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流域水质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强化县.市.区.流域区域水环境保护的属地责任 持续改善流域水质、促进上下游协同治水,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域区域是指全市范围内有水环境保护责任的县 市、区。含金华开发区 下同.的行政区域.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本行政区域水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第三条。流域水质考核奖惩依据为跨县,市.区,河流交界断面,市界出境断面的水质目标和监测数据 第四条、根据、达标倒逼.污染重罚 保护有奖、的原则,以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为基准,经监测考核确认。实施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间的。双向补偿 即对出境断面水质达到II类及以上或达到 类功能区要求且同比明显改善的,以下简称达到奖励标准的、予以经济奖励 水质类别越高相应的奖励系数越大,县.市,区.出境断面水质劣于功能区要求的予以经济处罚。水质类别越低惩罚系数越大 第五条。县,市.区、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奖励标准的,若入境断面水质也达到奖励标准的,要扣除入境腾出的环境容量相应的污染物量.若上游入境断面为处罚断面、要把入境断面超过功能区要求输入的污染物量作为下游的奖励量、第六条,县 市。区,出境断面水质劣于功能区要求的 其入境断面水质也劣于功能区要求的。惩罚量要扣除入境超过功能区要求输入的污染物量、若结果为负值。则不予处罚 其入境断面水质达到奖励标准的。腾出的环境容量相应的污染物量作为下游的惩罚量,第七条,各县,市、区 需缴纳的惩罚性补偿金。由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核定,报市政府审定后下达缴款通知 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在收到通知15日内完成缴款。第八条 市政府建立流域水质考核奖惩专项资金账户.用于惩罚性补偿金的缴纳和奖励性补偿金的支付 若出现资金缺口.由市财政安排解决.若有结余,可专项用于全市水环境治理、监控及水源地保护等,第九条,县。市 区,获得的奖励性补偿金、可用于本行政区的水环境治理,监控及水源地保护等、也可用于支付来年惩罚性补偿金、第十条。强化对流域水质考核奖惩工作的责任考核。落实,河长。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实绩考评挂钩 对出境断面水质连续2个月同比变差50。以上的,由市环保局对所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进行预警通报、累计4个月同比变差50,以上的 由市政府领导和市监察局.环保局负责人对县 市,区,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对重点污染河段和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年度考核总体水质出现恶化的、下一年度实行区域限批、停止审批.核准增加排放超标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新的大宗取水项目 停止设置新的入河排污口.连续2年出境水质达不到功能区要求的 要严肃问责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由市财政局,环保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