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73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关于印发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各市分解任务的通知,浙政办函,2016。20号、等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落实国务院提出的、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总要求,分类有序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努力构建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内部停车场,公交及出租等专用场站配建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 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 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 为补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的适度超前.车桩相随 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保障和促进我市电动等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要综合利用现有场地和公共设施,结合我市的道路交通 车辆流向.车辆密度,服务半径。地块开发等进行合理,统筹布点,在现有的公交场站.出租车服务区、公共停车场库,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综合体等进行复合设置。温州市滨江商务区和中央绿轴区两大亮点区块要先予试行配建.其中乘用车充电站建设.要与停车设施结合进行规划布点.电动出租车考虑与出租车服务区相结合.商用车充电站建设.要按照相应的电动汽车类型进行配置,专用电动汽车数量较多时 宜设置专用充电站、电动公共汽车使用的充电站宜设置在公交场站设施内,充电桩建设,要结合住宅小区。办公场所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建停车位进行布点 已建建筑物,居住小区等场所的配建停车场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宜通过技术改造措施。设置充电桩。商场等大型人流集散地可在指定停车区附近进行设置,二、智能引领,加快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建设要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考虑。融合互联网,物联网。智能交通 大数据等技术、通过 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互动 鼓励围绕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平台增值业务,切实提升充电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对公交,环卫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要优先结合停车场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 要结合温州市停车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专用停车位建设.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有关要求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 精神执行,加快旧住宅小区停车位改造、已建,在建的住宅小区,应结合实际需求和场地建设条件建设充电桩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同时.结合交通流量现状、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三,加强领导。强化保障、为加强对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为副组长.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城管与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温州电力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温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温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2016 2020年.及年度计划。牵头做好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建设并研究提出充电基础设施价格支持政策,其他相关单位全力配合、要强化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加大用地支持力度.简化规划建设审批,完善财政价格政策,强化金融服务支撑,要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充电网络。充电站选址要充分考虑电力接入和用电负荷问题 要积极探索多元建设管理模式 坚持市场化的发展方向,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 等方式,积极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附件 2016年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分解表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6日