖周边和入湖各支流沿线地区的防洪排涝安全,结合湖泊治理工程现状及近年来暴露出的洪涝突出问题,规划重点对巢湖,黄陂湖,瓦埠湖和高塘湖等4个湖泊实施防洪治理 4,2.治理思路根据湖泊防洪现状及存在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防洪安全要求,以分析防洪减灾薄弱环节为基础、科学规划 分类防治,构建和完善区域防洪减灾体系、一是上游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根据条件建设水库等控制性工程,增加绿地和水面面积 调蓄洪水.削减洪峰.二是按照。还湖一批。限制一批。提高一批、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圩口实施退田。渔,还湖 提高湖泊调蓄能力、三是对湖泊出口河道进行整治,扩大行洪能力。增加外排闸站规模,加大对江排洪排涝能力.四是加强管理和协调、设立专门管理机构 建立协调机制。协调管理防洪时各闸,站的运用,4,2,1。圩口分类治理,沿湖周边圩口按照 标准内保安全、超标准有对策 的治理思路、合理确定堤防标准。综合采取退田还湖,堤防加固、河湖连通等措施、给洪水以出路。减轻洪涝灾害、对沿湖周边圩口实行分类治理,分级设防 对具备条件的圩口实施退田还湖。恢复湖泊的调蓄能力.沿湖周边圩口按规划原则进行分类治理,提高类圩口、I类.耕地面积5000亩以上或面积虽在5000亩以下但有重要保护对象的、且对行洪无影响的圩口,对具备条件的圩口实施联圩并圩.按照10、20年一遇防洪标准.对堤防进行加高加固 保护对象特别重要的圩口。防洪标准可适当提高,限制类圩口。II类.耕地面积1000.5000亩的圩口。实行萎缩性管理,不宜布局建设村镇及其他重要基础设施.按照分级设防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圩口实施单退。圩内人口外迁,建设进退水设施,还湖.河、类圩口,III类 非法围垦 影响行洪。侵占水面,频繁受淹的圩口,实施退田还湖,对超标准洪水,采取有序进水.主动弃守的应急方案.蓄滞洪区范围内圩口的防洪标准及运用条件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4,2、2、排涝泵站建设.合肥市沿湖周边地区地势低洼 易涝问题突出、现状排涝能力严重不足,在历年洪涝灾害中。湖泊自排、强排能力跟不上.造成洪涝水无法及时排出.洪水位居高不下 关门淹 情况十分突出。为解决湖泊洪水出路问题.减轻湖区防洪压力。统筹圩区排涝与湖区排洪。规划结合圩区排涝建设排湖泵站、一般年份抽排圩区涝水、大水年份,当外江水位高于内湖水位,湖区防汛压力较大时.抽排湖水 降低湖水位.缩短湖泊高水位持续时间、4,3。治理规模规划重点对巢湖、黄陂湖,瓦埠湖和高塘湖等4个湖泊进行防洪综合治理,主要治理措施为堤防加高加固。河道整治.排涝泵站建设、退田还湖等。其中已列入中小河流治理的堤防加固工程,排涝泵站工程不再重复计列.本次规划提高类圩口50个。面积389平方公里 限制类圩口10个,面积16,6平方公里、还湖,河、类圩口24个,面积29,1平方公里 5,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5 1.概述根据安徽省第一次水利普查成果 合肥市共有小型水库789座。其中小。一 型水库105座.小。二.型水库684座、合肥市小型水库大多建于上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先天不足、建设标准低,老化失修,工程病险问题十分突出、2007年以来 开展了大规模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2016年汛期,有8座小型水库出现险情,5。2、治理思路按照全面消除小型水库病险问题的目标 首先 对2016年洪灾中受损的小型水库,限期除险加固。其次,对未列入1998年以来各批次规划的小型病险水库。全面除险加固。再次 对其他存在病险问题的水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加固建设 通过采取加固大坝,泄洪建筑物和放水建筑物等工程措施、完善提升小型水库防汛通信预警系统等非工程措施,全面降低小型水库病险率。5。3.建设内容规划拟对221座小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其中2016年洪灾中受损的水库8座 未列入1998年以来各批次规划的水库201座.其它水库12座。6 投资匡算本规划匡算总投资162、55亿元 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51,93亿元,非工程措施10 62亿元,工程措施投资中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86,02亿元。城乡排涝设施建设22,23亿元、湖泊防洪治理39,19亿元、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4。50亿元,非工程措施投资中基层防洪预报预警体系建设0.62亿元 水利信息化建设10亿元 规划总投资162 55亿元中、由中央投资12。61亿元,省级投资8、2亿元、市县两级财政承担141,74亿元 包括环巢湖生态保复修复项目41亿元 参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水利水毁修复及水利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有关投入标准,合肥市级投资53,82亿元,县级投资46,92亿元,其中肥东县3、77亿元,肥西县10,24亿元,长丰县10,10亿元,包河区0。32亿元,蜀山区0.45亿元,庐阳区0。32亿元、瑶海区0,32亿元。庐江县15。12亿元和巢湖市6.28亿元.7。规划实施意见及效果分析7 1 近期工程实施意见针对合肥市防洪减灾体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 规划近期在继续实施合肥市列入国家172项重大水利项目的基础上,实施 安徽省加快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项目,同时做好 总体规划.项目与现有各类水利规划的衔接 7。2。规划实施效果分析本次灾后水利建设总体规划实施后 将补齐我市防洪除涝设施短板.进一步完善防洪排涝减灾体系,进一步提升流域和区域的防洪排涝能力,防洪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环境效益显著 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