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流域水质考核奖惩办法 试行.第一条,为强化县、市.区。流域区域水环境保护的属地责任、持续改善流域水质,促进上下游协同治水 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域区域是指全市范围内有水环境保护责任的县、市、区,含金华开发区.下同。的行政区域 各县。市,区 政府.管委会,是本行政区域水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第三条、流域水质考核奖惩依据为跨县。市 区,河流交界断面,市界出境断面的水质目标和监测数据.第四条 根据.达标倒逼,污染重罚,保护有奖,的原则。以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为基准 经监测考核确认。实施市政府与县。市。区 政府、管委会 间的,双向补偿,即对出境断面水质达到II类及以上或达到 类功能区要求且同比明显改善的,以下简称达到奖励标准的,予以经济奖励.水质类别越高相应的奖励系数越大,县.市、区.出境断面水质劣于功能区要求的予以经济处罚。水质类别越低惩罚系数越大 第五条.县 市 区.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奖励标准的,若入境断面水质也达到奖励标准的.要扣除入境腾出的环境容量相应的污染物量、若上游入境断面为处罚断面.要把入境断面超过功能区要求输入的污染物量作为下游的奖励量 第六条,县。市 区、出境断面水质劣于功能区要求的.其入境断面水质也劣于功能区要求的。惩罚量要扣除入境超过功能区要求输入的污染物量、若结果为负值 则不予处罚.其入境断面水质达到奖励标准的 腾出的环境容量相应的污染物量作为下游的惩罚量,第七条。各县、市、区,需缴纳的惩罚性补偿金 由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核定。报市政府审定后下达缴款通知、相关县 市、区,政府。管委会,在收到通知15日内完成缴款、第八条。市政府建立流域水质考核奖惩专项资金账户,用于惩罚性补偿金的缴纳和奖励性补偿金的支付,若出现资金缺口 由市财政安排解决.若有结余、可专项用于全市水环境治理.监控及水源地保护等。第九条,县 市,区。获得的奖励性补偿金 可用于本行政区的水环境治理。监控及水源地保护等,也可用于支付来年惩罚性补偿金,第十条.强化对流域水质考核奖惩工作的责任考核.落实,河长.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实绩考评挂钩.对出境断面水质连续2个月同比变差50、以上的。由市环保局对所在县、市.区。政府 管委会 进行预警通报 累计4个月同比变差50、以上的、由市政府领导和市监察局,环保局负责人对县。市,区,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并对重点污染河段和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年度考核总体水质出现恶化的,下一年度实行区域限批 停止审批。核准增加排放超标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新的大宗取水项目。停止设置新的入河排污口。连续2年出境水质达不到功能区要求的、要严肃问责。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由市财政局 环保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